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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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為申達。朕將親覽,以紓其過。文武在位,舉爾所知, 公侯將相,隨才擢用,拾遺補闕,勿有」所隱。先是,尚書 右丞江子四上封事,極言政治得失。五月,癸卯,詔曰: 「古人有言,『屋漏在上,知之在下』。朕所鍾過,不能自覺。 江子四等封事如上,尚書可時加檢括,于民有蠹患 者,便即勒停。宜速詳啟,勿致淹緩。」

大同五年,詔言政事得失。

按《梁書武帝本紀》,五年三月己未,詔曰:「朕四聰既闕, 五識多蔽,畫可外牒,或致紕繆。凡是政事不便於民 者,州郡縣即時皆言,勿得欺隱。如使怨訟,當境任失, 而今而後,以為永准。」

大同六年,下詔求言。

按《梁書武帝本紀》:「六年八月辛未,詔曰:經國有體,必 詢諸朝。所以尚書置令、僕、丞、郎,旦旦上朝,以議時事, 前共籌懷,然後奏聞。頃者不爾,每有疑事,倚立求決。 古人有云:主非堯舜,何得發言便是。是故放勳之聖, 猶咨四岳;重華之叡,亦待多士。豈朕寡德,所能獨斷? 自今尚書中有疑事,前於朝堂參議,然後啟聞,不得」 習常。其軍機要切,前須諮審,自依舊典。

大同十一年,下詔求言。

按《梁書武帝本紀》,「十一年春三月庚辰,詔曰:『皇王在 昔,澤風未遠,故端居元扈,拱默巖廊。自大道既淪,澆 波斯逝,動競日滋,情偽彌作。朕負扆君臨,百年將半, 宵漏未分,躬勞政事,白日西浮,不遑飧飯,退居猶於 布素,含咀匪過藜藿。寧以萬乘為貴,四海為富,唯欲 億兆康寧,下民安乂。雖復三思行事,而百慮多失。凡 遠近分置,內外條流,四方所立屯傳、邸冶、市埭、桁渡、 津稅、田園,新舊守宰遊軍戍邏,有不便於民者,尚書 州郡各速條上,當隨言除省,以舒民患』。」

宣帝太建四年下詔求言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四年九月辛亥,詔曰:舉善從 諫,在上之明規;進賢謁言,為臣之令範。朕以寡德,嗣 守寶圖,雖世襲隆平,治非寧一。辨方分職,旰食早衣, 傍闕爭臣,下無貢士,何其闕爾,鮮能抗直。豈余獨運, 匪薦讜言。置鼓公車,罕論得失;施石象魏,莫陳可否。 朱雲摧檻,良所不逢;禽息觸楹,又為難值。至如衣褐 以見,擔簦以遊,或耆艾絕倫,或妙年異等,干時而不 偶,左右莫之譽。黑貂改弊,黃金且殫,終身滯淹,可為 太息。又貴為百辟,賤有十品,工拙並騖,勸沮莫分,街 謠徒擁,廷議斯闕,實朕之弗明,而時無獻替,永言至 治,何乃爽歟。」外可通示文武,凡厥在位,風化乖殊,朝 政紕蠹,正色直辭,有犯無隱。

太建十四年正月後主即位三月下詔求言。

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 三月癸亥,詔曰:昔睿后宰民,哲王御㝢,雖德稱汪濊, 明能普燭,猶復紆己。乞言,降情訪道,高咨岳牧,下聽 輿臺,故能政若神明,事無悔吝。朕纂承丕緒,思隆大 業,常懼九重已邃,四聰未廣,欲聽昌言,不疲痹足。若 逢廷折,無憚批鱗。而口柔之辭,儻聞於在位,腹誹之」 意,或隱於具寮,非所以弘理至公,緝熙帝載者也。內 外卿士,文武眾司,若有智周政術,心練治體,救民俗 之疾苦,辯禁網之疏密者,各進忠讜,無所隱諱。朕將 虛己聽受,擇善而行,庶深鑒物情,匡我王度。

後主至德四年下詔求言

按《陳書後主本紀》:至德四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堯施 諫鼓,禹拜昌言,求之異等,久著前徽,舉以淹滯,復聞 昔典,斯乃治道之深規,帝王之切務。朕以寡昧,丕承 鴻緒,未明虛己,日旰興懷,萬機多紊,四聰弗達,思聞 蹇諤,採其謀計,王公已下,各薦所知,旁詢管庫,爰及 輿皁,一介有能,片言可用,朕親加聽覽,佇於啟沃。」

北魏

明元帝泰常三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不載。按《崔浩傳》,泰常三年,彗 星出天津,入太微,經北斗,絡紫微,犯天棓,八十餘日, 至漢而滅。太宗召諸儒術土問之曰:「今天下未一,四 方嶽峙,災咎之應,將在何國?朕甚畏之。盡倩以言,勿 有所隱。」

孝文帝延興元年詔求直言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元年「九月壬戌,詔在位及 民庶直言極諫,有利民益治,損政傷化,悉心以聞。」

承明元年詔求直言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承明元年八月甲子,詔曰:『朕猥 承前緒,纂戎洪烈,思隆先志,緝熙政道。群公卿士,其 各勉厥心,匡朕不逮,諸有便民利國者,具狀以聞。十 月己未,詔曰:『朕纘承皇極,照臨萬方,思闡遐風,光被 兆庶,使朝有不諱之音,野無自蔽之響。疇咨帝載,詢 及芻蕘。自今已後,群官卿士,下及吏民,各聽上書直 言極諫,勿有所隱。諸有便宜,益治利民,可以正風俗 者,有司以聞,朕將親覽,與三事大夫論其可否,裁而 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