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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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之

按《史記·周本紀》: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 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 《酒誥》《梓材》,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 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 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 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 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 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 奄歸,在宗周,作《多方》。

按《竹書紀年》:「成王五年春正月,王在奄,遷其君於蒲 姑。」

蒲姑

殷有《蒲姑國》。

按《左傳》,昭公二十年冬十二月,齊侯田于沛,至自田。 晏子侍于遄臺,飲酒樂。公曰:「古而無死,其樂若何?」晏 子對曰:「古而無死,則古之樂也,君何得焉?昔爽鳩氏 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 後太公因之。古若無死,爽鳩氏之樂,非君所願也。」

《蒲姑氏》,殷周之間代逢公者。

《周武王》十六年秋王師伐蒲姑。

按:《竹書紀年》云云。

成王三年,滅蒲姑。

按《竹書紀年》:「成王三年,王師滅殷,殺武庚祿父,遷殷 頑民於衛,遂伐奄,滅蒲姑。蒲姑與四國作亂,故周文 公伐之。」

按《路史》,「蒲嬴國也,周滅之。」

成王五年,「奄遷於蒲姑。」

按《書序》:「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 作《將蒲姑》。」

孔傳將徙奄新立之君於蒲姑,告召公,使作《冊書》告令之。

按《竹書紀年》:「成王五年春正月,王在奄,遷其君於蒲 姑。」

淮夷

商世「費仲之後立於淮。」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 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若木事夏,襲翳之封, 後有費昌,為湯御右。費仲事紂,其立於淮者為嬴氏。 夏世有調,王命以徐伯,主淮夷。三十二世君偃一假 仁義而賓國。三十六,周王剡之而錄其子宗,十一世 為吳所滅。

偃即康王,乃穆王時。《都城記》云:「穆王西巡,聞其威德日遠,遣楚師襲破,殺王偃。」《後漢書七諫》《淮南子》注以為楚文滅之。楚文乃春秋時誤。宗北走彭城武原山,萬眾從之,因曰徐山。

周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

按:《竹書紀年》云云。

成王三年,魯侯伯禽征徐戎淮夷。 按《書經費誓》:公曰:「嗟!人無譁,聽命,徂茲淮夷,徐戎並 興。善敹乃甲冑,敿乃干,無敢不弔。備乃弓矢,鍛乃戈 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今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 乃穽,無敢傷牿牿之傷,汝則有常刑,馬牛其風,臣妾 逋逃,勿敢越逐,祗復之我商賚。汝乃越逐。不復,汝則 有常刑,無敢寇攘。踰垣牆,竊馬牛,誘臣妾,汝則有常 刑!甲戌,我惟征徐戎,峙乃糗糧,無敢不逮,汝則有大 刑。」「魯人三郊三遂,峙乃楨榦。甲戌,我惟築,無敢不供, 汝則有《無餘刑》。非殺魯人,三郊三遂,峙乃芻茭,無敢 不多,汝則有大刑。」

魯侯伯禽於成王即政元年,始就封於魯,居曲阜之地。於時徐州之戎,淮浦之夷,並起為寇,於魯東郊之門不敢開闢。魯侯時為方伯,率諸侯征之,至費地而誓戒士眾。

按:《史記·魯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 徐戎亦並興反,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肹,作《肹誓》。 按《通鑑前編》:成王三年秋,管叔及蔡叔、霍叔與武庚 叛,淮夷、徐戎皆叛。魯侯伯禽帥師伐淮夷、徐戎。 成王四年﹐,王東伐淮夷。

按《書序》:「成王東伐淮夷,遂踐奄,作成王政。」

孔傳為「《平淮夷》徙奄」之政令。

按:《史記周本紀》:「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 《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 君蒲姑。」

正義曰:《括地志》云:「泗水,徐城縣北二十里,古徐國,即淮夷也。」

宣王二年,伐淮夷。

按《詩經大雅江漢》篇:「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遊, 淮夷來求。既出我車,既設我旟,匪安匪舒,淮夷來鋪。 江、漢湯湯,武夫洸洸,經營四方,告成于王。四方既平, 王國庶定,時靡有爭。王心載寧,江、漢之滸。王命召虎, 式辟四方,徹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國來極。于疆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