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7 (1700-1725).djvu/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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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南史》本紀云云。

天監十三年,立皇子綸等三人為王。

按《梁書武帝本紀》,十三年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 邵陵郡王,繹為湘東郡王,紀為武陵郡王按《元帝 本紀》,帝諱繹,高祖第七子也。天監十三年封湘東郡 王,邑二千戶。太清三年三月,侯景寇沒京師,四月,太 子舍人蕭歆至江陵宣密詔,以世祖承制。太寶二年 十月,太宗崩。三年三月,王僧辯等平侯景,傳其首於 江陵。承聖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即皇帝位。

天監十七年。春三月丙申。改封建安王偉為南平王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普通六年冬十二月戊子邵陵王綸有罪免官削爵土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中大通三年立諸皇孫為王詔賜宗戚有服屬者侯爵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三年,夏六月癸丑,立昭明 太子子南徐州刺史華容公懽為豫章郡王,枝江公 譽為河東郡王,曲阿公察為岳陽郡王。秋七月庚寅, 詔曰:「推恩六親,義彰九族,班以侯爵,亦曰惟允。凡是 宗戚有服屬者,並可賜沐食鄉亭侯,各隨遠近以為 差次,其有暱親,自依舊章。」

中大通四年,立臨川靖惠王子正德、嫡皇孫大器皆 為王,免邵陵王綸為庶人。

按《梁書武帝本紀》,四年「春正月丙寅,立臨川靖惠王 宏子正德為臨賀郡王。庚午,立嫡皇孫大器為宣城 郡王。二月庚戌,新除揚州刺史邵陵王綸有罪,免為 庶人。」

大同三年春三月戊戌立昭明太子子為武昌郡王為義陽郡王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清三年夏簡文帝即位封皇子大心等八人為王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太清三年五月辛巳簡文帝即皇帝位六月壬辰封當陽公大心為尋陽郡王石城

公《大款》為江夏郡王,寧國公《大臨》為南海郡王,臨城 公《大連》為南郡王,西豐公大春為安陸郡王,新塗公 《大成》為山陽郡王,臨湘公大封為宜都郡王。

按《南史本紀》:「六月壬辰,立高唐公大莊為新興郡王。」

簡文帝大寶元年立皇子大鈞等六人為王及元帝承制改建大款等三王封國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大寶元年冬十月乙未,立皇子 大鈞為西陽郡王,大威為武寧郡王,大球為建安郡 王,大昕為義安郡王,大摯為綏建郡王,大圜為樂梁 郡王。按《元帝本紀》,「太清三年三月,侯景寇沒京師, 四月,太子舍人蕭歆至江陵宣密詔,以世祖承制。大 寶元年六月,江夏王大款、山陽王大成、宜都王大封 自」《信安》間道來奔。九月,辛酉,改封「大款為臨川郡王, 大成為桂陽郡王,大封為汝南郡王。」

元帝承聖元年立皇子方智方略及武烈太子子莊俱為王

按《梁書元帝本紀》,承聖元年冬十一月己卯,立皇子 方智為晉安郡王,方略為始安郡王。按《敬帝本紀》, 帝諱方智,世祖第九子也。太清三年,封興梁侯。承聖 元年,封晉安王,邑二千戶。承聖四年九月丙午,帝即 皇帝位。按《世祖二子傳》,「忠壯世子方等,字實相,世 祖長子也。河東王為湘州刺史,不受督府之令。方等 乞征」之,世祖令率精卒二萬南討。行至麻溪河,東王 率軍逆戰,方等擊之,軍敗,遂溺死。諡曰「忠壯。」

按:《南史本紀》,改諡「忠壯太子」為「武烈太子」,封武烈子 莊為「永嘉王。」

敬帝紹泰元年封貞陽侯深明為建安郡公

按《梁書敬帝本紀》:承聖元年「七月辛丑,王僧辯納貞 陽侯蕭深明,自采石濟江。甲辰,入於京師,以帝為皇 太子。九月甲辰,司空陳霸先舉義,殺王僧辯,黜蕭深 明。丙午,帝即皇帝位。紹泰元年冬十月己巳,以貞陽 侯深明為司徒,封建安郡公,食邑三千戶。」蕭深明按南史作蕭

太平元年春正月戊寅以故永安侯確子後襲封邵陵王奉㩦王後己亥以太保宜豐侯蕭循襲封鄱陽王

按:《梁書敬帝本紀》云云。

太平二年春正月壬寅,詔「宗室在朝開國承家者,今 猶稱世子,可悉聽襲本爵。」

按:《梁書敬帝本紀》云云。

按《文獻通考》:「自漢景武始裁抑諸王,雖受封連城,而不得以擅其土地甲兵。至東漢,則惟得食其邑入而已。魏更邑入鮮薄,猜防尤甚,卒以孤立速亡。晉、宋、齊、梁諸王,皆出為都督、刺史,假以事任,庶收宗子維城之功,而矯孤立之弊。然宋、齊二明帝皆以旁支繼統,忮忍特甚,前帝子孫,雖在童孺,皆以逼見讎,其據雄」 藩者,又殞其身於典籤輩之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