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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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明白詳悉。頒布天下。使人心曉然知吾意嚮之所在。因其情而定其罪。隨其罪而加以刑。蓋有不得已焉者。如此則群疑釋而人心服。亂根永絕而國是明著矣。

《周官》: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 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臣按:令之大者固出于君,而百司庶府下其教條于其屬亦令也,故成王既訓迪百官而又合其尊卑、大小而同訓之焉。夫朝廷之政由上而行之于下,由內而行之于外,必假命令以達之,于其未出之前必須謹審詳度,知其必可行而無弊然後出之,既出之後必欲其通行而無礙,不至于壅塞而反逆可也。然其所出之令。一惟以公理而滅私情。然後可行而不反。苟或私勝而公微。則將「反逆」 而不可行矣。又何以使民咸敬信而懷服也哉。

《詩大雅抑之》篇曰:「訏謨定命,遠猶辰告。」

臣按:人君欲示訓于四方也,必廣大其謀謨,不為一身而必為天下無終窮之慮,審定其號令,不敢輕易而必為一定不可易之制,于是乎長慮卻顧,深思遠圖,稽其所終所蔽,益之損之、與時宜之,必可為久遠之規,然後以時而播告之焉。如此則夫號令之頒、圖惟之事,永永無弊,施之于一時者可以為法于百世矣。後世世主淺謀,輕舉容易,發為號令,可言而不可行者多矣。縱有可行,亦惟可用于一時,不可詒之于久遠。於是朝更夕改,民不知所遵守,是以號令之頒,民視之以為泛常,一旦遇夫倉卒之變,有所補褊救急,而下人不知其所以,而往往至於不可救藥。吁,可不謹哉!

《春秋糓梁傳》曰:「為天下主者天也,繼天者君也。君之 所存者命也。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 也;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 下所以傾也。」

臣按:君代天出命者也,臣代君行命者也,君出命固不可違天之道,臣行命亦不可侵君之事,苟臣侵君之事則君失其命矣,君失其命則不足以繼天而君非君矣,臣侵君命則不知以事君而臣非臣矣。人君繼天以出治,恆必兢兢業業,「敬以存心、明以燭理、剛以制欲,則臣下知所凜畏而不敢侵吾之事而吾所以繼天道而主天下」 者,其威命不至「旁落而下移」 矣。

《禮記》:「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王言如綸,其出如綍。」

臣按:王者之言其在中也惟細如絲而已,及其出也乃如宛轉繩之大焉,其初出也僅大如綸而已,及其出而益遠也乃如引棺之大索焉。所以然者,良以人君居九重之上,為萬方之主,一言「一話在人君雖若甚微者,及其施之於外,天下之人仰之如日星之明,畏之如雷霆之震,去之愈遠而見之愈大焉。」 然則人君號令之頒,其可以不謹哉?

漢賈山言于文帝曰:「臣聞山東吏布誥令,民雖老臝 癃疾,扶杖而往聽之,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成。」

臣按:司馬遷作《史記》,于《文帝紀》,凡詔皆稱「上曰」 ,而他紀則不然,蓋以見文帝之詔皆出于帝之實意也,上以實感故下以實應,一見其詔書之下,欣欣然相率以聽意,必其真有此實惠然後為此實言也。後世詔書之下率出于詞臣之視草、有司之議擬,皆按故事而舉之,未必皆出自上心也,是以有其言無其事、有「其事無其效。」 許人以直言,不加罪,而罪之愈甚;許民以欠負不復徵,而徵之如故。是故上之言不信于民,民之心不孚于上。此德化之成,所以有歉于文帝歟!

光武時,天下已定,務用「安靜」,以手跡賜萬國者,一劄 十行,細書成文,勤約之風,行于天下。

唐陸贄從德宗幸奉天,嘗奏曰:「今乘輿播遷,陛下宜 痛自引過,以感人心。」德宗從之。故行在詔書始下,雖 驕將悍卒,莫不揮涕激發。及還京師,李抱真來朝,奏 曰:「陛下在山南時,山東士卒聞書詔之辭,無不感泣, 思奮臣節,臣知賊不足平也。」

臣按:感人之易者莫易於言,故人君一言之善,雖于深宮之中、九重之上、四海之遠莫不應之,況以德音之宣布、詔令之頒行于郡國者哉?夫上有由中之誠,下必有感孚之效,不徒然也。觀光武勤約之風行于天下,德宗引過之詔感夫士卒可見矣。人君誠能誠實其心、審定其命,擇視草之臣、守渙汗之信,則雖蠢愚之夫,驕悍之卒,亦無不感動者,而況愚直之民,循良之吏乎?

唐太宗謂侍臣曰:「詔令格式,若不常定,則人心多惑, 奸詐盡生。《周易》稱:『渙汗其大號。施令,若汗出于體,一 出而不復也』。又《書》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且 漢祖日不假給,蕭何起于小吏,制法之後,猶稱畫一。 今宜詳思此義,不可輕出詔令,必須審定,以為永式。」

臣按:太宗此言,則凡號令之頒不但詔告天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