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侈靡,譏涉先朝。有司議言者罪。上謂宰臣曰:「昔 唐張元素以桀紂比文皇,今若方我為桀紂,亦不之 罪。至於世宗功德,豈容譏毀。」顧問萬公曰:「卿謂何如?」 萬公曰:「譏斥先朝,固當治罪,然舊無此法,今宜定立, 使人知之。」乃命免邦乂罪,惟殿三舉。其奏對詳敏多 類此。四年,復申前請,授知東平府事,諭之曰:「卿在政 府,非不稱職。以卿母老乞侍養,特畀卿郡,以遂孝養。 朕心所屬,不汝忘也。」萬公謝,且捧書言曰:「臣狂妄,有 一言,欲今日以聞,會受除未及耳。夫內外之職,憂責 如一,畎畝之臣,猶不忘君,芻蕘之言,明主所擇,伏望 聖聰省察。」上嘉納之。六年,改知河中府。時軍興調發 叢劇,悉為寬假,使民力易辦。人為繪像於薰風樓,又 建去思堂。移鎮濟南,以母憂去職。卒哭,詔起復,拜平 章政事,躐遷資善大夫,封壽國公。時李淑妃有寵用 事,帝意惑之,欲立為后,大臣多不可。御史姬端修上 書論之。帝怒,御史大夫張暐削一官,侍御史路鐸削 兩官,端修杖七十,以贖論。淑妃竟進封元妃。又「大兵 雖罷,而邊事方殷,連歲旱暵,災異數見,又多變更制 度,民以為弗便而又改之,紛紛無定。」萬公素沉厚深 謹,務安靜少事以為治,與同列議多不合,然頗嫌畏, 不敢犯顏強諫,須帝有問,然後審畫利害而質言之, 帝雖從而弗行也。萬公於是兩上表,以衰病丐閒,詔 諭曰:「近卿言數事,朕未嘗行,乃朕之過。卿年未老而 遽告病,今特賜告兩月。」復起視事。初,明昌間,有司建 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 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御史臺言:所開旋為風沙 所平,無益於禦侮,而徒勞民。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 致,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御史臺所言, 罷之為便。後丞相襄師還,卒為開築,民甚苦之。主兵 者又言:「比歲征伐,軍多敗衂。蓋屯田地寡,無以養贍, 至有不免饑寒者,故無鬥志。願括民田之冒稅者分 給之,則戰士氣自倍矣。」朝臣議已定,萬公獨上書言 其不可者五,大略以為:「軍旅之後,瘡痍未復,百姓拊 摩之不暇,何可重擾,一也。通檢未久,田有定籍,括之 必不能盡,適足以增猾吏之弊,長告訐之風,二也;浮 費侈用,不可勝計,推之以養軍,可斂不及民而無待 於奪民之田,三也。兵士失於選擇,強弱不別而使同 田共食,振厲者無以盡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姦,四 也。奪民而與軍,得軍心而失天下心,其禍有不可勝 言者,五也。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蒔之, 以所入贍軍,則軍有坐獲之利,而民無被奪之怨矣。」 皆不報。一日奏事,上謂萬公曰:「卿昨言天久陰晦,亦 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君子當在內,小人當在外,甚 有理也。然孰謂小人?」萬公奏:「張煒、田櫟、張嘉貞等,雖 有才幹,無德可稱。」上即命三人補外。泰和元年,連章 請老,不許。遷榮祿大夫,賜其子進士及第。明年,章再 上,有旨:「得非卿有所言,朕有不從者乎?或同列情見 不一,而多違卿意耶?不然,何求去如是之數也?」萬公 謝無他,第以病言。三年正月,章再上,不允,加銀青光 祿大夫。三月,歷舉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上 知其不能留,諭曰:「朕初即位,擢卿執政,繼遷相位。以 卿先朝舊人,練習典故,朕甚重之。且年雖高而精力 未衰,故以機務相勞。為卿屢求退去,故勉從之,甚非 朕意也。」加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六年,南鄙用兵,上以 山東重地,須大臣鎮撫之。先任完顏守貞卒,於是特 起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山東連歲旱蝗,沂、 密、萊、莒、濰五州尤甚,萬公慮民饑盜起,當預備賑濟。 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將僧道度牒師德 號觀院名額,并鹽引付山東行部,於五州」給賣,納粟 易換。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上皆從之。宋人 請和,復乞致仕,許之,加崇進,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 泰和七年薨,命依宰臣故事,燒飯賻葬,贈儀同三司, 諡曰文貞。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賓,典章文物,多所 裁正。上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將有事於春蒐 也。顧視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上改容而止。輔政八 年,其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大安元年,配享章宗廟 庭。
馬琪
按《金史》本傳:「琪字德玉,大興寶坻人。正隆五年,擢進 士第,調清源主簿,三遷永清令。永清畿縣號難治。前 令要介有能聲,琪繼以治聞,補尚書省令史,以永清 治最,授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興中府治中,召為戶 部員外郎,改侍御史。世宗謂宰臣曰:『比者馬琪主奏 高德溫獄,其於富戶寄錢事皆略不奏。朕以琪明法 律而正直,所為乃爾,稱職之才,何其難也。古人雖云 『罪疑惟輕』,非為全尚寬縱也』。」尋轉左司員外郎,扈從 東巡,遷右司郎中,移左司。時擇使宋國者,世宗欲命 琪,宰臣言其資淺,詔特遣之。還授吏部侍郎,改戶部。 章宗即位,除中都路都轉運使。時戶部闕官,上命宰 臣選可任者,或舉同知大興府事烏古孫仲和,上曰: 「仲和雖有智力,恐不能主錢穀,理財安得如劉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