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3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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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七十九卷目錄

 宗藩部列傳二十三

  北魏三

  廣陵惠王羽    彭城武宣王勰

  北海平王詳    東陽平王丕

  艾陵成伯萇    太原公大曹

  沛郡簡公禎    建陽子蘭

  晉陽順侯吐萬   陽平僖王顯

  南平安王霄    陽平莊王頤

  廣陵康侯衍    鉅平公欽

  廣陽懿烈王嘉   長鄉懿侯提

  西河王太興    饒陽男遙

官常典第七十九卷

宗藩部列傳二十三

北魏三

廣陵惠王羽

按《魏書》本傳:「廣陵王羽,字叔翻,太和九年封,加侍中、 征東大將軍,為外都大官。羽少而聰慧,有斷獄之稱。 後罷三都,羽為大理,加衛將軍,典決京師獄訟,微有 聲譽,遷特進、尚書左僕射,又為太子太保,錄尚書事。 高祖將南討,遣羽持節安撫六鎮,發其突騎,夷人寧 悅,還領廷尉卿。車駕既發,羽與太尉丕留守,加使持」 節,語在《丕傳》。高祖友愛諸弟,及將別,不忍早分,詔羽 從至鴈門,乃令羽歸,望其稱效,故賜如意以表心遷 都。議定,詔羽兼太尉,告於廟社。遷京之後,北番人夷 多有未悟。羽鎮撫代京,內外肅然,高祖嘉之。十八年 春,羽表辭,廷尉,不許。羽奏:「外考令文,每歲終,州鎮列 牧守治狀,及至再考,隨其品第,以彰黜陟。去十五年 中,在京百寮,盡已經考為三等,此年便是三載。雖外 有成令,而內令未班,內外考察,理應同等。臣輒推準 外考,以定京官治行。」詔曰:「雖內考未宣,績已久著。故 《明堂月令》載公卿大夫論考屬官之治職,區分著三 公。」「『《尚書》三載殿最』之義,此之考內,已為明矣。但論 考之事,理在不輕;問績之方,應關朕聽,輒爾輕發,殊 為躁也。每考之義,應在年終,既云此年,何得春初也? 今始維夏,且待至秋後。」高祖臨朝堂議政事,謂羽曰: 「遷都洛陽,事格天地,但汝之迷,徒未開沈鄣耳。朕家 有四海,往來何難。朕初發洛陽,教示永壽,皆謂分別。 比自來後,諸處分之事,已差前敕。今舉大功,寧為虛 費?且朕無周召之弟,豈容宴安日逸。今便北巡,遷留 之事,當稱朕懷。」後高祖臨朝堂,謂群臣曰:「兩儀既闢, 人生其間,故上天不言,樹君以代。是以《書》稱三考之 績,《禮》云『考成之章。自皇王以降,斯道靡易。朕以寡德, 猥荷洪基,思與百辟,允釐庶務。然朕識乏知人,不能 使朝絕素餐之譏,野無考槃之刺。夙宵寤寐,載懷怵 惕。卿等皆是朝賢國彥,匡弼是寄,各率乃心,以旌考 績之義。如乖忠正,國有常刑。賢者雖疏必進,不肖者 雖親必黜』。」顧謂羽曰:「上下二等可為三品,中等但為 一品。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之科,故旌絲髮之美;中 等守本,事可大通。」羽先呈廷尉五局司直。高祖曰:「夫 刑獄之難,實惟自古。必也斷訟,夫子所稱。然五局所 司,專主刑獄。比聞諸風聽多論五局不精,知人之難, 朕豈獨決?當與群臣同之。卿等各陳所聞。」高祖謂羽 及少卿鄧述曰:「五局司直,卿等以何為品?」羽對曰:「諸 司直並簡聖心。往者百官初置,擢為獄官,聽訟察辭, 無大差越,所以為二等者,或以視事甫爾,或以見機 遲速。朝廷既有九品之制,故計其絲髮之差,以為品 第,統論所得,大都相似。」高祖曰:「朕頃年以其人識見 可取,故簡司獄,官小優劣,不足為差。然廷尉所司,人 命之本,事須心平性正,抑彊哀弱,不避貴勢,直情折 獄者,可為上等。今正欲聽採風謠,虛實難悉;正」欲不 採。事無所據。然人言惡者未必是惡。言善者不必是 善。所以然者。或斷訟不避。「貴,故人以為惡;或將勢 抑賤,貴人以為好。然關朕之聽,皆貴者言。是以遲迴 三復,良由於此。局事須冰清玉潔,明揚褒貶。卿等既 是親典,邪正得失,悉所具之,可精辨以聞。」鄧述對曰: 「陛下行賞得人,餘者甘心。若實不盡能,無以勸勵。如 臣愚見,願不行賞。」高祖曰:「朕昔置此官,許三年考績, 必行賞罰。既經今考,若無黜陟,恐正直者莫肯用心, 邪曲者無以改肅。自非釋之於公,何能盡其至理?雖 不可精其微致,且望粗有殿最,諸尚書更與群官善 量所以。」高祖謂尚書等曰:「朕仰纂乾構,君臨萬宇,往 者稽古典章,樹茲百職。然尚書之任,樞機是司,豈惟 總括百揆,緝和人務而已,朕之得失,實在於斯。自卿 等在任,年垂二周,未嘗言朕之一失,獻可否之片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