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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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變者也。」聞者服焉。

《遼史耶律那也傳》:那也為人廉介,長于理民。每有鬥 訟,親覈曲直,不尚威嚴,常曰:「凡治人本欲分別是非, 何事迫脅以立名。」故所至以惠化稱。

《五朝名臣言行錄》:淳化三年,太宗謂宰相曰:「治國之 道在乎寬猛得中。寬則政令不成,猛則民無措手足。 有天下者可不慎之哉!」呂蒙正曰:「老子稱:『治大國若 烹小鮮。夫魚,擾之則亂』。近日內外皆來上封事,求更 制度者甚眾,望陛下漸行清淨之化。」上曰:「朕不欲塞 人言路。至若愚夫之言,賢者擇之,亦古典也。」趙昌言 曰:「今朝廷無事,邊境寧謐,正當力行好事之時。」上喜 曰:「朕終日與卿論此事,何愁天下不治。苟天下親民 之官皆如此留心,則刑清訟息矣。」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八年十一月丙子,尚書省奏, 「崇信縣令石安節買車材于部民,三日不償其直,當 削官一階解職。上因言,凡在官者,但當取其貪污與 清白之尤者數人黜陟之,則人自知懲勸矣。夫朝廷 之政,太寬則人不知懼,太猛則小玷亦將不免于罪, 惟當用中典耳。」

二十三年閏十一月甲午,上謂宰臣曰:「帝王之政,固 以寬慈為德,然如梁武帝專務寬慈,以至綱紀大壞。 朕嘗思之,賞罰不濫,即是寬政也,餘復何為!」

明《昭代典則》:洪武二年春正月,召蒙古舊臣,問政事 得失。馮翼對曰:「『元有天下,寬以得之,亦寬以失之』。上 曰:『以寬得之,則聞之矣。以寬失之,則未之聞也。夫步 急則躓,弦急則絕,民急則亂。居上之道,正當用寬。但 云寬則得眾,不云寬之失也』。」元季君臣耽于逸樂,循 至淪亡,其失在于縱弛,實非寬也。大抵聖王之道,寬 「而有制,不以廢弛為寬,簡而有節,不以慢易」為簡,施 之適中,則無弊矣。

《翦勝野》,聞太祖嘗遊一廢寺,戈戟外衛而內無一僧, 壁間畫一布袋僧,墨痕猶新,旁題偈曰:「大千世界浩 茫茫,收拾都將一袋藏。畢竟有收還有散,放寬些子 又何妨。」蓋帝為政尚嚴猛,故以此諷之。帝命索其人 不得。

《名山藏典謨記》:永樂五年三月上曰:「比除交阯郡縣 官,朕數諭之,政務寬簡,以綏新附。」

寬嚴部雜錄

《韓子五蠹》篇:「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 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 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民視君如父母。何以 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樂聞死刑之報, 君為流涕。」此所舉先王也。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 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 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 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 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 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 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 迃!《書·迃叟》曰:「寬而疾惡,嚴而原情,政之善者也。」 《五朝名臣言行錄》蘇軾《書張詠帖後》云:「以寬得愛,止 於一時;以嚴得畏,止於力之所及。故寬而見畏,嚴而 見愛,皆聖賢之難事,所及者遠矣。張公治蜀,用法之 嚴似孔明,孔明與公遺愛皆至今蓋尸而祝之也。」 意見:世論嚴者,當嚴于左右吏胥,而不當嚴于窮困 之赤子;世論寬者,當寬于百「姓,而不當寬于奸豪猾 黠之徒。若嚴而用之當,則嚴亦寬也。若寬而用之不 當,其害民何可言哉!世有縱容左右,毀公玩法,而獨 以嚴刑酷罰施于無罪之小民,此最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