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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1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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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懷于有仁;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天位艱哉!德惟 治,否德亂。與治同道,罔不興;與亂同事,罔不亡。終始 慎厥與,惟明明后。先王惟時懋敬厥德,克配上帝。今 王嗣有令緒,尚監茲哉!」

臣按:此太甲《悔過思庸》之後也。伊尹猶恐其持守之未篤,則儆之以三言,使知天道之無私親,惟敬則親,民心之無常懷,惟仁則懷,鬼神之無常享,惟誠則享,而終之以「敬德」 之一言,蓋敬則仁,不敬則私欲賊之而不仁矣。敬則誠,不敬則私欲雜之而不誠矣。曰誠、曰仁,何所用力?惟敬而已。夫有德則必治,與治同道「則必興成湯之敬德至與天合」 ,太甲其可不與之同道邪?能與湯合,則亦與天合矣。斯言也,豈獨為太甲謀,萬世人主皆當取法。

伊尹作《咸有一德》曰:「嗚呼!天難諶,命靡常,常厥德,保 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又曰:「惟吉凶不僭在人,惟 天降災祥在德。」

臣按:此伊尹將告歸之時也。太甲處仁遷義,伊尹之責塞矣,猶慮其德之未一,故以斯言儆之。曰:「天難諶」 者,謂今日而善則福之,明日而淫則禍之,難必信也。曰「命靡常」 者,有德則歸于我,無德則去而之人,無定在也。吉與祥為類,德之吉則祥應之,凶與災為類,德之凶則災從之,天雖難信,然常厥德者必保厥位乃所以為可信也。「命雖靡常」 ,然有吉德者必「降祥」 ,乃所以為有常也。

《召誥》:「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 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又 曰:「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又曰: 「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 不監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 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又曰:「嗚 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 吉凶,命歷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 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又曰:「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 命,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欲王以小民受 天永命』。」

臣按:《召公一誥》,丁寧反復老臣事少主惓惓之心也,始則謂「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大邦殷之命」 ,蓋紂元子也,殷大邦也,其命若未易改而天遽改之,豈不可畏也哉?次言今王受命雖有無窮之美,亦有無窮之憂,蓋以天命之靡常而去留之難必,此其為可憂也。既又舉夏商言之,謂其既服受天命矣,其歷年之永不「永,我皆不敢知。所可知者,惟不敬厥德,迺早墜厥命。」 此則灼然不誣者也。既又以生子喻之:凡人之生子,其明智,其壽考,皆定于初。講學則明,愛身則壽。今王受命之始,亦猶子之初生,況肇卜新大邑而居之,是又一初也。天之命以哲,命以吉凶,命以歷年,皆自今日始,其可不謹乎?既又曰:「王惟德之用,祈天永命。」 夫天命至公,不可以求而得也。今曰「祈天永命」 ,何哉?蓋一于用德,乃不祈之祈也。然天命至重,必君臣同德,然後可保,故曰「上下勤恤。」 恤即所謂無疆之恤也。上下一心,勤而憂之,則夏商之歷年,庶乎其可冀乎!永則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命在天,於小民乎何與?蓋天無心,以民為心者也。一篇之中,言敬者凡七八,曰「嗚呼!曷!其奈何不敬?」 曰「王敬作所。」 曰「不可不敬德。」 曰「王其疾敬德。」 言之諄,望之切,臣故曰:「此老臣惓惓之心也。」 異時成王饗百年之壽,而國家卜世過于夏、商,然後知召公之言真有補于周室。

文王受命作周也。其一章曰:「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周 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 帝左右。」又曰:「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 孫子。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 于周,天命靡常。」又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又曰:「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宜鑒于殷,駿 命不易。」又曰:「命之不易,無遏爾躬。宣昭義問,有虞殷 自天。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萬邦作孚。」

臣按:此詩周公所作,舉文王之事以戒成王也。首章言文王在上,其德之昭明上徹于天,與之為一,周之有邦自后稷、公劉以來綿歷千載,可謂舊矣,惟文王與天同德,故天錫以維新之命焉。「有周不顯」 蓋言其甚顯也,「帝命不時」 蓋言其甚時也。詩人之辭類如此,德既顯矣、命既時矣,然文王一陟一降常若在上帝之左右,而未嘗少間,此所謂之德之純也。四章言「穆穆哉,文王緝熙」 ,其敬純亦不己,故大命集焉。夫以商之孫子其數不止于億,然天命既歸于周,商之孫子亦皆侯服于周。周固嘗臣商矣,今乃反臣于周,可見天命之靡常也。故五章之首申言之。又呼王之藎臣而告之曰:「『得無念爾祖文王之德乎』?《藎臣》」 者,忠誠篤至之臣。周公言之,欲其申戒于王也。六章又言欲念文王,惟在述修其德而已。能修德,則可以長配天命而福祿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