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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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 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 糾故不以實者。」

《魏書》曰:癸亥,孫權上書說劉備支黨四萬人,馬二三千匹出秭歸,請往掃撲,以克捷為效。帝報曰:「昔隗囂之弊,禍發栒邑;子陽之禽,變起扞關。將軍其亢厲威武,勉蹈奇功,以稱吾意。」

二月,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詔曰:「西戎即敘, 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裔,並款塞內附。」

應劭《漢書注》曰:「款,叩也。皆叩塞門來服從。」

「其遣使者撫勞之。」是後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三月 乙丑,立齊公叡為平原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 皆為王。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 侯,公之庶子為亭伯。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甲午, 行幸襄邑。夏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癸亥, 行還許昌宮。五月,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孫權領 牧故也。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閏月,孫權破劉備於 夷陵。初,帝聞備兵東下,與權交戰,樹柵連營七百餘 里,謂群臣曰:「備不曉兵,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 乎?苞原隰險阻而為軍者,為敵所禽,此兵忌也。孫權 上事今至矣。後十日,破備書到。」秋七月,冀州大蝗,民 饑,使尚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振之。八月,蜀大將黃 權率眾降。

《魏書》曰:「權及領南郡太守史郃等三百一十八人詣荊州刺史,奉上所假印綬、棨戟、幢麾、牙門、鼓車。權等詣行在所。帝置酒設樂,引見於承光殿。權、郃等人人前自陳。帝為論說軍旅成敗去就之分,諸將無不喜悅。賜權金帛、車馬、衣裘、帷帳、妻妾下及偏裨皆有差。拜權為侍中、鎮南將軍,封列侯。」 即日召使驂乘及封史郃等四十二人皆為列侯,為將軍,郎將百餘人。

九月甲午,詔曰:「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 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 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 誅之。」

孫盛曰:「夫經國營治,必憑俊哲之輔,賢達令德,必居參亂之任,故雖周室之盛,有婦人與焉。然則坤道承天,南面罔二,三從之禮,謂之至順。至於號令自天子出,奏事專行,非古義也。昔在申呂,實匡有周,苟以天下為心,惟德是仗,則親疏之授,至公一也,何至后族而必斥遠之哉!二漢之季世,王道陵遲,故令外戚憑」 寵職,為亂階於此。自時昏道喪,運祚將移,縱無王、呂之難,豈乏田、趙之禍乎?而後世觀其若此,深懷酸毒之戒也。至於魏文,遂發一概之詔,可謂有識之爽言,非帝者之宏議。

庚子,立皇后郭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 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為 壽陵,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存不忘亡也。」

椑,音扶歷反。臣松之按:《禮》,「天子諸侯之棺各有重數,棺之親身者曰椑。」

昔堯葬穀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

《呂氏春秋》:「堯葬於穀林,通樹之。舜葬於紀,市廛不變其肆。禹葬會稽,不變人徒。」

「故葬於山林,則合乎山林。封樹之制,非上古也,吾無 取焉。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 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骨無痛痒之 知,冢非棲神之宅。《禮》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黷也。為棺 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營此丘墟不 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施葦炭,無藏金 銀銅鐵,一以瓦器,合古塗車芻靈之義。棺但漆,際會 三過。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諸愚俗所為也。」 季孫以璵璠斂,孔子歷級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 公厚葬,君子謂華元、樂莒不臣,以為棄君於惡。漢文 帝之不發霸陵,無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樹也。霸陵 之完,功在釋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釋之忠以利 君,明帝愛以害親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釋之 之言,鑒華元、樂莒、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親,使 魂靈萬載無危,斯則賢聖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 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也。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 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并盡,是「焚如」之刑 也,豈不重痛哉!禍由乎厚葬,封樹《桑霍》為我戒,不亦 明乎!其皇后及貴人以下,不隨王之國者,有終沒皆 葬澗西,前又以表其處矣。蓋舜葬蒼梧,二妃不從;延 陵葬子,遠在嬴博,魂而有靈,無不之也。一澗之閒,不 足為遠。若違今詔,妄有所變改造施,吾為戮尸地下, 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 死者「有知,將不福汝。其以此詔藏之宗廟,副在尚書、 祕書三府。」是月,孫權復叛,復郢州為荊州。帝自許昌 南征,諸軍兵並進,權臨江拒守。十一月辛丑,行幸宛。 庚申晦,日有食之。是歲,穿靈芝池。

四年春正月,詔曰:「喪亂以來,兵革未戢,天下之人,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