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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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 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 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寔得征之?」齊由此 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 成王十三年,「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

按:《竹書紀年》云云。

成王三十七年,齊侯奉召公命逆太子釗,居憂。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乙丑,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 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 延入翼室,恤宅宗。」

孔傳冢宰攝政,故命二臣,臣子皆侍左右,將正太子之尊,故出於路寢門外。使桓、毛二臣各執干戈於齊侯,呂伋索虎賁百人,更新逆門外,所以殊之,延使居憂,為天下宗主。

康王六年,齊太公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夷王三年,烹齊侯不辰。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之卒百有餘年,子丁公呂 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 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時,紀侯譖之周,周烹哀公 而立其弟靜,是為胡公。」

按:《竹書紀年》:「夷王三年,王烹齊哀公於鼎。」

厲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靜而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胡公徙都薄姑。而當周夷王之 時,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與其黨率營丘之人 襲攻殺胡公而自立,是為獻公。」

按:《竹書紀年》:「夷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而 自立。」

按:《通鑑前編》:「厲王十有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 而自立。」

厲王二十年,齊徙臨菑。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元年,盡逐胡公子,因徙薄 姑都,治臨菑。」

按:《竹書紀年》:「夷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

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

厲王二十八年,齊侯山薨,子壽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九年卒,子武公壽立。」 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八年,齊獻公薨,子壽立。 宣王五年,命樊侯城齊。」

按《詩經大雅》:「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 德。天監有周,昭假于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仲山甫 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 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 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 方爰發。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 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人亦有 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 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 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 維仲山甫補之。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 懷靡及。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吉甫作 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

朱注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按:《通鑑前編》:宣王五年:「命樊侯仲山甫宣命於四方 城齊。」

宣王十二年,齊侯壽薨,子無忌立,為胡公子所弒,齊 人立其子赤。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十 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 立。二十六年,武公卒,子厲公無忌立。厲公暴虐,故胡 公子復入齊,齊人欲立之,乃與攻殺厲公,胡公子亦 戰死。齊人乃立厲公子赤為君,是為文公,而誅殺厲 公者七十人。」

按:《通鑑前編》:「宣王十有二年,齊胡公子弒厲公,齊人 誅之,而立厲公之子赤,討誅君之黨七十人。」

宣王二十四年,齊侯赤薨,子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文公十二年卒,子成公脫立。」

《系》本及譙周皆作「說」字。

按《通鑑前編》:「宣王二十有四年,齊文公薨,子說嗣。 宣王三十三年,齊侯說薨,子購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成公九年卒,子莊公購立。」

索隱曰:購,劉氏。音神欲反。系家及系本並作「贖。」

按《通鑑前編》,「宣王三十有三年,齊成公薨,子購嗣。 平王四十年,齊侯購薨,子祿甫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莊公二十四年,犬戎殺幽王,周 東徙雒。秦始列為諸侯。五十六年,晉弒其君昭侯。六 十四年,莊公卒,子釐公祿甫立。」

按《通鑑前編:平王四十年》:「齊莊公薨,子祿甫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