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5 (1700-1725).djvu/1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二年,梁廣州刺史王琳寇邊,冬,十一月,遣大將軍豆 盧寧帥師討之。

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禮》,建六官,以太祖為太師、 大冢宰,柱國李弼為太傅,大司徒趙貴為太保,大宗 伯獨孤信為大司馬,于謹為大司寇,侯莫陳崇為大 司空。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命蘇 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 未成,眾務猶歸臺閣。至是始畢,乃命行之。夏四月,太 祖北巡狩。秋七月,度北河。王琳遣使來附,以琳為大 將軍、長沙郡公。魏帝封太祖子直為秦郡公,招為正 平公,邑各一千戶。九月,太祖有疾,還至雲陽,命中山 公護受遺輔嗣子。冬十月乙亥,崩於雲陽宮。還長安 發喪,時年五十二。甲申,葬於成陵,諡曰文公。孝閔帝 受禪,追尊為文王,廟曰太祖。武成元年,追尊為《文皇 帝》。太祖知人善任使,從諫如流。崇尚儒術,明達政事, 恩信被物,能駕馭英豪,一見之者,咸思用命。沙苑所 獲囚俘,釋而用之。河橋之役,率以擊戰,皆得其死力。 諸將出征,授以方略,無不制勝。性好朴素,不尚虛飾, 恆以反風俗、復古始為心。

按《周書閔帝本紀》,孝閔皇帝,諱覺,字陁羅尼,太祖第 三子也。母曰元皇后。大統八年,生於同州官舍。九歲 封略陽郡公。時有善相者史元華見帝,退謂所親曰: 「此公子有至貴之相,但恨其壽不足以稱之耳。」魏恭 帝三年三月命為安定公世子,四月拜大將軍。十月 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師大冢宰。十二月丁亥,魏 帝詔以岐陽之地封帝為周公。庚子,禪位於帝。詔曰: 「予聞皇天之命不於常,惟歸於德。故堯授舜,舜授禹, 時其宜也。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予雖 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今踵唐、虞舊典,禪位於 周,庸布告遐邇焉。」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咨 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予 式時庸荒,求於唐虞之彝,踵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 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於天道,而不歸有德歟?」 時用詢謀,僉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於天地,丕濟生 民,洎公躬又宣重光,故元象徵見於上,謳訟奔走於 下,天之歷數,用寔在焉。予安敢弗若是以欽祗聖典, 遜位于公。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歟!」魏帝 臨朝,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致皇帝璽紱,固辭。 公卿百辟勸進,太師陳祥瑞,乃從之。是日,魏帝遜于 大司馬府。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 百官於路門。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后,大 赦天下。封魏帝為宋公。是日,槐里獻赤雀四。百官奏 議云:「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於天,革民視聽 也。逮於《尼父》,稽諸陰陽,云行夏之時,後王所不易。今 魏曆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寔當行錄,正用夏時, 式遵聖道。惟文王誕元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服色宜 烏。」制曰:「可。」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 陽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為 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以大將軍寧 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 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 迥等並柱國。壬寅,祠圓丘。詔曰:「予本自神農,其於二 丘,宜作厥主。始祖獻侯,啟土遼海,肇有國基,配南北 郊。文考德符五運,受天明」命,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廟 為太祖。癸卯,祠方丘。甲辰,祠大社。初除市門稅。乙巳, 祠太廟。丁未,會百官於乾安殿,班賞各有差。戊申,詔 曰:「上天有命,革魏於周,致予一人,受茲大號。予惟古 先聖王,罔弗先于省視風俗,以求民瘼,然後克治。矧 予眇眇,又當草昧,若弗尚于達四聰、明四目之訓者, 其有聞知哉!有司宜分命方別之使,所在巡撫。五教 何者不宣,時政有何不便?得無修身潔己,才堪佐世 之人,而不為上所知;冤枉受罰,幽辱于下之徒,而不 為上所理;孝義貞節,不為有司所申;鰥寡孤窮,不為 有司所恤。暨黎庶衣食豐約,賦役繁省,災厲所興,水 旱之處,並宜具聞。若有年八十已上,所在就加」禮餼。 辛亥,祠南郊。壬子,立王后元氏。乙卯,詔曰:「惟天地草 昧,建邦以寧。今可大啟諸國,為周藩屏。」於是封太師 李弼為趙國公,太傅趙貴為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為 衛國公,大司寇于謹為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為 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為晉國公,邑各萬戶。辛酉, 祠太廟。癸亥,親耕籍田。景寅,於劍南陵井置陵州,武 康郡置資州,遂寧郡置遂州。二月癸酉,朝日於東郊。 乙亥,改封永昌郡公廣為天水郡公。戊寅,祠太社。丁 亥,楚國公趙貴謀反,伏誅。詔曰:「朕文考昔與群公洎 列將眾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自始及終,二十三載, 迭相匡弼,上下無怨,是以群公等用升余於大位。朕 雖不德,豈不識此。是以朕於群公,同姓者如弟兄,異 姓者如甥舅。冀此一心,平定宇內,各令子孫,享祀百 世。而朕不明,不能輯睦,致使楚公貴不悅于朕,與万 俟幾通、叱奴興、王龍仁、長孫僧衍等陰相假署,圖危 社稷。」事不克行,為開府宇文盛等所告。及其推究,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