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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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諭之。琉求不從,拒逆官軍。稜擊

走之。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 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按《陳稜傳》,「稜大業三年拜 武賁郎將。後三歲,與朝請大夫張鎮周,發東陽兵萬 餘人,自義安汎海擊琉求國,月餘而至。琉求人初」見 船艦,以為商旅,往往詣軍中貿易。稜率眾登岸,遣鎮 周為先鋒,其主歡斯渴剌兜遣兵拒戰,《鎮周》頻擊破 之。稜進至《低沒檀》洞,其小王《歡斯老模》率兵拒戰,稜 擊敗之,斬老模。其日霧雨晦冥,將士皆懼。稜刑白馬 以祭海神,既而開霽,分為五軍,趣其都邑。渴剌兜率 眾數千逆拒,稜遣鎮周右先鋒擊走之。稜乘勝逐北 至其柵,渴剌兜背柵而陣,稜盡銳擊之,從辰至未,苦 鬥不息。渴剌兜自以軍疲,引入柵。稜遂填壍攻破其 柵,斬渴剌兜,獲其子《島槌》,虜男女數千而歸。帝大悅, 進稜位右光祿大夫,武賁如故。

孝宗淳熙 年琉求入寇泉州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琉求本傳:琉求國在泉 州之東,有海島曰彭湖,煙火相望。其國塹柵三重,環 以流水,植棘為藩,以刀槊弓矢劍鼓為兵器,視月盈 虧以紀時。無他奇貨,商賈不通。厥土沃壤,無賦斂,有 事則均稅。旁有毗舍邪國,語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 人類。淳熙間,國之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之水澳、 圍頭等村,肆行殺掠。喜鐵器及匙,著人閉戶則免,但 刓其門圈而去。擲以匙著,則頫拾之;見鐵騎,則爭刓 其甲;駢首就戮而不知悔。臨敵用標鎗,繫繩十餘丈 為操縱,蓋惜其鐵,不忍棄也。不駕舟楫,維縛竹為筏; 急則群舁之,泅水而遁。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遣使諭琉求入朝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秋九月,命海船副 萬戶楊祥、合迷張文虎並為都元帥,將兵征琉求,置 左右兩萬戶府,官屬皆從祥選辟。既又有福建吳誌 斗,言祥不可信,宜先招諭之。乃以祥為宣撫使,佩虎 符,阮監兵部員外郎,誌斗禮部員外郎,並銀符,齎詔 往琉求。」按琉求本傳:琉求在南海之東,漳泉興、福 四州界內彭湖諸島,與琉求相對,亦素不通。天氣清 明時,望之隱約若煙若霧,其遠不知幾千里也。西、南、 北岸皆水,至彭湖漸低;近琉求則謂之「落漈。」漈者,水 趍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漁舟到彭湖已下,遇颶風發 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險者也。 漢、唐以來,史所不載。近代諸蕃市舶,不聞至其國。世 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萬戶楊祥請以六千 軍往降之,不聽命則遂伐之,朝廷從其請。繼有書生 吳誌斗者,上言「生長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為若欲 收附,且就彭湖發船往諭,相水勢地利,然後興兵,未 晚也。」冬十月,乃命楊祥充宣撫使,給金符;吳誌斗禮 部員外郎,阮監兵部員外郎,並給銀符,往使琉求。詔 曰:「收撫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諸蕃,罔不臣屬。惟琉求 邇閩境,未曾歸附,議者請即加兵。朕惟祖宗立法,凡 不庭之國先遣使招諭,來則按堵如故,否則必致征 討。今止其兵,命楊祥、阮監往諭。汝國果能慕義來朝, 存爾國祀,保爾黎庶;若不效順,自恃險阻,舟師奄及, 恐貽後」悔,爾其慎擇之。

至元二十九年,楊祥等使琉,求不達而還。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楊祥、阮監果不能達琉 求而還,誌斗死于行。時人疑為祥所殺。詔福建行省 按問,會赦不治。按琉求本傳:「二十九年三月二十 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時,海洋中正東望 見有山長而低者,約去五十里,祥稱是琉求國,監稱 不知的否。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眾,不親上,令 軍」官劉閏等二百餘人以小舟十一艘載軍器,領三 嶼人陳煇者登岸。岸上人眾不曉三嶼人語,為其殺 死者三人,遂還。四月二日,至彭湖,祥責監誌斗已到 琉求文字,二人不從。明日,不見誌斗蹤跡,覓之無有 也。先誌斗嘗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貴,其言誕妄 難信,至是疑祥害之。祥顧稱「誌斗初言琉求不可往, 今祥已至,琉求而還。」誌斗懼罪逃去。誌斗妻子訴于 官,有旨發祥監還福建置對。後遇赦,不竟其事。

成宗元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興遣鎮撫張浩等攻琉求擒獲百餘人以歸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琉求本傳》:「元貞三年,福 建省平章政事高興言:今立省泉州,拒琉求為近。可 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調兵力,興請就近試 之。九月,高興遣省都鎮撫張浩、福州新軍萬戶張進 赴琉求國,擒生口一百三十餘人。」

太祖洪武五年遣使以即位建元諭琉求其王即遣其弟入朝進貢

按《明外史琉求傳》:「琉求居東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 國。元世祖遣官招諭之,不能達。太祖洪武初,其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