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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1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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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軍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諸從 蠻夷來歸誼及以亡名數自占者;內史縣令主相欲 委下吏,無與其禍,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漢繫大王邸, 論相以下,為之奈何?」夫墮父大業,退為布衣,所哀幸 臣皆伏法而誅,「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為大王 不取也。宜急改操。」易行上書謝罪曰:「臣不幸早失先 帝少孤,呂氏之世未嘗忘死。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驕 盈,行多不軌,追念辠過,恐懼伏地,待誅不敢起。皇帝 聞之必喜。大王昆弟歡欣於上,群臣皆得延壽於下, 上下得宜,海內常安。願孰計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禍 如發矢,不可追已。」王得書不說。六年,令男子但等七 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輦車四十乘反谷 口,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王 至長安,丞相張蒼、典客馮敬行御史大夫事,與宗正、 廷尉雜奏: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 屋蓋儗。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 中春為丞相,收聚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 治家室,賜與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 千石,所當得大夫但士伍。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 太子奇謀反,欲以危宗廟社稷,謀使閩越及匈奴發 其兵。事覺,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 尉蕑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葬之肥陵。謾吏曰 不知安在。又陽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葬此」下。及 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 亡命棄市,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無告劾繫治城 旦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 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 陛下「心憂之,使使者賜棗脯,長不肯見拜使者。南海 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遣使者齎 帛五十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曰:『無勞 苦者。南海王織上書獻璧帛,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 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曰:『忌病長所犯不軌,當棄 市,臣請論如法』』。」制曰:「朕不忍置法於王,其與列侯吏 二千石議。」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 「宜論如法。」《制》曰:「其赦長死罪,廢勿王。」有司奏請「處蜀 嚴道卭郵,遣其子,子母從居。」縣為築蓋家室,皆日三 食,給薪菜、鹽、炊、食器席蓐。制曰:「食長,給肉日五斤,酒 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從居。於是盡誅所 與謀者。乃遣長載以輜車,令縣次傳。爰盎諫曰:「上素 驕淮南王,不為置嚴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 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 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復之。淮南王謂侍者曰: 「誰謂乃公勇者?吾以驕不聞過,故至此。」乃不食而死。 縣傳者不敢發。車封至雍,雍令發之,以死聞。上悲哭, 謂爰盎曰:「吾不從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 可奈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為之奈何?」曰:「獨斬丞相御 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諸縣傳淮南 王不發封餽,侍者皆棄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 置守塚三十家。孝文八年,憐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 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 為陽周侯,子良為東城侯。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 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 容。」上聞之,曰:「昔堯舜放逐骨肉,周公殺管、蔡,天下稱 聖,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為我貪淮南地邪?」乃徙城 陽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諡淮南王為厲王,置園如 諸侯儀。十六年,上憐淮南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早 夭,乃徙淮南王喜復王故城陽,而立厲王三子王淮 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 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東城侯良前薨,無後。孝景 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 之。其相曰:「王必欲應吳,臣願為將。」王乃屬之相。已將 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 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不應,而往 來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 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濕, 徙王王於濟北以褒之。」及薨,遂賜諡為貞王。廬江王 以邊越,數使使相交,徙為衡山王,王江北。

齊哀王襄

按《漢書高五王傳》,「齊悼惠王子前後凡九人為王,太 子襄為齊哀王,次子章為城陽景王,興居為濟北王, 將閭為齊王,志為濟北王,辟光為濟南王,賢為菑川 王,卬為膠西王,雄渠為膠東王。齊哀王襄,孝惠六年 嗣立,明年,惠帝崩,呂太后稱制,元年,以其兄子鄜侯 呂台為呂王,割齊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明年,哀王」 弟章入宿衛於漢,高后封為朱虛侯,以呂祿女妻之。 後四年,封章弟興居為東牟侯,皆宿衛長安。高后七 年,割齊琅邪郡,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是歲,趙王 友幽死於邸。《三》趙王既廢,高后立諸呂為三王,擅權 用事。章年二十,有氣力,忿劉氏不得職,嘗入侍燕飲, 高后令章為酒吏。章自請曰:「臣,將種也,請得以軍法 行酒。」高后曰:「可。」酒酣,章進歌舞。已而曰:「請為太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