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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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四年,高宗在會稽,以武臣辛道宗為都承旨,頗用 事。紹興元年,道宗既免,乃詔依元祐職制,都承旨以 兩制為之,如未曾任侍從之人,即依權侍郎法,又或 加學士、待制、修撰、貼職。乾道初,再用武臣,自張說始。 淳熙元年,都承旨復用士人,自蕭燧始。副都承旨文 武通除。

檢詳官:熙寧四年置,視中書檢正官。元豐初,定以三 員及《改官制》置之。建炎三年,復置檢詳兩員,敘位在 左、右司之下。紹興二年減一員。

計議官四員。建炎四年,罷御營使司,併歸樞密院為 機速房,隨司減罷屬官,置幹辦官四員。詔並改為計 議官,至紹興十一年減罷。

編修官隨事置,無定員,以本院官兼者,不入御。熙寧 三年,以王存、顧臨等同編修《經武要略》,兼刪定諸房 例冊。初擬都、副承旨提舉,神宗謂存等皆館職,不欲 令承旨提舉,詔改為「管幹。」紹聖四年,編修刑部軍馬 司事,令都、副承旨兼領。政和七年,編修《北邊條例》,又 別置詳覆官、講議司。崇寧元年,以尚書省講議、武備 房歸樞密院置,以知院蔡卞提舉。三年,卞奏「《武備》本 院諸房可行,不必專局。」乃罷之。紹興置編修官二員, 監三省樞密院門,舊係差小使臣及內侍官充。嘉定 六年,詔以曾經作縣通判資序人充小使臣。省罷內 侍官,改以三省樞密院門機察官繫御。

主管三省、樞密院架閣文字一員。嘉定八年置,以選 人、京朝官通差。

三省樞密院激賞庫「三省樞密院激賞酒庫」監官各 二人。

初以武臣,嘉泰末始易以「選人。」

二庫並因紹興用兵,刱以備邊。後兵罷,專以備堂、東 兩廚,應干宰執支遣。若朝廷軍期急速錢物金帶,以 備激犒諸軍將帥告命綾紙,以備科撥、調遣等用。省、 院府吏胥之給,亦取具焉。

「御營使、 提舉修政局、 制國用使, 都督諸路軍 馬。」 中興多以宰相兼領兵政財用之事,而執政同 預焉,因事刱名,未久遄罷,可以不書。以其關宰相設 施,因記其名稱本末附見焉。建炎元年,置御營司,以 宰相為之使,仍以執政官兼副使。其屬有參贊軍事 以侍從官兼;提舉一行事務以大將兼;其將佐有都 統制及五軍統制以下官。初以總齊行在軍中之政。 三年,詔御營使司止管行在五軍營砦軍務,其餘應 干邊防措置等事,釐正歸三省、樞密院。四年,詔自今 宰相兼知樞密院事,罷御營使。時臣僚言:「宰相之職, 無所不統。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 於樞密,比年又置御營使,是政出於三也。請罷御營 司,以兵權付之密院,而以宰相兼知,庶幾可以漸議 兵政。」故罷使及官屬,以其事歸密院為機速房。至紹 興二十九年九月,詔:「祖宗舊制,樞密院即無機速房, 合行減罷。」

紹興三十一年,金主亮來攻,帝將臨江視師。其冬,以和義郡王楊存中為御營宿衛使,兵罷復免。明年,孝宗即位,又以「循營使」命之。然但自名一司,掌殿前、忠勇等軍,非復建炎之比。未幾而罷。存中非宰執,附見于此。

紹興二年,詔置修政局,令百官條具修車馬、備器械, 命右相秦檜提舉,參知政事同領之。其下有參詳官 一人,侍從為之;參議官二人,檢討官四人,卿郎為之。 如講議司故事。三月而罷局。乾道四年,詔:「理財之要, 裕財為重。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 國用事。」

先是,臣僚言:「近以宰相兼樞密院,蓋欲使宰相知兵也。宰相今雖知兵,而財穀出入之原,宰相猶未知也。望法李唐之制,委宰相兼領三司使職事,財穀出納之大綱,宰相領之於上,而戶部治其凡。」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罷國用司。八年,詔:「官制已定,丞相事無不 統,所有國用一司,與參知政事並不兼帶。」嘉泰四年, 詔遵孝宗典故,宰相兼國用使,參知政事同知國用 事,仍於侍從、卿監中擇二人充屬官,右丞相陳自強 兼國用事,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費士寅、參知政 事張岩兼同知國用事。

以兵部侍郎薛叔似兼參計官,太府卿陳景思同參計官。先是臣僚言:「今日財計,非錢糓不足可憂,而滲漏日滋之為可慮者。周家以冢宰制國用,而唐亦以宰相兼領度支。是知財賦國家之大計,其出入之數,有餘不足,為大臣者皆所當知,庶可節以制度,關防欺隱。宜略倣祖宗遺意,命大臣兼提領天下財賦。」從之。

陳自強罷,亦廢。紹興五年,制以左通議大夫、尚書左 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趙鼎,左奉 政大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 院事張浚,都督諸路軍馬。未幾,浚暫往江上措置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