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導帝為長夜飲,數不視朝。芳切諫,帝不悅。祥等復 媒孽之。帝遂怒,落職閒住。二年十一月復命杖芳八 十,下刑部獄,監禁待決。尚書毛愷等言:「芳罪狀未明, 臣等莫知所置詰,非所以示天下公。」帝曰:「芳事朕無 禮,其錮之。」芳錮祥等益橫。前司禮太監黃錦已革廕, 錦死,祥奏用其姪浦,襲原廕。工部尚書雷禮,世宗時 以土木容悅,至是知公論不予,劾祥「事事掣肘,如傳 造箱櫃、採辦漆器、修補壇廟樂器,祥輒自加徵,糜費 巨萬。而工廠存留大木,斬截任意,用違其材。臣禮力 不能爭,乞早賜罷。」帝不罪祥,而令禮致仕。沖傳旨下 海戶王印於鎮撫司,論戍充軍,法司不預。聞肅懷王 薨,輔國將軍縉𤏳,其季父也,求襲。沖納其厚賄,為之 內主。禮部引故事,執不可。給事中周詩、御史劉良弼 等皆爭之。帝不聽,竟封為肅王。洪尤貪肆竊柄,內閣 大臣亦有因之以進者,三人所糜國帑無算。帝享太 廟,皆冠進賢冠,服祭服以從爵賞,辭謝與六卿埒。廷 臣論劾者,太常少卿周怡以外補去,給事中石星、李 已、陳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寶丞鄭履淳皆廷杖削籍。 三人各廕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獨久繫獄。四年四 月,刑科都給事中舒化等,以熱審屆期,請釋芳等。部 議,「芳等二十五人已瘐死,其六存者,並宜釋放。」詔釋 芳充南京淨軍,其他獲釋者九人。
馮保
按《明外史宦官傳》:「保,深州人,嘉靖中為司禮秉筆太 監。隆慶元年,提督東廠,兼掌御馬監事。時司禮掌印 者缺,保以次當得之,適不悅於穆宗,大學士高拱,薦 御用監陳洪代保,由是疾拱。及洪罷,保愈欲得之,而 拱復薦用孟沖。沖故掌尚膳監者,例不當掌司禮。保 疾拱彌甚,乃與張居正深相結,謀去之。會居正亦欲」 去,拱專柄,兩人交益固。穆宗得疾,保屬居正豫草遺 詔。草成,遣使授保。適為拱所見,面責居正曰:「我當國, 奈何獨與中人具遺詔?」居正面赤,但曰:「公宥我,容我 改過。」拱亦益惡保,思逐之。穆宗甫崩,保言於后妃,斥 孟沖而奪其位,又矯遺詔令與閣臣同受顧命。及帝 登極,保升立寶座旁不下,舉朝大駭。保既掌司禮,又 督東廠,兼總內外,勢益張。拱以主少國疑,慮為社稷 患,乃諷六科給事中程文等、十三道御史劉良弼等, 交章歷數其奸,而給事中雒遵、陸樹德又特疏論列。 拱意疏下,即擬旨逐保。保乃匿其疏,而亟與居正定 謀,遂逐拱去。初,穆宗崩,拱於閣中大慟曰:「十歲太子, 如何治天下?」保聞,立遣其黨譖於后妃曰:「拱斥太子 為十歲孩子,如何作人主?」后妃大驚。太子聞之亦色 變,故保之讒言易入。乃拱去,而保之憾猶未釋。萬曆 元年正月,有王大臣者,偽為內侍服入乾清宮,被獲 下東廠。保欲緣此族。拱與居正謀,令家人辛儒飲食 之,納刃其袖中,俾言拱怨望,遣刺帝。大臣許之。踰日, 錦衣都督朱希孝等會鞫,大臣疾呼曰:「許我富貴,乃 掠治我耶!」希孝懼,不敢鞫而罷。會廷臣楊博、葛守禮 等保持之。居正亦迫眾議,微諷保。保意稍解,乃以生 漆酒瘖大臣,而移送法司,坐斬,拱獲免。由是舉朝皆 惡保,而不肖者多因之以進。慈聖太后遇帝嚴,保倚 太后勢,數挾持帝,帝甚畏之。時與小內豎戲,見保入, 輒正襟危坐,曰:「大伴來矣。」所昵孫海客,用為乾清宮 管事牌子,屢誘帝夜游別宮,小衣窄袖,走馬持刀,又 數進奇巧之物。帝深寵幸,保,皆言於太后。后召帝切 責,帝長跪受教,惶懼甚。保屬居正草《帝罪已手詔》,令 頒示閣臣,詞過挹損。帝年已十八,覽之內慚,然迫於 太后,不得不下居正,乃上疏切諫,又緣保意,劾去司 禮秉筆孫德秀、溫太及掌兵仗局周海,而令諸內侍 俱自陳。由是保所不悅者,斥退殆盡。時八年十一月 也。保善琴,能書。帝初甚重之,屢賜牙章,曰「光明正大」, 曰「爾惟鹽梅」,曰「汝作舟楫」,曰「魚水相逢」,曰「風雲際會。」 所以待之甚隆。後保益橫肆,即帝有所賞罰,非出保 口,無敢行者。帝積不能堪,而保內倚太后,外倚居正, 帝不能去也。然保亦時引大體。內閣產白蓮,翰林院 有雙白燕,居正以進。保使使謂居正曰:「主上沖年,不 可以異物啟其玩好。」又能約束其子弟,不敢肆惡。都 人亦以是稱之。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專國柄 者,由保為之左右也。然保性貪,其私人錦衣指揮徐 爵、內官張大受,恃勢招權利罔厭,大臣亦多與通。保、 居正內外相隔,爵為交關語言,且數用計使兩人相 疑,旋復相好。兩人皆在爵術中,事與籌畫。爵夜至禁 門,守衛者不敢詰,其橫如此。居正之奪情及杖吳中 行等,保有力焉。及居正死,其黨慮有更張,咸結保自 固。居正以遺疏薦其座主潘晟入閣,保即遣官召之。 御史雷士楨、王國、給事中王繼光相繼言其不可用。 晟中途疏辭。內閣張四維度申時行不肯為晟下,擬 旨允之,帝即報可。保時病起,詬曰:「我小恙,遽無我耶?」 皇長子生,保欲封伯爵,四維以無故事難之,擬廕弟 姪一人都督僉事。保怒曰:「爾由誰得?今日而負我?」御 史郭惟賢請召用吳中行等,保責其黨,救謫之。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