「略,使處理得宜,自然永無侵叛之事。」 此語誠古今處治南蠻之良策。大抵南蠻與北狄不同,蠻性陰柔,倚山為勢,軍來則入山遠避,軍去以外出虜掠,如蠅蚋然,揮扇則飛散,收扇則復集,勦滅之甚難。且其地多瘴癘,中原之人憚入其地,未至固已怯畏,一入其地,氣候不齊,蒸濕特甚,往往不戰而死,既不可速戰,又不可持久,所以自古用兵,未有大得志于南蠻者也。雖然,天下之患,皆有所以然之故。知其故而逆閉其塗,絕其根,則其患自息矣。且今所謂「猺獞」 者,非有強宗豪族,亦無深謀遠慮,非欲爭城邑,非欲收人心,不過欲鹵掠財物而已。其所處深山大箐之中,不為宮室之奉,不為妻妾之用,不為子孫之「計;所得之財將何所用?而用之將何所貿易哉?使吾內地之人不與之交通,則彼所得財無所用,而欲用之亦無所于售。為今之計,宜敕鎮守都憲督責藩臬帥閫及守令將領嚴束所部軍民,不許與賊交通。凡軍民人等有入山峒生理者,許其赴官告知,齎載某物赴某山峒貨賣,官司給與印帖為照,無帖者不許責令供結,不敢將帶違禁器物,惟許取其生口米糓、土物,不許受其銀兩及其地所不產之物。違者枷號示眾,沒入其財物。親屬鄰保知情不首罪同有首告者給以其財物三之一。」 如此則彼得物無所售,而不劫貨以求財,而殺人以立威矣。又聞近年以來,其間城邑暮夜多有為賊「所竊入者,非殺死官員,掠去印信,輒避罪不以聞。推原其故,非彼之有能,乃吾之無備也。宜令守鎮都憲總兵等官規畫城池守備之法,行下軍衛有司,俾其遵守,則永無失矣。蓋嘗推求其所以竊入之故,多因軍衛有司互相推調,夜間失于覺察,城邑往往至于失陷。蓋非內無糧餉,外無救援,力屈而不能支也。今後凡有城池去處,責令軍衛有司正佐官僚寫立領狀,責其與城相為存亡,有失陷者決不輕恕,則彼知罪責深重,不敢輕忽,則賊不能盜入矣。」 所謂規畫守備之法者,每城必為內垣,荐棘樹柵總為一門,昏夜既上,城守即不容復下,必至黎明然後開門,彼知無可生路,則寢不安席矣。又預蓄乳犬馴伏之,每五朵間用木為匱。懸一吠犬。微有風聲。犬先知儆。彼不能架梯登垣,而盜入之計無所施矣。
《宋史》。古者帝王之勤遠略,耀兵四裔,不過欲安內而 捍外,非以求逞也。西南諸蠻夷,重山複嶺,雜側荊、楚、 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乃欲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 之地,疲易使之眾而得梗化之民,誠何益哉?樹其酋 長,使自鎮撫,始終蠻夷遇之,斯計之得也。然無經久 之策以控馭之,狌鼯之性便于跳梁,或以讎隙相尋, 或以饑饉所逼,長嘯而起。出則衝突州縣,入則負固 山林。至煩興師討捕,雖能殄除,而斯民之荼毒深矣。
臣按:唐虞之世,東、西北三邊之夷皆不經見,而首見于《經》者,南方之苗也。然三方之夷皆一面臨邊,夷居外而其中乃王土也,唯南徼之地則夷人錯居王土之中,與居民相雜,故其害及民尤易,非若三邊之寇其來有時、其侵有處、其行有程,先時可以為備,臨時不至于蒼茫失措。
仁宗時,狄青請擊儂智高,願得西邊蕃落兵自從。或 謂南方非騎兵所宜,樞密使高若訥言:「蕃部善射,耐 艱苦,上下山如平地,當瘴未發時,疾驅破之,必勝之 道也。」青卒用騎兵破賊。
臣按:「蕃落之兵以騎射名天下,南夷聞之自然膽落」 ,然臣以為用之于有事之時,不若無事之時遇有羌胡內附者,即優加養給安置此方,不徒今日徼南賴其用,亦可以銷異時內地之禍。
宋初,言于仁宗曰:「嶺南外區,瘴癘薰蒸,北方戍人,往 者九死一在。多發兵則糧乏,少則事不集,急責功則 蠻遁,迯不肯出,緩則復來擾人,是宜有以制之也。今 聞發北兵踰萬人戍嶺外,下濕上蒸,病死必多,料群 蠻勢不久屯,擊之必散。臣謂不如選一二健將,歲纔 留北兵五千人,分屯要害處,得善吏十數人,分置諸」 州,募土人為鄉軍,復其租調,視州大小、戶多少為之 數,統以部伍,教以進退,皆以彼所長技,與相追逐。率 百人給北兵三十,以勁弩、利兵佐之。「冬春則使深入 擾其居;夏秋則使謹守防其略。彼雖能誘納中國亡 命,要之食盡,必出鹵掠。若其來也,大大斬獲,則終身 創矣。威已立,然後可議招來。與之盟則固,許之臣則 久,遠期五年,近止一年,南方無事矣。」
臣按:治御南蠻之法與北狄不同,說者謂征蠻無全勝之策,何也?蓋以其地炎燠卑濕,瘴癘特甚,中原士卒不服水土,不待戈矛之及,矢石之交,自相疾疫而死,雖有百萬之兵,亦無所施故也。臣竊以為瘴癘之災,特以加諸貧弱及不善調攝者爾,若夫為將帥居顯要者則罕焉。請命彼處守土重臣,多方詢察,久謫彼地之人,壽而健者,問其所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