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7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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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享年不永,淪胥以亡,不足復議。若晉、梁諸王,以盛年雄才,出當方面,然京師有變,則無同獎王室之忠,而有帝制自為之志。賈、趙之亂,如冏、顒、乂、越之徒,縱兵不戢,屠其骨肉,致啟戎狄之禍。侯景之亂,如綸、繹、紀、察之徒,擁兵不救,竟委其祖父,以餧寇賊之口。蓋其初立制,非不欲希風宗周,懲鑒漢、魏,然世俗險惡,人心澆漓,齊桓、晉文尚矣,晉、梁諸王,雖欲求一人如鄭厲公、虢叔輩而不可得,後儒所以疑封建之不可行,有由矣。

陳制,「封爵九等,自親王以下,其起家之官,與品秩、印 綬、國官府僚亦各有定制。」

按《隋書百官志》:「陳制,封爵為九等之差。郡王,第一品, 秩萬石。嗣王、蕃王、開國郡、縣公,第二品,開國郡縣侯, 第三品,開國縣伯,第四品,並視中二千石。開國子,第 五品;開國男,第六品,並視二千石;湯沐食侯,第七品; 鄉、亭侯,第八品,並視千石。關中、關外侯,第九品,視六 百石。其制,官親王起家則為侍中,若加將軍,方得 有」佐史,無將軍則無府,止有國官。皇太子冢嫡起家 封王,依諸王起家;餘子並封公,起家中書郎。諸王子 并諸侯世子,起家給事。諸王公參佐等官,或有選司 補用,亦有府牒即授者,不拘年限,去留隨意。在府之 日,唯賓遊宴賞,時復修參,更無餘事。若隨府王在州, 其僚佐等或亦得預催督,若其驅使,便「有職務。皇弟、 皇子封國王世子,品並第三,秩二千石;嗣王、蕃王、郡 公縣公等世子,品並第四,秩六百石;侯世子,品第五; 子男世子,品第六,不言秩。」按《禮儀志》:「陳諸王金璽 龜鈕,纁朱綬。開國公,金章龜鈕,元朱綬;開國侯伯,金 章龜鈕,青朱綬;開國子男,金章龜鈕,青綬;縣鄉亭侯, 金印龜鈕,紫綬;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珪鈕,紫綬; 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諸王嗣子,金印珪鈕,紫綬。」 按《陳書諸王傳》,「江左承西晉,諸王開國,並以戶數相 差為大小三品。大國置上中下三將軍,及置司馬一 人。次國置中下二將軍,小國置將軍一人。餘官亦准 此為差。武帝受命,自永定訖於禎明,唯衡陽王昌特 加殊寵,至五」千戶。自餘大國不過二千戶,小國即千 戶。

武帝永定元年冬追封皇兄皇弟為王又封兄子弟子皆為王

按《陳書武帝本紀》,永定元年「冬十月癸巳,追贈皇兄 梁故散騎常侍、平北將軍、兗州刺史、長城縣公道譚 驃騎大將軍、太尉,封始興郡王;弟梁故侍中、驃騎將 軍、南徐州刺史武康侯休先車騎大將軍、司徒,封南 康郡王。十一月丙申,詔曰:『東都齊國,義乃親賢;西漢 城陽,事兼功烈,散騎常侍、使持節、都督會稽等十郡 諸軍事、宣毅將軍、會稽太守、長城縣侯蒨,學尚清優, 神宇凝正,文參禮樂,武定妖氛。心力謀猷,為家治國, 擁旄作守,期月有成,辟彼關河,功踰蕭寇。萑蒲之盜, 自反耕農;篁竹之豪,用稟聲朔。朕以虛寡,屬當興運, 提彼三尺,賓於四門,王業艱難,賴乎此子。宜隆上爵, 稱是元功。可封臨川郡王,邑二千戶』。」兄子梁中書侍 郎頊襲封始興王。弟子梁中書侍郎曇朗襲封南康 王,禮秩一同正王。按《文帝本紀》,「帝諱蒨,始興昭烈 王長子也。高祖受禪,立為臨川郡王,邑二千戶。」 永定二年秋八月壬午,追封皇子立為豫章王,諡曰 獻;權為長沙王,諡曰思。

按:《陳書武帝本紀》云云。

永定三年,文帝即位,以皇子伯茂為始興王,而徙始 興王頊為安成王。

按《陳書文帝本紀》,「三年六月丙午,高祖遺詔世祖入 纂。秋八月庚戌,封皇子伯茂為始興王,奉昭烈王後。」 封始興嗣王頊為安成王按《宣帝本紀》,帝諱頊,始 興昭烈王第二子也。梁元帝徵高祖子姪入侍,高祖 遣高宗赴江陵。及江陵陷,高宗遷於關右。永定元年, 遙襲封始興郡王,邑二千戶。三年,世祖嗣位,改封安 成王。天嘉三年,自周還。廢帝光太二年正月,增邑并 前三千戶。十一月甲寅,慈訓太后令廢帝為臨海王, 以高宗入纂。

文帝天嘉元年立高祖子昌為衡陽王昌薨立皇子伯信為後又立皇子伯山為鄱陽王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元年:「春二月庚戌,以高祖第 六子昌為驃騎將軍湘州牧,立為衡陽王。三月丙子, 衡陽王昌薨。夏四月丁亥,立皇子伯信為衡陽王,奉 獻王後。秋七月丙辰,立皇子伯山為鄱陽王。」

天嘉六年,封皇子伯固等五人為王。

按《陳書文帝本紀》:「六年秋八月己卯,立皇子伯固為 新安郡王,伯恭為晉安王,伯仁為廬陵王,伯義為江 夏王。冬十二月乙卯,立皇子伯禮為武陵王。」

廢帝光大二年秋七月壬戌立皇弟伯智為永陽王伯謀為桂陽王冬十一月甲寅慈訓太后令降帝為臨海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