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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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八年正月壬寅,命尚書右 僕射李靖、特進蕭瑀、楊恭仁、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 夫韋挺、鄜州大都督府長史皇甫無逸、揚州大都督 府長史李襲譽、幽州大都督府長史張亮、涼州大都 督李大亮、右領軍大將軍竇誕、太子左庶子杜正倫、 綿州刺史劉德威、黃門侍郎趙弘智使于四方,觀省」 風俗。

代宗廣德二年詔禁侈俗

按《唐書代宗本紀》,廣德二年四月甲午,禁鈿作珠翠 按《冊府元龜》,代宗廣德二年二月乙亥,南郊禮畢,敕 曰:「朕思素儉,敦以淳風,必約嚴章,以齊侈俗。其珠玉 器玩寶鈿雜繡等,一切禁斷。」

大曆六年詔禁淫巧之物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大曆 六年夏四月戊寅,詔:纂組文繡,止害女紅。今師旅未 息,黎元空虛,豈可使淫巧之風,有虧常制?其綾綿花 文所織盤龍、對鳳、麒麟、獅子、天馬、辟邪、孔雀、仙鶴、芝 草、萬字、雙勝、透背及大」《綿竭》鑿六破已上,並宜禁 斷。其長行高麗白綿,大小花綾錦,任依舊例織造,有 司明行曉諭。

文宗太和四年詔禁奢靡之俗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四年夏四月壬戌,詔曰:「儉以足用,令出惟行,著在前 經,斯為理本。朕自臨四海,愍元元之久困,日昃忘食, 宵興疚懷,雖絕文繡之飾,尚愧茅茨之儉。亦諭卿士, 形于詔條。如聞積習流弊,餘風未革,車服第室,相高 以華靡之制;資用貨寶,固啟于貪冒之源。有司不禁, 侈」俗滋扇。蓋朕教導之未敷,使兆庶昧于恥尚也。其 何以足用行,令臻于致理歟?永念慚歎,迨茲申敕:「自 今內外班列職位之士,各務素朴,弘茲國風。有僭差 尤甚者,御史糾上,主者宣示中外,咸知朕意焉。」文宗 承長慶、寶曆奢靡之風,銳意懲革,躬行儉素,以率厲 之。

聖宗統和九年秋七月乙巳詔禁奢侈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真宗咸平四年遣使廉察風俗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四年八月丁卯,遣使巴蜀,廉 察風俗。」

哲宗元祐元年詔正風俗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六月甲寅,詔正風俗,修 紀綱,勿理隱疵細故。」

光宗紹熙三年詔戒飭風俗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三年六月辛丑朔,下詔戒飭 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苟且飾偽者。」

寧宗嘉泰元年詔禁風俗奢侈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元年夏四月辛卯,詔以風俗 侈靡,災後官軍營造,務遵法制,內出銷金鋪翠,焚之 通衢,禁民無或服用。」

章宗明昌元年詔定制度以勵風俗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八月戊戌,上諭宰臣曰: 「何以使民棄末而務本,以廣儲蓄?」令集百官議。戶部 尚書鄧儼等曰:「今風俗侈靡,宜定制度,辨上下,使服 用居室各有差等,抑昏喪過度之禮,禁追逐無名之 費。用度有節,蓄積自廣矣。」右丞履、參知政事守貞諡 曰:「凡人之情,見美則願,若不節以制度,將見奢侈無 極,費用過多,民之貧乏,殆由此致。方今承平之際,正 宜講究此事,為經久法。」上是《履議》。

泰和元年禁風俗奢僭

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六年,敕尚書省舉行風俗奢 侈之禁。」

衛紹王大安元年十月己卯詔戒厲風俗

按《金史衛紹王本紀》云云。

太祖洪武元年禁民喪葬宴樂以厚風俗

按《大政紀》: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御史高原侃言:「京 師人民猶習元氏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 娛屍,惟較酒殽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非 所以為治。且京師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者,一事 非禮,則海內之人轉相視傚,弊可勝言。況送終禮之 大者,不可不謹,乞禁止以厚風俗。」上是其言。

憲宗成化六年禁風俗奢侈

按《大政紀》:成化六年十二月,戶部都給事中王弘等 上言,「近來京城內外,風俗奢侈,服食僭用無度,酒席 皆簇盤,民之困窮由此。在京射利之徒屠宗順等數 家,販賣寶石,至以進獻為名,或邀取官職,或倍獲價 利,蠹國病民,莫甚於此。乞嚴加禁革。及將宗順等倍 價賣過寶石銀兩,追徵入官,給發賑濟。」刑部尚書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