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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6 (1700-1725).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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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十三卷目錄

 三恪部彙考五

  周四

  宋二

官常典第一百十三卷

三恪部彙考五

周四

宋二

靈王元年春正月,鄭師伐宋。夏六月,「晉師、宋師、衛甯 殖侵鄭。秋七月,晉荀罃、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 曹人、邾人會于戚。魯叔孫豹如宋。冬,晉荀罃、齊崔杼、 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 邾人會于戚。遂城虎牢。」

按《春秋》襄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鄭伯侵宋,楚令 也。」「秋,穆叔聘於宋,通嗣君也。」

靈王二年「夏六月,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莒 子、邾子、齊世子光同盟于雞澤。」

按:《春秋》襄公三年。

靈王四年「秋,晉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 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冬,楚 公子貞帥師伐陳。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齊 世子光救陳。」

按:《春秋》襄公五年。

《靈王》五年夏宋華弱來奔。

按《春秋》,襄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宋華弱與樂轡,少 相狎,長相優,又相謗也。子蕩怒,以弓梏華弱於朝。平 公見之曰:「司武而梏於朝,難以勝矣。」遂逐之。夏,宋華 弱來奔。司城子罕曰:「同罪異罰,非刑也。專戮於朝,罪 孰大焉?」亦逐子蕩。子蕩射子罕之門曰:「幾日而不我 從。」子罕善之如初。

靈王六年「冬十二月,晉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曹伯、 莒子、邾子會于鄬。」

按:《春秋》襄公七年。

靈王七年「夏,晉侯、鄭伯、魯季孫宿、齊人、宋人、衛人、邾 人會于邢丘。」

按《春秋》,襄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五月,甲辰,會于 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孫宿、齊 高厚、宋向戍、衛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於會,故 親聽命。大夫不書,尊晉侯也。

靈王八年春,宋災。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 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二月, 盟于戲。

按《春秋》襄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宋災。樂喜為司 城以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陳 畚挶,具綆缶,備水器,量輕重,蓄水潦,積土塗,巡丈城, 繕守備,表火道。使華臣具正徒,令隧正納郊保,奔火 所,使華閱討右官官庀其司向戍討左,亦如之;使樂 遄庀刑器,亦如之;使皇鄖命挍正出馬,工正出車,備 甲」兵,庀武守使西鉏吾庀府守令、司宮、巷伯、儆宮二 師令四鄉正敬享,祝宗用馬於四墉。祀盤庚於西門 之外。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 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內 火。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闕伯居 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 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 公曰:「可必乎?」對曰:「在道國亂,無象,不可知也。」

《靈王》九年「春,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夏五月,楚 公子貞、鄭公孫輒帥師伐宋。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 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 鄭。冬,戍鄭虎牢。」

按《春秋》襄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會于柤,會吳子 壽夢也。夏四月戊午,會于柤。晉荀偃、士丐請伐偪陽, 而封宋向戍焉。荀罃曰:「城小而固,勝之不武,弗勝為 笑。」固請,丙寅,圍之,弗克。孟氏之臣秦堇父輦重如役。 偪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郰人紇抉之以 出門者。狄虒彌建大車之輪,而蒙之以甲以為櫓,左 執「之,右拔戟,以成一隊。」孟獻子曰:「『《詩》所謂『有力如虎』 者也』。主人縣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隊則又縣之, 蘇而復上者三。主人辭焉,乃退,帶其斷以徇於軍。」三 日,諸侯之師久於偪陽。荀偃、士丐請於荀罃曰:「水潦 將降,懼不能歸,請班師。」知伯怒,投之以机,出於其間, 曰:「女成二事,而後告余,余恐亂命,以不女違。女既勤 君而興諸侯,牽帥老夫,以至於此。既無武守,而又欲 易余罪,曰:『是實班師,不然克矣。余羸老也,可重任乎? 七日不克,必爾乎取之』!」五月庚寅,荀偃、士丐帥卒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