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王國光罷,保輒用其鄉人梁夢龍代爵,大受等 猶竊權如故。然是時,太后久歸政,保失所倚,而帝又 積怒保。東宮舊閹張鯨、張誠乘間陳其過惡,請令閒 住。帝猶畏保,曰:「若大伴上殿來,我如何處置?」鯨曰:「既 有旨,保安敢復入。」帝悟,乃從之。會御史李植江東之 彈章入,遂謫保奉御,南京安置。其弟佑、從子邦寧並 官都督,亦削職;大受及其黨周海、何忠等八人,悉貶 小《火者》司香孝陵。已而盡籍其家。保金銀百餘萬,珠 寶瑰異稱是,莊田宅舍亦皆沒入。復逮佑、邦寧下獄, 悉瘐死。大受等所籍亦不貲,內庫為之充牣爵。下詔 獄,與大受子皆煙瘴永戍。保之發南京也,太后問故。 帝曰:「老奴為張居正所惑,無他過,行且召還。」時潞王 將婚,所需珠寶未備。太后間以為言。帝曰:「年來無恥 臣僚,盡貨以獻張、馮二家,其價驟貴。雖僅一二,費貲 數萬。」太后曰:「已籍矣,必可得。」帝曰:「奴黠猾,先竊而逃, 未能盡得也。」其時御史毛在劾錦衣都督劉守有奉 命籍罪人家,與其僚屬張昭、龐清、馮昕等多所隱沒。 昭等亦下詔獄,保竟,卒於南京。說者謂「帝之好貨,由 張、馮二家所籍多,故後多行籍沒之法」云。
張鯨
按《明外史宦官傳》:「鯨,新城人,太監張宏名下也。內豎 初入宮,必投一大璫為主,謂之名下云。」「馮保用事,鯨 害其寵,為帝畫策害保。宏偵知之,謂鯨曰:『馮公前輩, 且有骨力,不宜去之』。鯨不聽。既譖,逐保,宏遂代保掌 司禮監,而鯨掌東廠。宏無過惡,頗著賢聲。萬曆十二 年卒,張誠代掌司禮監。十八年,鯨罷東廠,誠兼掌之。」 二十四年春,以誠聯姻武清侯,擅作威福,降奉御司 香孝陵,籍其家;弟姪張勳等皆削職治罪。鯨性剛果, 帝倚任之。其在東廠,兼掌內府供用庫印,頗為時相 所憚。而其用事司房邢尚智招權受賕。萬曆十六年 冬,御史何出光劾鯨及其黨鴻臚序班尚智與錦衣 都督劉守有相倚為奸,專擅威福,罪當死者八,贓私 未易縷指。帝命鯨策勵供事,而削尚智、守有職,餘黨 法司提問。給事中陳尚象、吳文梓、楊文煥,御史方萬 策、崔景榮復相繼論列。報聞。法司奏鯨等贓罪,尚智 論死,鯨被切責不罪。給事中張應登再疏論之,不聽。 御史馬象乾疏爭,并劾內閣阿縱。大學士申時行等 自請賜罷。吏部尚書楊巍等乞將鯨正法,以洩眾忿。 帝不聽。時行等辭,而命下象乾詔獄。時行及同官許 國、王錫爵皆上疏申救,帝乃留象乾疏於中。給事中 李沂復抗疏攻鯨,且謂帝納鯨金寶,故寬鯨罪。帝大 怒,言沂等為張居正、馮保報復,下沂詔獄。獄上,命杖 六十,削其官。時行等力救,不聽。鯨迫眾論乞罷,乃命 私家閒住。時論頗謂張誠與鯨交惡,朝臣有所恃,以 故力攻之。已而南京御史俞咨禹請正鯨罪。帝報已 有旨,南京兵部尚書吳文華率南九卿請罪鯨而宥。 言者不聽。文華遂乞休去。未幾,帝復召鯨入。給事中 陳與郊、御史賈希夷、南京吏部尚書陸光祖、給事中 徐常吉、御史王以通等,皆言「鯨隨進隨退,為國家大 憂。」俱不報。最後大理評事雒于仁上《酒色》《財氣四箴》, 指鯨以賄復進。帝怒甚,召申時行等入毓德宮,命治 于仁,而召鯨至,令時行等傳諭責訓之。鯨寵由是漸 衰。尚智後減死充軍。
陳增
按《明外史宦官傳》增神宗朝礦稅太監也。帝心頗好 利,左右數以利嘗之。萬曆十二年,房山縣民史錦奏 請開礦,通政司倪光薦為上之。帝下撫按查勘,不果 行。十六年,中使祠五臺山,還言紫荊關外廣昌靈丘 有礦砂,可作銀冶。帝聞之心喜,以大學士申時行等 言,不得已命塞礦洞。十八年,易州民周言、張世才復 言:「阜平、房山各產礦砂,請遣官開礦。」時行等仍執不 可。至「二十年,寧夏用兵,費帑金二百餘萬。其冬,朝鮮 用兵,首尾八年,費帑金七百餘萬。二十七年,播州用 兵,又費帑金二三百萬。三大征踵接,國用大匱。而二 十四年乾清、坤寧兩宮災,二十五年,皇極、中極、建極 三殿災,營建乏資,計臣蒿目,礦稅由」此大興。其遣官, 自二十四年始。是時,千戶仲春復請開礦,廷臣皆言 非便,帝決意行之。閣臣趙志皋、張位、陳于陛、沈一貫 不能沮。或曰:「位蓋默贊其事云。」其後言礦者爭走闕 下。中使四出:真、保、薊、永則王亮,昌黎、遷、安則田進,昌 平、橫嶺、淶水、珠寶、窩山則王忠,真定復益以王虎。并 採山西平定、稷山,浙「江則曹、金。後代以劉忠,陝西則 趙欽,山西則張忠,河南則魯坤,廣東則李鳳、李敬,雲 南則楊榮,遼東則高淮,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湖 廣則陳奉,而增奉敕開採山東。他若通灣、天津、臨清、 湖口、儀真、蘇杭,皆有稅監,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 珠監。或專遣,或兼攝,大璫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 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 靈塗炭矣。」二十四年,增始至山東,即劾福山知縣韋 國賢。帝為逮問削職。益都知縣吳宗堯抗增,被陷,幾 死詔獄。巡撫尹應元奏增二十大罪,亦罰俸。已,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