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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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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遺私書,指意非諸侯王所宜,蒙恩勿治。事在赦前, 不悔過而復稱引,自以為直,失藩臣體,不敬上加恩, 許王還徙者。」三十六年薨。子文王元嗣。二十六年薨, 子縯嗣,王莽時絕。

楚孝王囂

按《漢書》本傳:「楚孝王囂,甘露二年立為定陶王,三年 徙楚。成帝河平中入朝,時被疾,天子閔之,下詔曰:『蓋 聞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楚王囂素行 孝順仁慈,之國以來二十餘年,纖介之過未嘗聞,朕 甚嘉之。今乃遭命,離於惡疾,夫子所痛,曰:『蔑之,命矣 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朕甚閔焉。夫行純茂而不顯』』」 異,則有國者將何勗哉?《書》不云乎?「用德章厥善。」今王 朝正月,詔與子男一人俱。其以廣戚縣戶四千三百 封其子勳為廣戚侯。明年,囂薨,子懷王文嗣。一年薨, 無子,絕。明年,成帝復立文弟平陸侯衍,是為思王。二 十一年薨,子紆嗣。王莽時絕。成帝時,又立紆弟景為 定陶王、廣戚侯。勳薨,諡曰煬侯。子顯嗣。

東平思王宇

按《漢書》本傳:「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 國。壯大,通姦犯法,上以至親貰,弗罪,傅相連坐,久之, 事太后,內不相得。太后上書言之,求守杜陵園。上於 是遣大中大夫張子蟜奉璽書敕諭之曰:『皇帝問東 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於孝,尊尊之義,莫大於忠。 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翼天子。然』」 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脩有闕,本 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興,朕甚憯焉,為王懼之。《詩》 不云乎:「毋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 惟王之春秋方剛,忽於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 臨遣太中大夫子蟜諭王朕意。孔子曰:「過而不改,是 謂過矣。」王其深惟熟思之,無違朕意。又特以璽書賜 王太后曰:「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 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於和睦;患 咎之首,莫大於內離。今東平王出繈褓之中,而託於 南面之位,加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 它於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傳》 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 詳。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 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 棄也,毋求備於一人。夫以故舊之恩,猶忍小惡,而況 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 之,後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宇慚懼, 因使者頓首謝死罪,願洒心自改。詔書又敕傅、相曰: 「夫人之性,皆有五常。及其少長,耳目牽於耆欲,故五 常銷而邪心作,情亂其性,利勝其義,而不失厥家者, 未之有也。今王富於春秋,氣力勇武,獲師傅之教淺, 加以少所聞見,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游獵, 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宇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謂中 謁者信等曰:「漢大臣議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為 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晨夜極苦, 使我為之不能也。今暑熱,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 我危得之。」比至下,宇凡三哭,飲酒食肉,妻妾不離側。 又姬胊,臑故親幸,後疏遠,數歎息呼天。宇聞,斥朐臑 為家人子,埽除永巷,數笞擊之。朐臑私疏宇過失,數 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臑。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 樊亢父二縣。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 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 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 新,尊脩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 焉。《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前所削縣如 故』。」後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 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 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謹度,以防危失,而 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 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國從橫權譎之」謀,漢 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阸塞,皆不宜在諸 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 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 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 意。諸益於經術者,不愛於王。」對奏天子如鳳言,遂不 與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雲嗣。

楚王延壽

按《漢書楚元王傳》:節王純子延壽,宣帝即位,延壽以 為廣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變必得立,陰欲附倚輔 助之,故為其後母弟趙何齊取廣陵王女為妻,與何 齊謀曰:「我與廣陵王相結,天下不安,發兵助之,使廣 陵王立何齊尚公主,列侯可得也。」因使何齊奉書遺 廣陵王曰:「願長耳目,毋後人有天下。」何齊父長年上 書告之,事下有司考驗,辭服。壽延自殺。立三十二年, 國除。

河間王元

按:《漢書河間獻王傳》:孝王慶子元,取故廣陵厲王、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