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1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今制從簡除之,餘諸王從公者出就封,朝祀之車,宜 路車駟馬,建大旂,九斿畫蛟龍。」禮,公之服,自袞冕而 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祭服宜元冕,朱裹 玳玉,三采九旒,繅三色九就,丹組纓。元衣纁裳,畫九 章,以事宗廟。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長 冠元衣。其位不從公者,皆以七為節。其他則同諸王。 朝服依漢魏故事,皆遠遊冠,五時服,佩山元玉,不復 以國大小為差。其群臣侍從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 諸王公應助祭,按《司服之職》,王祀昊天上帝則大裘 而冕,享先王則袞冕,先公則鷩冕。公之服自袞冕而 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禮記 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袞。」謂三公八命,復加一命,則服 袞龍,與王者之後同。然則九命及二公之後,乃「服袞 衣,無《升龍》。」三公之服,當從鷩冕而下。太尉三公助祭, 宜服鷩冕七章冕繅,九旒赤舄。三公助導從,外官不 與齋祭者,自可如舊。

《諸王公侯留輔朝政嫡子監國議》

晉博士孫毓等議:「按《周禮典命職》:『凡諸侯之嫡子誓 于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一等』。謂公之子,如侯、伯而 執珪;侯伯之子,如子、男而執璧。《春秋》,曹伯使其太子 射姑來朝,行國君之禮;踐土之盟,衛成公使其母弟 武如會。《經》書曰『衛武蔡。甲午序于諸侯』。又《左傳》冢子: 『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 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非太子之 事也。《周制》,諸侯以功德入為王卿士,則上卿理其 國事。今諸王公侯受任天朝,而嫡子攝其君事,車服 禮數,國封大小,領兵軍數,自當如本制。而王公侯遣 上卿及軍將掌其事,合于古議。今之車服,與古禮不 同,依禮應下其君一等。其嫡子皆以有爵命,印綬冠 服珮玉之制,宜如本令。而嫡子但知其政,不干其位。 君不可二,尊無二上。國相以下,見嫡子宜如臣而不 稱臣。又《禮》,非其臣則答拜。國之命士上達于其君者, 嫡子宜答拜。其文書稱「嗣子」,宜曰「王嗣子。」其公侯嗣 子,繫于父爵,明不專國。其燕見則稱第下文書表疏, 皆臣禮而不稱臣。今之監司。上官文書皆為記告嫡 子監國。其下群臣官文書。宜稱「告。」不言命稱教。

文獻通考

《論秦爵》

秦爵二十等,起于孝公之時,商鞅立此法以賞戰功。 按古之所謂爵者,皆與之以土地,如公、侯、伯、子男以 至附庸及孤卿大夫,亦俱有世食祿邑。若秦法則惟 徹侯有地,關內侯則虛名而已,庶長以下不論也。始 皇遣王翦擊楚,翦請美田甚眾,曰:「為大王將有功,終 不得封侯。」然則秦雖有徹侯之爵,而受封者蓋少。考 之于《史》,惟商鞅封商於,魏冉封穰侯,范雎封應侯,呂 不韋封文信侯,嫪毒封長信侯。及始皇既稱皇帝,東 游海上,至琅邪,群臣議頌功德,惟列侯武成侯王離、 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武信侯馮無擇,如是 者不過數人而已。然鞅、冉、不韋、毒皆身坐誅廢,雎雖 幸善終,而亦未聞傳世,王離以下俱無聞焉。蓋秦之 法,未嘗以土地予人,不待李斯建議而後始罷封建 也。

《索隱》曰:倫侯,爵卑于列侯,無封邑者。倫,類也,亦列侯之類。

《論漢爵》

漢初諸侯王顛末,見于太史公《秦楚之際月表》及班 孟堅《異姓諸侯王表》。然有自立者,陳涉武臣之徒是 也;有項王所立者,三秦、常山、九江之類是也;有高帝 所立者,韓、彭之徒是也;有呂后所立者,祿產及所名 孝惠子是也。「楚一也,而有陳涉焉,有襄強、景駒焉;有 懷王焉,有項羽焉,有韓信焉,蓋八年之間凡五易姓」 也。《趙》,一也,而有武臣焉,有趙歇焉,有張耳焉,有呂祿 焉,蓋二十九年之間,凡四易姓也。《燕》,一也,而有韓廣 焉,有臧荼焉,有盧綰焉,有呂通焉,蓋三十年之間,凡 四易姓也。《韓》,一也,而有韓成焉,有鄭昌焉,有韓信焉, 蓋四年之間,凡三易姓也。《馬》、班二《表》,只以各國譜其 年世,而于其受封之異,易姓之殊,稍欠分別。故今敘 秦楚之際自立者六國,項王所立者十四國,高帝所 立者八國,呂后所立者八國,而于五楚、四燕、四趙、三 韓,敘其受封之本,而各稽其興廢之歲月焉。又有亡 而復封者,如張耳,項羽初封為常山王,後失國,漢再 封為趙王;英布,項羽初封為九江王,後失國,漢再封 為淮南王。蓋人同而國異,凡再受封,故亦分而二之。 至吳芮之自衡山王為長沙王,韓信之自齊王為楚 王,則原未嘗失國,再封不過遷徙,故不復再著云。 先公曰:「初封列侯,猶有君國子民之意,故文帝遣列 侯就國之詔,謂其居長安,無由教訓其民也。景帝既 不令諸侯王治事,故亦省徹侯之國,蓋事權皆在其 相,所謂」侯國者,與郡邑無異矣。按文帝二年,詔列侯 就國,而多辭未行。三年,乃免絳侯相印,令率列侯就 國,是強之使行也。絳侯既就國,每河東守尉行縣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