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九年,定二員,十年增四員。《漢軍漢人學士》四員,初設漢軍三員。順治元年後,漢人增減不一。康熙十九年,定漢軍二員,漢人二員,十二年以漢軍並入漢缺。共四員。已上俱兼禮部侍郎銜。
滿侍讀學士四員,順治八年設三員。十八年增三員。康熙九年,定滿文二員,滿、漢文二員。蒙古侍讀學士二員,順治十八年設三員。康熙九年定二員。
首領官
滿典籍二員,漢軍典籍二員,漢典籍二員。已上初制,各設三員。康熙九年,定各設二員,俱以中書舍人掌理。
屬官
滿侍讀十一員。內滿文五員,滿、漢文六員。蒙古侍讀二員。漢軍侍讀二員。
滿中書舍人七十五員,內滿文撰文二十員,辦事二十員。滿、漢撰文十七員,辦事十八員。蒙古中書舍人十九員,內撰文九員,辦事十員。漢軍中書舍人十三員,內撰文五員,辦事八員。漢中書舍人三十六員,內撰文六員,辦事三十員。凡加上:
徽號。由內閣撰擬奏請
欽定:
凡
皇帝奏書、由翰林院撰擬、送內閣閱定、進
呈後內閣繕寫
凡
《登極賀表》由內閣撰擬繕寫,禮部奏讀。
凡內外慶賀
表箋文式。由翰林院撰擬。內閣奏定頒發。在內諸
王貝勒文武官員
表文、內閣繕寫、交禮部宣讀。在外文武官員、及外
國賫進
表箋慶賀畢。禮部彙送內閣收貯
凡纂修
《實錄》。
聖訓。大學士充監修總裁、並總裁官。各給
敕書學士充副總裁官。俱題請
欽定侍讀學士、侍讀充纂修官。典籍中書、為「收掌」謄。
錄。翻譯官俱由監修總裁等擬定具題。
凡纂修
《典訓方略》《會典》《明史》等書。俱如前例。有用侍讀學士。
侍讀為「提調官者,亦由總裁具題。」
凡纂修
玉牒。大學士學士充副總裁官、由宗人府具題。侍讀
學士、侍讀充纂修官,由大學士擬定,移送宗人府具題。
凡加上
尊號。
徽號。《冊立》
皇后、
皇太子冊封
皇貴妃
貴妃
妃
嬪冊寶印、由禮工二部辦造。冊文由翰林院撰擬
大學士等閱定、並《寶文》寶式、一體進呈。
御覽後。內閣繕寫。內閣官員、同翰林院、禮工二部官
員公同監視刊刻、填金填青。至封諸王、貝勒、公主王妃等、及外國王等冊、寶誥命、亦由禮工二部製造。冊《誥文》由翰林院撰擬。大學士等閱定進呈
御覽後、中書科繕寫。該部鐫刻填青。其應給紙冊誥
命中書科繕寫送閣用
寶
凡選擬
皇太子
皇子名大學士承
旨「選擬奏請。」
欽定:
凡親王公主等封號。俱大學士撰擬奏請
欽定:
凡用
御寶。順治初、內三院大學士、學士、公同驗用。十年設
尚寶監官員承收。十二年、設尚寶司。每遇用
寶內院、會同兩衙門官驗用。十三年、裁尚寶司十
八年、裁尚寶監。專令內監承收。每遇用
寶內院先期知會同內監驗用。康熙九年題准、
駕幸南苑後、一應
誥敕用寶。內閣同總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