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3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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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少保。七月命汪直行邊。八月,南京刑科給事中李 鸞,先奏南京工部所屬虛費官錢。下南京工部覆之。 覆上言妄,調鸞為判官。已,南京科道奏:「鸞言無非為 國節費,雖不實,乞宥罪。」上曰:「有旨旌異。桂林知府金 純、武昌知府秦夔、濟南知府王璟、揚州知府周源、廬 州府同知李鳳、霸州知州蔣愷、廣德州知州周瑛、深 州知州韓儒、道州知州方璟、六合知縣唐」詔、槁城知 縣李興、陽曲知縣宋賓,賜誥敕冊。祁鏞為襄王。九月, 孝陵大風拔木,遣守備成國公朱儀祭告於孝陵。傳 奉陞禪師結幹領占為國師,冠帶監生盧英為鴻臚 寺。序班。汪直奏刑科給事中趙良行事輕浮,先時上 書不謹,難居言路。外調之。十月,太子少保戶部尚書 楊鼎乞致仕,不許。再請,許之。賜敕曰:「卿歷官翰苑,纂 修講讀,效勞良多,殫心戶部,國賦通融,厥績茂焉。朕 方圖任老成,卿乃引年至再。茲特允請,命給驛舟送 歸,仍令有司月給米二石,歲撥人夫四備贍用。夫優 老敬賢者朕之心,執禮養恬者卿之志,功成身退者 士之榮,去國懷忠者臣之厚。卿篤念此尚優游田里, 化導鄉人,使風俗歸淳,治理臻盛,則足副朕眷,卿亦 永終譽哉!」時方簡臣,朝論以為優。傳奉,陞僧繼曉為 僧錄司左覺義。閏十月,陞大慈恩寺國師乳奴班丹 為灌頂大國師,覺義綽吉堅參為國師,大隆善護國 寺灌頂大國師班卓兒藏卜為「佛子國師,著癿領占 為灌頂國師。」其以傳奉得官者四人。十一月戊戌,月 食。是月也,以傳奉得官者十七人。十二月,封朱永保 國公,不世。加汪直食米歲三十六石。陞陳鉞右都御 史。陞者千八百九十人,賞者千五百四人。陞大能寺 右講經劄巴《宗禁》為國師。

十六年正月,禁雲南邊軍交通外國。陞應天府府丞 談倫為順天府尹,順天府丞徐英為河南右布政使。 兵科給事中孫博言六事。其一言:「東、西二廠緝事旗 校,多毛舉細故,以中復大臣。旗校固廝役之徒,大臣 則股肱之任,豈廝役可信,反過股肱。縱其皆公,已非 美事。一或失實,所損實多。」汪直聞博奏,怒甚,召詰之。 上下旨:「博不諳事,固當治也,姑恕焉。」二月,詔:天下學 校,孔子廟廷所在,凡過門者皆下馬。太監陳喜以公 事出河間,河間知府滕佐等賑民於外,不能供應,喜 奏之,命執赴京擬罪有差。命戶部郎冀綺、林同賑濟 保定、河間二府。上曰:「順天府并直隸府州縣,山東饑 荒特甚,朕不遑寢食。光祿寺一應派」納供用,凡被災 處悉為減省。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岷王《音垽》薨, 加汪直歲米四十八石,封王越威寧伯,仍以太子太 保兼都御史掌印,提督團營如故。 五月,河間府東光 縣地官莊在焉,管莊之人,畝徵糧二斗。科道官言:「天 子四海為家,何必莊田,東光之民,失土地矣。賦斂比 之公田,數及三倍。民困如此,非死即徙,非徙即盜耳。」 上命畝徵五升三合五勺,如開墾荒田則例。六月,禁 貴戚世家侵占民田,著為令。七月,逐自宮以求進者。 申明存恤孤老之令。以儀真批驗所盤掣私餘等鹽 三萬引賜太監梁芳。丙子曉刻,月當晦不晦。十月,命 汪直同太監傅恭、劉恆於神機營把總,仍提督十二 營傳奉錦衣衛指揮同知僉事、千戶、百戶倪端等十 一人,俱遞陞一級;傳奉序班許暘等為錦衣衛百戶, 廟官顧倫為太常寺博士,及文思院等官毛祥等二 十人有差。僧錄司左覺義僧繼曉奏:「欲齎所賜護敕 至湖廣九峰寺,乞給驛馬、官船廩餼;丁夫家僮三人, 亦乞行糧、腳力。」從之。蕪湖縣老人張禮,前「後率領機 兵擒盜二百餘人,授九品散官,仍令捕盜。」十一月壬 辰,月食。

十七年正月,傳奉陞太常寺丞,朱福銘本寺卿,陞寺 丞,顧玒、丁永中俱少卿。福銘、永中繇樂舞生,玒繇廟 祝。二月,命予儒士華岳等十一人冠帶、食糧。中書科 以陳鉞為兵部尚書。太常寺少卿顧玒喪母,乞誥祭, 予之。吏部尚書尹旻請再贈其父,以免再給,又予之。 三月,徽王見沛之國,汪直來報《大同捷》,遂獻俘,加直 歲米三百石,永世襲爵。越加陞太子太傅,歲增祿米 四百石,本色三百,折色百石。掌前軍都督府事,總五 軍營兵,提督團營操練,廕一子錦衣百戶。陞戴縉為 右都御史,右僉都御史屠滽為左僉都御史。是月,久 旱恆風。四月,掌太醫院事、右通政蔣宗武乞原籍官 地為業,予之。戶科都給事中劉昂等劾宗武猥以末 技攘取顯官,請求亡厭,乞收前命。上曰:「已賜矣,毋擾!」 以風霾。敕群臣修省 冊邃。為慶王。從主客司郎中 汪景昂陳請,陞為太常寺少卿,文華殿東耳房書辦 如故。五月,陞尚寶司卿任道遜為太常寺少卿,文華 殿耳房書辦如故。有辦吏王冠者,奏稱:「吏典辦事各 衙門,率供賤役,無異奴隸。乞如監生例,量減歲月。」吏 科都給事中董旻惡其不揣,參送法司擬罪。冠不服。 評事房明強之,冠復訐。旻與給事中王瑞、張雄、 張晟 占吏數多,具疏令其子齎至通政司投進,而通政司 遲之。冠又言本司官通政司何琮、右通政王昶及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