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38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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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亦未敢深論也。惟是前代更朝易位,非一見矣, 未有并其年號革除之者。革除年號,自本朝始。豈謂 我成祖再造之績,以革除顯我皇上繼述之大孝,亦 必以革除而後可闡揚先志乎?臣等竊以為不然也。 自古聞有革命矣,不聞革年者。故餘分閏位,猶得相 仍,稽古者有所考焉。當建文繼緒,孰不知「吾君之有 孫?而《紀年》」頒朔,海內鮮不奉行。時緣輔佐非人,以致 發難啟釁,旋知天命有歸,即遜位出亡,似與違天而 昧時者有間;乃遽令泯泯無聞,似於理有未順。夫謂 「革除」云者,不過欲使後人之不復知有建文耳。今歷 年二百,歷世十葉,朝野靡不知有建文君也。即今日 之見聞已不可塗,而況於「後世?」竊意天下萬世,自有 耳目,稗官野史,各有紀載,而欲以建文之曆數,作《洪 武》之編年,於勢亦有不能。且天下者,太祖之天下,我 皇上之天下也。以太祖而視後,則成祖、建文等子孫 耳;以我皇上而視前,則太祖、成祖均祖宗也。太祖之 天下,挈而授之建文,所以昭立嫡之大義。旋而歸之 於成祖,益彰撥亂之弘功,太祖亦何擇於若子若孫 哉?即今以不革除,恐非成祖繼體之心,獨不念必革 除,或非太祖貽謀之意乎?祖宗一脈血氣原自周流, 而因此廢彼宗誼之謂何?此於情亦容有未愜者。況 乎師曰《靖難》,兵非無名,有順天應人之機,無更朝易 肆之舉。成祖之嗣服也以戡亂,建文之出亡也「以遜 國,其名正,其言順,何嫌何疑,無可避諱。蓋事跡異而 道同者,正,無假掩飾以起後世紛紛之疑。此蓋揆之 於事,亦似有不必爾者。夫於理、於勢、於事、於情皆可 無革除,而革除」之年號沿襲未復,則以因循苟且之 意多,而觸忌冒嫌之心重耳。然臣等復因是攷之,我 太祖之定天下也,他務未遑,而首命儒臣纂修《元史》, 且追諡元主,以「順帝」稱之。我成祖即位之初,猶稱建 文為少帝,而一時在位諸臣,尚有不念舊惡之旨。至 於我皇上登極,下詔內開革除被罪諸臣,令各地方 有司,祀於其鄉,其墳墓苗裔,倘有存者,仍厚加恤錄。 而萬曆十六年,允本部題覆國子監司業王祖嫡之 奏,特復景皇帝「《寔錄》,候纂修改正。」仰見我二祖正大 光明之業,等於天地,而我皇上淵弘允塞之心,同符 二祖也。夫《元史》可修,奈何失其寔於當代?勝國之主 可諡,奈何削其號於本朝?景泰之位號可改,奈何靳 其名於建文?一時死事之臣,尚可褒恤,奈何遺棄其 君,而令湮沒於百世之後?由斯以論,恐非太祖之心, 非我皇上之心,即成祖之心,亦有不自安者矣。方今 聖明在上,善繼善述,表揚祖功宗德,以彰大孝。臣等 亦不敢妄生意見,別議更張。而建文位號,在當年原 無降削之文。及此纂修之時,特命秉司局者,於《高廟 寔錄》之中,摘洪武三十二年以逮三十五年遺事,復 稱建文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以存其年號。仍修輯為 《本紀》,示不泯滅。則成祖靖難之烈,固奕世有光;而建 文在位之績,亦千秋可信。慰幽魂於九原,昭大義於 天下,其裨益國體而增光聖德,非渺小者。伏候聖明 裁定。

《論泰昌天啟改元揭》
張潑

嗟乎!改元之事,至今日而始議之,晚矣!先帝八月登 極,以明年為泰昌,不忘皇祖也。今上九月登極,以明 年為天啟,不幾忘先帝乎?以職見,謂,當於即位之始, 會議妥貼,頒詔天下曰:「皇考年號既頒,朕不忍以即 位遽易,其仍以明年為泰昌元年。再逾年,始改元天 啟。」在先帝不忍忘皇祖,在今上亦不忍忘先帝。事死 如生,其志一,其事同,斯不亦父子止孝,先後一轍,毫 無可議哉?乃天啟元年之詔已頒,而泰昌改元之議 方定。明年天啟已難返汗,今年萬曆遂無泰昌。謳吟 思慕,寄之何所?古來頌唐太宗者必曰《貞觀》,頌宋仁 宗者必曰「慶曆。」蓋政績零星難記,故喜談樂道,率以 年號盡之。先帝即位僅一月,榷稅盡罷,帑金大發,大 僚既充,耳目亦備,即《貞觀》《慶曆》不多讓焉。若紀事而 不編年,世遠言湮,恐失口傳,得無以中主視之?然無 如天啟之不可復更何也?不得已而以今年八月為 「泰昌」,以明年正月為天啟,畢竟於先帝不遽改元之 意未甚符合,然亦於不妥中求其近似者從之。若欲 併「泰昌」之號而不存,第曰「未及改元而崩」,於義似忍, 恐臣子愛君,不敢為今上作此過舉也。古未有逾年 而不改元者,然亦未有逾月而喪兩君者。變出不常, 禮當意起先帝情之所處,即天下人情之所安處也。 然言此於今日,亦自是贅譚。奉旨會議,於心不安,不 敢雷同,故抄出於天下人共商之。謹揭。

《請復泰昌年號疏》
李若珪

為殿下之正位,在即先帝之年號。當講事殿下明日 登極。登極之日,即定年號之日。前先帝登極詔,以明 年為泰昌元年,預先朝臣皆知今去登極纔半日耳。 其用「何者」「兩」字為「元年?」「已擬上否?已蒙欽點否?」職等 皆不之知,禮部亦不之知。此等大事,禮部當會議,禮 科亦當與聞,此姑勿論。惟是先帝在位雖僅一月,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