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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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 無不得其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 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 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 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 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於 彘。

按《汲冢周書》:「芮伯若曰:『予小臣良夫,稽道謀告子:惟 民父母致厥道,無遠不服。無道左右,臣妾乃違,民歸 于德。德則民戴,否則民讎。茲言允效,于前不遠。商紂 不道夏桀之虐,肆我有家。嗚呼!惟爾天子,嗣文武業; 惟爾執政小子,同先王之臣昏行』。」顧道:王不若專 利作威,佐亂進禍,民將弗堪。治亂信乎其行。惟王暨 爾執政,小子攸聞。古人求多聞以監戒,不聞是惟弗 知,后除民害。不惟民害,害民乃非。后惟其讎,后作類, 后弗類,民不知,后惟其怨。民至億兆,后一而已。寡不 敵眾,后其危哉!嗚呼!闕三字如之。今爾執政小子,惟以 貪諛為事,不懃德以備難,下民胥怨,財單竭,手足靡 措,弗堪戴上不其亂,而以予小臣良夫觀天下有土 之君,厥德不遠,罔有代德時為王之患,其惟國人。嗚 呼!惟爾執政朋友小子,其惟洗爾心,改爾行,克憂往 愆,以保爾居。爾乃瞶禍翫烖,遂弗悛余,未知王之所 定,矧乃闕二字惟禍發於人之攸忽,於人之攸輕。不 存焉,變之攸伏。爾執政小子,不圖善,偷生苟安,爵以 賄成。賢智箝口,小人鼓舌。逃害要利,並得厥求,唯曰 哀哉。我聞曰:「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 行。飾言無庸,竭行有成。」惟爾小子,飾言事王,實蕃有 徒。王貌受之,終弗獲用。面相誣蒙,及爾顛覆。爾自謂 有餘,予謂爾弗足。敬思以德,備乃禍難。難至而悔,悔 將安及?「無曰予為,惟爾之禍。」

按:《通鑑前編》:「厲王三十年,以榮夷公為卿士。」

桓王十一年,芮伯出居於魏。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 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桓王十二年,周師、秦師執芮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四年》冬,「王師、秦師圍魏, 執芮伯以歸。」

桓王十七年秋芮伯會諸侯伐曲沃。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 荀侯、賈伯伐曲沃。」

帝辛十四祀,虞芮質成於周。

按《史記周本紀》: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 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 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 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

《地理志》:虞在河東太陽縣,芮在馮翊臨晉縣。《正義》曰:《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國也。故芮城縣西二十里,古芮國也。」《晉太康地記》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云:「又閑原在河北縣西六十五里。《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里,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閑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臨晉者,恐疏。然閑原在河東,復與虞、芮相接,臨晉在河西同州,非臨晉芮城明矣。

帝辛之黨有奄國。

按:《書經多方疏》:「自武王伐紂及成王即政,新封建者 甚少,天下諸侯多是殷之舊國,其心未服周家由是 奄君重叛。」

周成王二年,奄人叛。

按:《竹書紀年》:「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於邶以 叛。」

成王四年,王師踐奄。

按《書序》:「成王東伐淮夷,遂踐奄,作成王政。」

孔傳為「《平淮夷》徙奄」之政令。

按:《史記周本紀》:「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 《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 君薄姑。」

鄭元曰:「奄國在淮夷之北。」《正義》曰:兗州曲阜縣。奄至,即奄國之地也。

按《竹書紀年》:「成王三年,王師滅殷,殺武庚祿父,遷殷 頑民於衛,遂伐奄,滅蒲姑。蒲姑與四國作亂,故周文 公伐之。」「四年春正月,初朝於廟。夏四月,初嘗麥,王師 伐淮夷,遂入奄。」

成王五年,「遷奄於蒲姑。」

按《書序》:「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蒲姑。周公告召公, 作《將蒲姑》。」

孔傳將徙奄新立之君於蒲姑,告召公,使作《冊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