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8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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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一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三

  夏后氏二

  六        英

  偃        州

  絞        貳

  軫        謠

  皖        參

  會        阮

  棐        有鬲氏

  止        舒庸

  舒鳩       舒龍

  舒蓼       舒鮑

  舒龔       舒

  蓼        怡 默台 孤竹

  傅        冀

  箕        直

  丹        薛

  引        邳

  荊 熊      有易氏

  有緡氏      有仍氏

  有窮氏      寒

  過        戈

  封        豕韋

  九苑       有施氏

  顧        溫

  有蘇氏      郗

  產        韋

  原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勳爵部彙考十三

夏后氏二

禹封皋陶之後於《六》。

按:《史記夏本紀》:「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或在許。

索隱曰:《地理志》云「安國六縣,皋陶後偃姓所封。」

按《陳杞世家》,「皋陶之後或封英六。」

索隱曰:本或作「蓼、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後。據《系本》,二國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傳云「楚人滅六。」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杜預云蓼與六皆咎繇後。《地理志》云「六安故國,皋陶後,偃姓,為楚所滅。」又僖十七年,齊人、徐人伐英氏。杜預曰「英、六皆皋陶後國名。」是有英、蓼,英、蓼實未能詳。或者英改號蓼。

按《路史》:「禹舉咎陶而薦之,將畀之政,辭,乃封之六。其 仲子克世,使襲六,奉其祀。」 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 次仲甄,次封偃。仲甄事夏,封六,其後分英,俱為楚并。

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英六貳軫,古皆皋地,並詳《國名。記》文五年,楚滅之。《通典》「六,皋陶封。」《世本》「六為姬姓」,非也。

按:《通鑑前編目》:駱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後,四世而庭 堅,則高陽氏之子。六乃皋陶之後,別有舒、蓼,周宣王 八年始滅。初,陶漁於雷澤,虞舜求旃,以為士師。造律 執中,封於皋,為皋陶。陶之子封偃,為偃姓。又有孫恩 成,其後世為理,以命族。至商紂時,理徵為翼,隸申吳 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難伊虛為李氏,其後世為 『伯陽父』。」

《周襄王》三十年秋楚人滅六。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六人叛楚,即東夷。 秋,楚成大心、仲歸帥師滅六。冬,楚子燮滅蓼。臧文仲 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民之 無援,哀哉!」

《六國》,今廬江六縣。蓼國,今安豐蓼縣。蓼與《六》皆皋陶後也。傷二國之君不能建德,結援大國,忽然而亡。

禹封皋陶之後於英。

按:《史記夏本紀》:「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或在許。

索隱曰:英,地闕,不知所在,以為黥布,是其後也。正義曰:英,葢蓼也。《括地志》云:「光州固始縣,本春秋時蓼國,偃姓,皋陶之後也。《左傳》云『子燮滅蓼』。《太康地志》云蓼國先在南陽故縣。今豫州郾縣界故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