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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7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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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置也。」

章宗明昌五年詔先師兗國公後免賦役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陋巷志》云云。

太宗九年詔免顏氏子孫差徭

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陋巷志》。「元太宗九年。詔 顏氏子孫。奉上絲綿顏色稅石、軍役大小差徭。並行 蠲免。」

太宗十年,免顏氏子孫八家差役。

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陋巷志》十年「以顏氏子 孫八家係先賢之後,蠲免差役。」

世祖中統二年九月設三氏學教授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九月戊辰,大司農姚樞 請以儒人楊庸教孔、顏、孟三氏子孫,詔以楊庸為教 授。按《姚樞傳》:世祖即位,樞改大司農。樞奏曰:「陛下 閔聖賢之後,《詩》《書》不通,與凡庶等,即命洛士楊庸選 孔、顏、孟三族諸孫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成 國家育材待聘,風動四方之美。」

按《陋巷志》:中統二年,差楊庸充廟學教授。欽奉聖旨: 「據孔、顏、孟之家,皆聖賢之後也,自兵亂以來,往往失 學,甘為庸鄙,朕甚憫焉。可令楊庸充教授先生,務要 嚴加訓誨,精通經術,以繼聖賢之業,宜令准此。」 中 統建元之初,制以舊典,立曲阜廟學,遴選師儒,充孔、 顏、孟三氏子孫教授,正、錄各一員,訓其子弟,比之常 例,「優加擢用。其三氏子孫入國學者,俾同朝官子例 任教官者,比常例每減一考入流。」

太祖洪武元年詔免顏氏子孫差徭

按《陋巷志》:洪武元年十二月十九日,禮部崔尚書等 官於謹身殿西廊下,欽奉聖旨:「以顏氏惟大宗免差, 餘枝不免,欽此。」

洪武十八年,「詔釋《孟子》及聖賢子孫輪作者。」

按:《明大政紀》:「洪武十八年十月癸巳,詔工部釋孟氏 子孫有罪輸作者,仍詢聖賢之後在輸作者,依例釋 之。」

英宗正統元年敕教養聖賢子孫

按《道州志》:正統元年七月十七日,順天府推官徐郁 題褒崇道學事,乞敕該部轉行各處,將聖賢子孫體 訪上聞,照例優免。奏入,下六部都察院議,如所奏。從 之。仍於子孫內選聰明俊秀可教養者,不拘名數,送 赴所在儒學讀書,撥廩養膳,時加提調,務獲成效,以 繼先業。若子弟有資質端莊重厚,才學識見可取,堪 為時用者,有司從實甄錄,奏聞取自上裁。所司毋得 怠惰延緩循私不公,不加禮優待,有負崇重先賢之 意。

正統二年,詔免宋儒子孫差徭。

按:《明大政紀》:二年六月詔:「凡先聖子孫流寓他處,及 先賢道國公周惇頤、豫國公程顥、洛國公程頤、溫國 公司馬光、徽國公朱熹之嫡派子孫,所在有司俱免 差役。」

正統七年,詔「免顏氏子孫差役。」

按《陋巷志》:「七年五十九代孫希仁奏請詔命顏氏子 孫並免差役。」

正統十一年,欽定以顏希仁主奉《顏子》祀事。

按《陋巷志宗子世表》:「顏子五十九代孫希仁,十一年 欽定主奉祠事。」

代宗景泰二年幸學召二氏子孫觀禮並授五經博士

按《明大政紀》:「景泰二年四月,詔顏子後裔希惠、孟子 後裔希文,並授翰林院五經博士。」

按《陋巷志》:「二年,駕幸太學,釋奠先師孔子,以陳懋分 獻顏子,欽取五十九代主奉祀事,嫡孫顏希仁等二 人赴京陪祀,賜紵絲衣一套,仍賜宴於禮部。」

按《兗州府志》:「二年,上幸太學,召衍聖公顏縉率二氏 子孫觀禮,賜一品服,遂著為令。」

景泰六年,授程、朱二氏後,世襲「《五經》博士。」

按《明大政紀》:「六年夏六月,以宋儒朱熹裔孫梴為翰 林五經博士,世襲。」

按《嵩縣志》,「六年錄起伊川,後比顏孟例,授翰林院五 經博士,世襲以奉祭祀。」

景泰七年,以周子嫡孫冕世襲「《五經》博士。」

按《道州志》:「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先生嫡孫周冕世 襲翰林院五經博士,仍回原籍,以奉祭祀。」

英宗天順六年詔以顏議襲五經博士

按《陋巷志》:「天順六年,以復聖宗系紊亂,顏希惠不係 黜罷,仍以希仁長子議為宗,授翰林院五經博士。」

憲宗成化元年給三氏學印令三年貢一人並賜顏氏朝賀第宅

按《明大政紀》:「成化元年三月,上祀太學,釋奠先師孔 子,祭酒司馬恂率學官諸生表謝,賜祭酒等官及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