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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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 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 傘柄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 「把丁」,或呼「暗丁。」銀傘柄者呼為「廝辣的傘」,皆用中國 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綠絹為之,裙卻短。

《三教》

為儒者呼為班詰,為僧者呼為苧姑,為道者呼為《八 思惟》。班詰不知其所祖,亦無所謂學舍講習之處,亦 難究其所讀何書,但見其如常人纏布之外,於頂上 掛白線一條,以此別其為儒耳。由班詰入仕者,則為 高上之人。項上之線,終其身不去。苧姑削髮穿黃,偏 袒右肩,其下則繫黃布裙。跣足寺亦許用瓦,蓋,中止 有一像,正如釋迦佛之狀,呼為孛賴,穿紅塑以泥,飾 以丹青,外此別無像也。塔中之佛,相貌又別,皆以銅 鑄成,無鐘鼓鐃鈸與幢幡寶蓋之類。僧皆茹魚肉,唯 不飲酒,供佛亦用魚肉。每日一齋,皆取辦于齋主之 家。寺中不設廚竈,所誦之經甚多,皆以貝葉疊成,極 其齊整,於上寫「黑」字,既不用筆墨,但不知其以何物 書寫。僧亦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 之,卻無尼姑。八思惟正如常人,纏布之外,但於頭上 戴一紅布或白布,如韃靼娘子罟姑之狀而略低。亦 有宮觀,但比之寺院較狹,而道教者亦不如僧教之 盛耳。所供無別像,但止一磈石,如中國社壇中之石 耳,亦不知其何所祖也。卻有女道士宮觀,亦得用《瓦 八》思惟不食他人之食,亦不令人見食,亦不飲酒,不 曾見其誦經及與人功果之事。其俗,小兒入學者,皆 先就僧家教習,暨長而還俗,其詳莫能考也。

《人物》

人但知蠻俗人物粗醜而甚黑,殊不知居於海島幽 僻尋常閭巷間者,則信然矣。至如宮人及南棚婦女, 多有瑩白如玉者,蓋以不見天日之光故也。大抵一 布經腰之外,不論男女,皆露出胸酥,椎髻跣足,雖國 主之妻,亦只如此。國主凡有五妻,正室一人,四方四 人。其下嬪婢之屬,聞有三五千,亦自分等級,未嘗輕 出戶。余每一入內,見蕃主必與正妻同出,乃坐正室 金窗中,諸宮人皆次第列于兩廊窗下,徙倚窺視,余 備獲一見,凡人家有女美貌者,必召入內,其下供內 中出入之役者,呼為「陳家蘭」,亦不下一二千。卻皆有 丈夫,與民間雜處,只於囟門之前,削去其髮,塗以銀 硃,及塗于兩鬢之傍,以此為「陳家蘭」別耳。惟此婦人 可以入內,其下餘人不可得而入也。內宮之前後,有 絡繹于道途間,尋常婦女椎髻之外,別無釵梳頭面 之飾,但臂中帶金鐲,指中帶金指環,且陳家蘭及內 中諸宮人皆用之。男女身上常塗香藥,以檀麝等香 合成,家家皆修佛事。國中多有二形人,每日以十數 成群行於墟場間,常有招徠唐人之意,反有厚餽,可 醜可惡。

《產婦》

蕃婦產後,即作熱飯抹之以鹽,納于陰戶,凡一晝夜 而除之,以此產中無病,且收斂常如室女。余初聞而 詫之,深疑其不然。既而所泊之家,有女育子,備知其 事,且次日即抱嬰兒同往河內澡洗,尤所怪見。又每 見人言蕃婦多淫,若丈夫不中所欲,即有買臣見棄 之事。若丈夫適有遠役,只可數夜。過十數夜,其婦必 曰:「我非是鬼,如何孤眠?」淫蕩之心尤切。然亦聞有守 志者,婦女最易老。蓋其婚嫁產育既早,二三十歲人 已如中國四、五十人矣。

《室女》

人家養女,其父母必祝之曰:「願汝有人要將來嫁千 百個丈夫。」富室之女,自七歲至九歲,至貧之家則止 于十一歲,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命曰「陣毯。」蓋官司每 歲于中國四月內擇一日頒行,本國應有養女,當陣 毯之家,先行申報官司。官司先給巨燭一條,燭間刻 畫一處,約是夜遇昏點燭,至刻處則為陣毯時候矣。 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擇一僧,或一道,隨 其何處寺觀,往往亦自有主顧。向上好僧,皆為官戶 富室所先,貧者亦不暇擇也。富貴之家,饋以酒米布 帛、檳榔銀器之類,至有一百擔者,直中國白金二三 百兩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擔,或一二十擔,隨家豐儉, 所以貧人家至于十一歲而始行事者,為難辦此物 耳。亦有捨錢與貧女陣毯者,謂之「做好事。」蓋一歲中, 一僧止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許。是夜,大設飲 食鼓樂會親鄰。門外縛一高棚,裝塑泥人泥獸之屬 于其上,或十餘,或止三四枚,貧家則無之。各按故事, 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轎傘鼓樂迎此僧而歸。以綵 帛結二亭,一則坐女「于其中,一則僧坐其中,不曉其 口說何語,鼓樂之聲喧闐。」是夜不禁犯夜聞。至期,與 女俱入房,親以手去其童,納之酒中,或謂父母親鄰 各點于額上,或謂俱嘗以口,或謂僧與女交媾之事, 或謂無此,但不容唐人見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將 明時,則又以轎傘鼓樂送僧去後,當以布帛之類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