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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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一百卷目錄

 琉球部彙考一

  隋煬帝大業二則

  宋孝宗淳熙一則

  元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元貞一則

  明太祖洪武十一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九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

  則 英宗正統三則 代宗景泰三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五則 孝宗弘治三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九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六則 熹宗天啟一則

  愍帝崇禎二則

皇清順治三則 康熙十三則

 琉球部彙考二

  明一統志琉球山川考

  琉球使略頒賜國王 頒賜王妃 頒賜祭品

  圖考二則

 琉球部藝文

  送高肅卿使琉球     明應天桂

 琉球部紀事

邊裔典第一百卷

琉球部彙考一

煬帝大業三年遣朱寬使于琉球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三月,遣羽騎尉朱寬使 於琉球國。按琉求本傳:琉求國居海島之中,當建 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歡斯氏,名 渴剌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代數也。彼王人呼之為可 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羅檀洞。壍柵三重,環以 流水,樹棘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間,琱刻禽獸。 多鬥鏤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髮然下垂。國有四、五 帥,統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並以善 戰者為之。自相樹立,理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紵繩 纏髮,從項後盤繞至額。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 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 正方,織鬥鏤皮,并雜色紵及雜毛以為衣,製裁不一, 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綴鐺 施釧,懸珠于頸,織藤為笠,飾以毛羽。有刀槊、弓箭、劍 鈹之屬。其處少鐵,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編紵 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獸,令左右轝之而行,導從 不過數十人。小王乘機,鏤為獸形。國人好相攻擊,人 皆驍健善走,難死而耐創。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陣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 射。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致謝,即共解和,收取鬥 死者,共聚而食之。仍以髑髏,將向王所,王則賜之以 冠,使為隊帥。無賦斂,有事則均稅。用刑亦無常准,皆 臨事科決,犯罪皆斷于《鳥了》。帥不伏,則上請于王,王 令臣下共議定之。獄無枷鎖,唯用繩縛。決死刑以鐵 錐大如著,長尺餘,鑽頂而殺之。輕罪用杖,俗無文字。 望月虧盈,以紀時節;候草葯枯,以為年歲。人深目長 鼻,頗類于胡,亦有小慧。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 父子同床而寢,男子拔去髭鬢,身上有毛之處,皆亦 除去。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貝 為聘,或男女相悅,便相匹耦。婦人產乳,必食子衣。產 後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復。以木槽中暴海水 為鹽,木汁為酢,釀米麪為酒,其味甚薄。食皆用手。偶 得異味,先進尊者。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名而後 飲。上王酒者,亦呼王名。銜杯共飲,頗同突厥。歌呼蹋 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膞,搖手而舞。 其死者氣將絕,舉至庭,親賓哭泣相弔。浴其屍,以布 帛纏之,裹以葦草,親土而殯,上不起墳。子為父者,數 月不食肉。南境風俗少異,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有 熊羆豺狼,尤多豬雞,無牛羊驢馬。厥田良沃,先以火 燒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 墾之。土宜稻、「粱、𢇲、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木,有楓、 栝、樟、松、楩、楠、杉、梓、竹、藤果葯同于江表。」風土氣候與 嶺南相類。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鬥戰殺人,便將 所殺人祭其神。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髏于樹上, 以箭射之,或累石繫幡,以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 聚髑髏以為佳。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頭骨角。大業元 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 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三年,煬帝令羽騎尉朱 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因到琉求 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大業六年,武賁郎將陳稜等汎海擊琉求國,俘其男 女萬餘人以歸。

按《隋書煬帝本紀》:「六年二月,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 夫張鎮周擊琉求,破之,獻俘萬七千口,頒賜百官。」 按《琉求本傳》:「明年帝復令寬慰撫之,琉求不從,寬取 其布甲而還。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 所用也』。」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周率兵 自義安浮海擊之,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鼊嶼, 又一日便至琉求。初,稜將南方諸國人從軍,有崑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