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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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子及中山懷王故姬廉等以為姬。甘露中,冀州 刺史敞奏元,事下廷尉,逮召廉等,元迫脅凡七人,令 自殺。有司奏請誅元,有詔削二縣萬一千戶。後元怒 少史留貴,留貴踰垣出,欲告元,元使人殺留貴母。有 司奏「元殘賊不改,不可君國子民,廢勿王。」處漢中房 陵,居數年,坐與妻若共乘朱輪車,怒若又笞擊,令自 髡。漢中太守請治,元病死。立十七年,國除。絕五歲。成 帝建始元年,復立元弟良為王。

代王年

按《漢書代孝王傳》:孝王參子頃王湯,頃王子年,地節 中,冀州刺史林奏「年為太子時,與女弟則私通。及年 立為王,則後懷年子,其婿使勿舉,則曰:『自來殺之』。婿 怒曰:『為王生子,自令王家養之,則送兒』」頃太后所相 聞知禁止,則令不得入宮。年使從季父往來送迎,則 連年不絕。有司奏年淫亂,年坐廢為庶人,徙房陵,與 湯沐邑百戶。立三年,國除。元始二年,新都侯王莽興 滅繼絕,白太皇太后立年,弟子如意為廣宗王,奉代 孝王後。莽篡位,國絕。

廣川戴王文

按《漢書·廣川惠王傳》:「廣川王去廢國除。後四歲,宣帝 地節四年,復立去兄文,是為戴王。文素正直,數諫王 去,故上立焉。二年薨,子海陽嗣。」

廣川王海陽

按《漢書廣川惠王傳》:「戴王文薨,子海陽嗣,十五年,坐 畫屋為男女臝交接,置酒請諸父姊妹飲,令仰視畫。 又海陽女弟為人妻,而使與幸臣姦,又與從弟調等 謀殺一家三人,已殺。甘露四年,坐廢,徙房陵,國除。」

陽城侯德

按《漢書·楚元王傳》:「紅侯富子辟彊。辟彊子德,字路叔, 少修黃老術,有智略,少時數言事,召見甘泉宮,武帝 謂之千里駒。」昭帝初為宗正丞,雜治劉澤詔獄。父為 宗正,徙大鴻臚丞,遷太中大夫,後復為宗正,雜案上 官氏蓋主事。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計。妻死,大將軍光 欲以女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滿也。蓋長公主孫譚遮 德自言,德數責以公主起居無狀。侍御史以為光望, 不受女,承指劾德誹謗詔獄,免為庶人,屏居山田。光 聞而恨之,復白召德守青州刺史。歲餘,復為宗正,與 立宣帝以定策,賜爵關內侯。地節中,以親親行謹厚, 封為陽城侯。子安民,為郎中右曹。宗家以德得官,宿 衛者二十餘人。德寬厚好施,生每行京兆尹事,多所 平反。罪人家產過百萬,則以振昆弟賓客飲食,曰:「富 民之怨也。」立十一年,子向坐鑄偽黃金當伏法,德上 書訟罪,會薨,大鴻臚奏:德訟子罪,失大臣體,不宜賜 諡置嗣。制曰:「賜諡繆侯,為置嗣。」傳至孫慶忌,復為宗 正太常。薨,子岑嗣,為諸曹中郎將、列校尉。至太常薨。 傳子至王莽,敗乃絕。

中山哀王竟

按《漢書》本傳:「孝宣皇帝五男,戎婕妤生中山哀王竟。 初元二年立為清河王,三年,徙中山,以幼少未之國。 建昭四年薨,邸葬杜陵。無子,絕太后,歸居外家戎氏。」

定陶共王康

按《漢書·宣元六王傳》,「孝元皇帝三男:王皇后生孝成 帝。傅昭儀生定陶共王康,馮昭儀生中山孝王興。」 按本傳:「定陶共王康,永光三年立為濟陽王,八年徙 定陶王。少而愛長,多材藝,習知音聲,上奇器之。母昭 儀又幸幾代皇后、太子。」語在《元后》及《史丹傳》。「成帝即 位,緣先帝意厚,遇異於它王。十九年,薨,子欣嗣。十五 年,成帝無子,徵入為皇太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後,不 得顧私親,乃立楚思王子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後。成 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為 共皇帝,置寢廟京師,序昭穆,儀如孝元帝。」徙定陶王 景為信都王云。按《元后傳》,「王禁本始三年生女政 君。五鳳中,年十八入掖庭為家人子。歲餘」,會皇太子 所愛幸司馬良娣病且死,皇后使送政君太子宮,見 丙殿,得御,幸,有身。甘露三年生成帝,於甲館畫室為 世適皇孫。宣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常置左右。後 三年,宣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元帝。立太孫為太子, 以母王妃為婕妤,封父禁為陽平侯。後三日,婕妤立 為皇后。永光三年薨。禁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皇 后自有子,後希復進見。太子壯大,寬博恭慎。其後幸 酒樂燕樂,元帝不以為能。而傅昭儀有寵於上,生定 陶共王。王多材蓺,上甚愛之,坐則側席,行則同輦,常 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時鳳在位,與皇后、太子同 心憂懼,賴侍中史丹擁右太子,語在《丹傳》。上亦以皇 后素謹慎,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故得不廢。元帝崩, 太子立,是為孝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鳳為大司 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益封五千戶。鳳用事,上,謙讓無 所顓,即位數年,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 后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他王,不 以往事為纖介。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上 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他,且不復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