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1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功者也。王能聽臣,莫如歸燕之十城,卑辭以謝秦。秦 知王以己之故歸燕城也,秦必德王。燕無故而得十 城,燕亦德王,是棄強仇而立厚交也。且夫燕、秦之俱 事齊,則大王號令天下皆從,是王以虛辭附秦,而以 十城取天下也。此霸王之業,所謂轉禍為福,因敗成 功者也。」齊王大說,乃歸燕城,以金千斤謝其後,頓首 塗中,願為兄弟而請罪於秦。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 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也;王以萬乘下之,尊之於 廷,示天下與小人群也。武安君從齊來而燕王不館 也,謂燕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見足下身無咫尺之 功,而足下迎臣於郊,顯臣於廷。今臣為足下使,利得 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聽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傷 臣於王者。且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 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也,而以事 足下,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且夫 孝如曾參,義不離親,一夕宿於外,足下安得使之之 齊?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汙武王之義而不臣,辭孤竹 之君,餓而死於首陽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數千 里,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來,抱梁柱 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揚燕秦之威於齊而取大功乎 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為也,非所以為人也,皆自覆 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夫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 自覆也。君以自覆為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 踰境,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有老母於周,離老母而 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謀進「取之道。臣之趣固不與 足下合者,足下皆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所 謂以忠信得罪於君者也。」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 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私 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 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之, 妾知其為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 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父, 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 罪者也。臣之事適不幸,而有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 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 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使說齊者,莫 如臣之言也,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二十九年卒,太子立,是為 易王。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我,取十城。蘇秦說 齊,使復歸燕十城。」

顯王四十六年,燕初稱王。燕使蘇秦于齊。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十年,燕君為王。蘇秦與燕 文公夫人私通,懼誅,乃說王使齊為反間,欲以亂齊。 顯王四十八年,燕易王卒,子噲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噲立。 慎靚王三十年,燕王噲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 按《戰國策》:或獻書燕王。燕王而不能自恃,不惡卑名 以事強。事強可以令國安長久,萬世之善計也。以事 強而不可以為萬世,則不如合弱。將奈何?合弱而不 能如一,此臣所以為山東苦也。比目之魚不相得,則 不能行。故古人稱之,以其合兩而如一也。今山東合 弱而不能如一,是山東之智不如魚也。又譬如車士 之引車也,三人不能行,索二人,五人而車因行矣。今 山東三國弱而不能敵秦,索二國,因能勝秦矣。然而 山東不知相索者,智故不如車士矣。胡與越人言語 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淩波至,其相「救助如一 也。今山東之相與也,如同舟而濟;秦之兵至,不能相 救助如一,智又不如胡、越之人矣。三物者,人之所能 為也。山東主遂不悟。此臣之所為山東苦也。願大王 之熟慮之也。山東相合之主者,不惡卑名之國者,可 長存之卒者,出士以戍韓、梁之西邊,此燕之上計也。 不急為此,國必危矣,王必大憂。今韓、梁、趙三國已合 矣,秦見三晉之堅也,必南伐楚;趙見秦之伐楚也,必 攻燕。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秦之伐韓,故中山亡;今 秦之伐楚,燕必亡。臣竊為王計,不如以兵南合三晉, 約戍韓、梁之西邊山東不能堅為此,此必皆亡。」燕果 以兵南合三晉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 而還。」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楚、趙、魏、韓、燕伐秦,攻函谷 關,秦出兵逆之,五國皆敗走。」

《慎靚王》五年,燕王噲以國讓其相子之。

按《戰國策》,蘇秦死,其弟蘇代欲繼之,乃北見燕王噲 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竊聞王義甚高甚順。鄙人不敏, 竊釋鋤耨而干大王。至於邯鄲,所聞於邯鄲者,又高 於所聞東周。臣竊負其志,乃至燕廷,觀王之群臣下 吏,大王天下之明主也。」王曰:「子之所謂天下之明主 者,何如者也?」對曰:「臣聞之,明主者務聞其過,不欲聞 其善。臣請謁王之過。夫齊、趙者,王之仇讎也;楚、魏者, 王之援國也。今王奉仇讎以伐援國,非所以利燕也。 王自慮此則計過,無以諫者,非忠臣也。」王曰:「寡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