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致 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 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 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 姓之從事于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穀者多,六 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其與丞 相、列侯、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 思,無有所隱』。」

宣帝本始四年以郡國災異詔求直言

按《漢書宣帝本紀》: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 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 承洪業,奉宗廟,託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迺者地 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丞相御史其與列 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之不逮, 毋有所諱。」

地節二年下詔求言

按:《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二年五月,令群臣得奏封事, 以知下情。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 地節三年,以地震,詔求直言。

按《漢書宣帝本紀》:三年冬十月詔曰:「迺者九月壬申, 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 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

元帝初元二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秋七月詔曰:歲比災害, 民有菜色,慘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賜 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 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 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初元三年,詔求直言。

按《漢書元帝本紀》,三年六月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 繇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群 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媮合苟從,未肯極言, 朕甚閔焉。永惟蒸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於非 業之作,衛於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 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官省費條奏,毋有所諱。」

永光四年以日食詔求直言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四年夏六月戊寅晦,日有蝕 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 蒙澤。今朕晻于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 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民心未得,邪說空進,事無 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或緣姦 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迺六月晦,日有蝕 之。《詩》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來,公卿大 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 無有所諱。

成帝建始元年詔公卿直言無諱

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元年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 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建始三年,以日食地震,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 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咸得其所; 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 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 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

河平元年以日食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河平元年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 之,既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傳》曰:『男 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百僚各修其職,惇任 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鴻嘉二年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鴻嘉二年春三月詔曰:『古之選賢, 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 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寧。朕承鴻 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困于饑寒, 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之道 日以陵夷,意迺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將舉』」 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 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永始二年以日食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蝕之。 詔曰:「迺者龍見於東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 郵,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僚,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 安百姓者條奏。」

永始四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四年「六月甲午,詔曰:迺者地震,京 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 親覽焉。」

元延元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按《漢書·成帝本紀》,元延元年秋七月,有星孛于東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