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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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不願,不免以力敺之就役,九也。且役人必用鄉戶,家

有常產則必知自愛,性既愚實,則罕有盜欺。今一切 雇募,但得輕猾浮偽之人,巧詐相資,何所不至十也?」 會御史中丞楊繪亦言其非,安石使張琥作《十難》以 詰之,琥辭不為,司農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且劾摯、 繪欺誕,懷向背。詔問狀,繪懼謝罪,摯奮曰:「為人臣豈 可壓于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即條對所難,以 伸其說,且曰:「臣待罪言責,采士民之說以聞于上,職 也。今有司遽令分析,是使之較是非,爭勝負,交口相 直,無乃辱陛下耳目之任哉!所謂向背,則臣所向者 義,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權臣。願以臣章并 《司農奏》宣示百官,考定當否。如臣言有取,幸早施行。 若稍涉欺罔,甘就竄逐。」不報。摰明日,復上疏曰:「陛下 起居言動,躬蹈德禮,夙夜厲精,以親庶政,天下未至 于安且治者,誰致之邪?陛下注意以望太平,而自以 太平為己任,得君專政者是也。二三年間,開闔動搖, 舉天下無一物得安其所者。蓋自青苗之議起,而天 下始有聚斂之疑;青苗之議未允,而均輸之法行;均 輸之法方擾,而邊鄙之謀動;邊鄙之」禍未艾,而助役 之事興。至于求水利,行淤田,併州縣,興事起新,難以 遍舉。其議財則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 利則下至歷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輕 用名器,淆混賢否,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狹少儇 辯者取之為可用。守道憂國者謂之「流俗,敗常害民 者謂之通變。凡政府謀議經畫,除用進退,獨與一掾 屬決之,然後落筆。同列預聞,反在其後,故奔走乞丐 之人,其門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 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 官減耗。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 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疏奏,安石欲竄之嶺 外,神宗不聽,但謫監衡州鹽倉。繪出知鄭州,琥亦落 職。摰乞詣鄆遷葬,然後奔赴貶所,許之。先是,倉吏與 綱兵姦利相市,鹽中雜以偽惡,遠人未嘗食善鹽,摯 悉意視,且儲其羨以為賞,弊減什七,父老目為「學 士鹽。」久之,簽書南京判官。會司農新令,盡斥賣天下 祠廟,依坊場、河渡法收淨利,南京閼伯廟歲錢四十 六貫,微子廟十三貫。摰嘆曰:「一至於此!」往見留守張 方平曰:「獨不能為朝廷言之邪?」方平瞿然,托摯為奏 曰:「閼伯遷商丘,主祀大火,火為國家盛德所乘,歷世 尊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本朝受命建 號所因。又有雙廟者,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能捍大 患。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褻瀆慢,何所不為?歲收 微細,實損大體。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奉之意。」 從之。又見《方平傳》。入同知太常禮院。元豐初,改集賢 校理,知大宗正寺丞,為開封府推官。神宗開天章閣, 議新官制,除摰禮部郎中,曰:「此南宮舍人,非他曹比, 無出劉摰者。」即命之。俄遷右司郎中。初,宰掾,每于執 政分廳時,請間白事,多持兩端,伺意指摯,始請以公 禮聚見,共決可否,或不便摰所請,坐以開封不置。曆 事罷歸。明年,起知滑州。哲宗即位,宣仁后同聽政,召 為吏部郎中,改祕書少監,擢侍御史。上疏曰:「昔者周 成王幼沖踐祚,師保之臣,周公、太公其人也。仁宗皇 帝盛年嗣服,用李維、晏殊為侍讀,孫奭、馮元為侍講, 聽斷之暇,召使入侍。陛下春秋鼎盛,在所資養,願選 忠信、孝悌、惇茂老成之人,以充勸講進讀之任。便殿 燕坐,時賜延對,執經誦說,以廣睿智,仰副善繼求治 之志。」他日講筵進讀,至仁宗不避庚戌臨奠,張士遜 侍講曰:「國朝故事,多避國音。國朝角音,木也,故畏庚 辛。」哲宗問:「果當避否?」摰進曰:「陰陽拘忌,聖人不取。如 正月祈穀,必用上辛,此豈可改也?漢章帝以反支日 受章奏,唐太宗以辰日哭張公謹,仁宗不避庚戌日, 皆陛下所宜取法。」哲宗然之。摰又言:「諫官、御史員缺 未補,監察雖滿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而不預言 責。臣請增補臺諫,並許言事。」時蔡確、章惇在政,地與 司馬光不相能。摯因久旱上言:「《洪範》庶徵,肅時雨。若 五行傳政,緩則冬旱。今廟堂大臣,情志乖暌,議政之 際,依違排狠,語播於外,可謂不肅。政令二三,舒緩不 振。比日日青無光,風霾昏曀,上天警告,皆非小變。願 進忠良,通壅塞,以答天戒。」蔡確為山陵使,神宗靈駕 發引前夕不入宿,摰劾之,不報。及使回,既朝即視事, 摰又奏確不引咎自劾。無何,確上表自陳,嘗請收拔 當世之耆艾,以陪輔王室;蠲省有司之煩碎,以慰安 民心。摰謂:使確誠有是請,不言于先朝,為不忠之罪; 言于今日,為取容「之計。誠無是請,則欺君莫大于此。」 又疏確過惡,大略有十,論章惇凶悍輕侻,無大臣體, 皆罷去。初,神宗更新學制,養士以千數,有司立為約 束,過于煩密。摰上疏曰:「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 所從出,非行法之所。雖群居眾聚,帥而齊之,不可無 法,亦有禮義存焉。先帝體道制法,超漢軼唐,養士之 盛」,比隆三代。然而比以太學屢起獄訟,有司緣此造 為法禁,煩苛愈于治獄,條目多于防盜,上下疑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