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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58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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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 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內,盡封諸 侯;王畿千里之間,俱為采地。」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 夏之朝,用象刑之典理劉曹之末,鍥船求劍,未見其 可,膠柱成文,彌所多惑。徒知「問鼎請隧,有懼霸王之 師;白馬素車,無復藩籬之援。不悟望夷之釁,未甚羿 浞之災,復思高貴之殃,寧異申繒之酷。」此乃欽明昏 亂,自繫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且數代之後, 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仇敵,家殊俗,國異政,強凌 弱,眾暴寡。疆埸彼此,干戈侵伐。狐駘之役,女子盡髽; 崤陵之師,隻輪不返。斯蓋略舉一隅,其餘不可勝數。 陸士衡方規規然云:「嗣王委其九鼎,凶族據其大邑, 天下晏然,以理待亂。」何斯言之謬也!而設官分職,任 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理之寄。刺郡分竹,何代無 人?至使地或呈祥,天不愛寶,人稱父母,政比神明。曹 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 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豈容委以侯伯則同其安危; 任之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封君列國,藉 慶門資,忘先業之艱難,輕自然之崇貴,莫不代增淫 虐,時益驕侈,離宮別館,切漢凌雲,或刑人力而將盡, 或召諸侯而共樂。陳靈則君臣悖禮,共侮徵舒;衛宣 則父子聚麀,終誅壽朔,乃云「為已」,思理豈若是乎!內 外群臣,選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鏡以鑒之,年 勞優其階品,考績明其黜陟。爵非代及,用賢之路斯 廣;人無定主,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智所辨,安可惑 哉!至如滅國弒君,亂常干紀,《春秋》二百年間,略無寧 歲。次雎咸秩,遂用玉帛之君;魯道「有蕩,每等衣裳之 會。」縱使西漢哀平之際,東漢桓靈之時,下吏淫暴,必 不至此。為政之理,一言可蔽。陛下獨照宸衷,永懷前 古,將復五等而修舊制,建萬國而親諸侯。竊以漢魏 以還,餘風之弊未盡,勛華既往,至公之道斯革。請待 斲雕成朴,以質代文,刑措之教一行,登封之禮云畢, 然後定疆理之制,「議山河之賞,未為晚焉。」中書侍郎 顏師古《論封建表》曰:「伏聞前年陛下親發聖慮,特降 明敕,博問卿士,議欲封建,既合事宜,實惟理要。然而 議者不一,各執異端。或欲追法殷、周,遠遵上古,天下 之地,盡為封國,庶姓群官,皆錫茅社;或云凋弊之後, 人稀土廣,封建之事,普未可行。此皆不臻至理,兩失 其衷。臣愚以為當今之要,莫不量其遠近,分置王國, 均其戶邑,強弱相濟,畫野分疆,不得過大。間以州縣, 雜錯而居,互相維持,永無傾奪,使各守其境而不能 為非,協力同心,則足扶京室。」陛下然後分命諸子,各 就封之,為置官僚,皆一省選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 威刑,朝貢禮儀,具為條式。一定此制,萬「代永久,則狂 狡絕暴慢之心,本朝無怵惕之慮。」特進魏徵議曰:「臣 聞三代之利,建藩屏,保乂皇家;兩漢之大啟山河,同 獎王室。故楚國不恭,齊桓有召陵之舉;諸呂搆難,朱 虛奮北軍之謀。九鼎危而復安,諸侯傲而還肅。比夫 秦之孤立,子弟為匹夫;魏氏虛名,藩扞若囹圄,豈可 同年而語哉!至於同憂」共樂之談,百足不僵之義,曹 冏《六代》,陸機五等,論之詳矣。陛下發明詔封五等,事 雖盡善,時即未遑,何也?自隋氏亂離,百殃俱起,黎元 塗炭,十不一存。始蒙敷至仁以流元澤,沐春風而霑 夏雨,一朝棄之,為諸侯之隸,眾心未定,或致逃亡,其 未可一也。既立諸侯,當建社廟,禮樂文物儀衛,左右 頓闕,則「理必不安,粗修則事有未暇,其未可二也。大 夫卿士咸資祿俸,薄賦則官府困窮,厚斂則人不堪 命,其未可三也。王畿千里,地稅不多,至於貢賦所資, 在於侯甸之外。今若並為國邑,京師府藏必虛,諸侯 朝宗,無所取給,其未可四也。今燕、秦、趙、代俱帶蕃裔, 黠羌旅拒,匈奴未滅,追兵內地,遠赴邊庭,不」堪其勞, 將有他變,難安易動,悔或不追,其不可五也。原夫聖 人舉事,貴在相時,時有未可,理資通變,敢進芻蕘之 議,惟明主擇焉。

貞觀五年,封弟元裕等五人及子愔等七人為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五年二月己酉,封弟元裕為鄶王, 元名譙王,靈夔魏王,元祥許王,元曉密王。庚戌,封子 愔為梁王,貞漢王,惲郯王,治晉王,慎申王,囂江王,簡, 代王。十七年四月丙戌,立晉王治為皇太子。按《高 宗本紀》,帝諱治,太宗第九子也,始封晉王。貞觀十七 年,太子承乾廢,而魏王泰次當立,亦以罪黜,乃立子 治為皇太子。二十三年四月,太宗崩,六月甲戌,即皇 帝位。

貞觀六年,詔「宗室功臣悉就藩國,世守其政。」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馬周傳》:「六年,周拜監察 御史,上疏曰:『臣伏見詔,宗室功臣悉就藩國,遂貽子 孫,世守其政。竊惟陛下之意,誠愛之重之,欲其裔緒 承守而與國無疆也。臣謂必如詔書者,陛下宜思所 以安存之、富貴之,何必使世官也。何則?以堯、舜之父, 有朱、均之子,若令有不肖子襲封嗣職,兆庶被殃,國 家』」蒙患。正欲絕之,則子文之治猶在也;正欲存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