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西華門引見,遂命編修王廉往祭,賻白金五十兩、
帛五十匹。別遣吏部主事林唐臣封日熞為王,賜金 印及織錦文綺、紗羅四十匹。」廉既行,帝以漢馬援立 銅柱鎮南蠻,厥功甚偉,命廉就祀之。尋頒科舉詔於 其國,且以更定嶽瀆神號及廓清沙漠,兩遣官詔告 之。日熞遣上大夫阮兼、中大夫莫季龍、下大夫黎元 普等謝恩貢方物。兼卒於道,詔賜其王及使臣,而送 兼柩歸國。頃之,復仁等還,言卻其贐不受。帝嘉之,加 賜季龍等。
按《名山藏王享記》:「安南國王陳日煃入貢求封,使學 士張以寧持詔封為安南王。行至境上,日煃已卒,其 兄子日熞嗣,欲即求王印,以寧抱璽書不予,使請於 朝而待之境上。既奏,上命以寧予日熞印,別使使弔 祭日煃,以寧乃入,日熞郊迎。為日煃位,北嚮,使者南 嚮授詔,日熞俯伏謝。其明日,長跪稽首受印,交人故」 以揖為禮。至是長跪稽首,以寧還報命。上悅其詳,曰: 「是吾使者。日熞居國色荒,嘗以兩女進,其婉娩艷麗, 縫紉工巧,六宮無與比。高帝受之。既數年,復以兩女 進,高帝不悅曰:『彼謂朕漁色耶』?」并出前二女返之,命 使者曰:「歸語王,嫁之猶女體也。」〈按通考二年日煃卒其弟日嗣。三年日。
卒,其子日熞嗣。《名山藏》云:「日煃卒,其兄子日熞嗣。」《明外史》云:「日煃卒,姪日熞嗣。」並存之以備參考
。〉
洪武四年春,遣使貢象,賀平沙漠。復遣使隨以寧唐 臣廉等來朝。其冬,日熞為伯父叔明逼死。
按:《明外史安南傳》云云。
按《名山藏王享記》:「日熞竟以荒昏不治,為其叔父叔 明所逼死,而叔明自立為王。」〈按伯父叔父不同未知孰是〉 洪武五年,陳叔明遣人朝貢,卻不受。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按《明外史安南傳》:「四年冬,日熞為叔明逼死。叔明懼 罪,貢象及方物,踰年至京。禮官見署表非日熞名,詰 得其實,詔卻之。」
洪武六年、安南又遣入納貢謝罪請封。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按《明外史安南傳》:「叔明復朝貢,謝罪請封。其使者抵 言日熞實病死,叔明遜避於外,為國人所推。帝命國 人為日熞服,而叔明姑以前王印視事。」
洪武七年,詔「定朝貢之期。」
按:《明外史安南傳》:「七年三月,叔明遣使謝恩,自稱年 老,乞命弟煓攝政,從之。煓遣使謝恩,已而請貢期。詔 三年一貢。新王世見尋復遣使貢。帝令所司諭卻,且 定使者毋過三四人,貢物無厚。」
洪武十年,煓侵占城,敗沒。弟煒嗣。上以安南恃其強 悍、數侵占城,敕諭叔明
按《明外史安南傳》:「十年正月,煓侵占城,敗沒,弟煒代 立,遣使告哀,命中官陳能往祭。時安南怙強,欲滅占 城,反致喪敗。帝遣官諭前王叔明毋搆釁貽禍,以叔 明實主國事也。叔明貢方物謝罪,乃宴賚如制。廣西 思明土官訴安南犯境,安南亦訴思明擾邊。帝惡其 飾詞,貢使至,卻之,移檄數其奸誑罪,敕守臣勿納其」 使。煒懼,遣使謝罪。頻年貢奄豎金銀、紫金盤、黃金酒 尊、象馬之屬。帝命助教楊盤往使,令饋雲南軍餉,煒 即輸五千石於臨安。
洪武二十年,煒遣使貢「賀《聖壽》。」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洪武二十一年,詔安南仍三年一貢,是年國相黎季 犛廢日煒弒之,立叔明子日焜,仍假煒名入貢。 按《明外史安南傳》:「二十一年,帝復命禮部郎中邢文 偉齎敕及幣往賜。煒遣使謝,復進象。帝以其頻煩,且 貢物侈,命仍三歲一貢,毋進犀象。當是時,國相黎季 犛竊柄,懷不軌謀,十二月廢其主煒,尋弒之,立叔明 子日」焜主國事,仍假煒名入貢。朝廷不知而納之。越 數年始覺,命廣西守臣絕其使。季犛懼
洪武二十二年,陳日焜假「煒」名遣人來貢。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洪武二十七年五月,安南遣使由廣東入貢。帝怒,遣 官詰責,卻其貢。季犛益懼。
按:《明外史安南傳》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安南復入貢,納之。遣使諭令輸米餉 龍州軍。
按《明外史安南傳》:二十八年復詭詞入貢。帝雖惡其 弒逆,而不欲勞師遠征,乃納之。大軍方討龍州,趙宗 壽命禮部尚書任亨泰、御史嚴震直諭日焜毋自疑。 季犛聞師出,甚懼,聞亨泰等言,稍自安。帝又遣刑部 尚書楊靖諭令輸米八萬石餉龍州軍。季犛輸一萬 石,而餽金千兩、銀二萬兩。且言龍州陸道險,請運至 憑祥洞。靖不可,令輸二萬石於沲海江。江距龍州止 半日,靖因言「日焜年幼,國事皆決。季犛父子聞宗壽 巳蒙貸,故觀望如此。」時帝以宗壽納款,移兵征向武 諸蠻,乃諭靖令輸二萬石給軍,而免其所餽金銀。 洪武二十九年遣行人陳誠、呂讓諭令還思明五縣, 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