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翰林院,因以名官。今四方無事,制書職分宜歸中
書舍人,請罷學士。」帝不許。通元怨日結,謀奪其內職。 會贄權知兵部侍郎,主貢舉,乃命為真。貞元七年,通 元拜諫議大夫,自以久次,當得中書舍人,大怨望。贄 與竇參交惡,參從子申,從舅嗣虢王則之方為金吾 將軍,故申介之,使結通元兄弟共危贄,而通元以宗 室女為外婦。帝知未及責,則之飛謗云:「贄試進士,受 賄謝。」帝惡誣構,大怒,罷參宰相,逐則之昭州司馬,通 元泉州司馬。又銜淫汙近屬事,自詰之,不敢答。賜死 長城驛,贄遂相矣。通元死,通微白衣待罪于門,帝宥 之,內懼禍,不敢行喪服。
韋綬
按《唐書韋貫之傳》:「綬,貫之兄。舉孝廉,又貢進士。禮部 侍郎潘炎將以為舉首,綬以其友楊凝親老,故讓之, 不對策輒去,凝遂及第。後擢明經,辟東都幕府。德宗 時,以左補闕為翰林學士,密政多所參逮。帝常幸其 院,韋妃從。會綬方寢,學士鄭絪欲馳告之,帝不許。時 大寒,以妃蜀襭袍覆而去。其待遇若此。每入直,踰月」 不得休。以母老,屢丐解職,每請,帝輒不悅。出入八年, 而性謹畏甚晚,乃感心疾,罷還第,不極於用。九月九 日,帝為《黃菊歌》,顧左右曰:「安可不示韋綬?」即遣使持 往,綬遽奉和附使進,帝曰:「為文不已,豈頤養邪!」敕自 今勿復爾。終左散騎常侍。弟纁,有精識,為士林器許, 兄弟皆名重當時。綬子溫。
高釴
按《唐書》本傳,「釴字翹之,史失其何所人。與弟銖、鍇俱 擢進士第,累遷右補闕、史館修譔。元和末,以中人為 和糴使,釴繼疏論執。轉起居郎,數陳政得失。穆宗嘉 之,面賜緋魚,召入翰林學士。張韶變興倉卒,釴從敬 宗夜駐左軍。翌日,進知制誥,拜中書舍人,入見帝,因 勸躬聽攬以示憂勤。帝納其言,賜錦綵。俄罷學士,累」 進吏部侍郎,人善其振職。出為同州刺史,卒,贈兵部 尚書。遺命薄葬。釴少孤,窶介然無黨援,以致宦達。諸 弟皆檢愿友愛,為搢紳景重。
獨孤郁
按《唐書獨孤及傳》:「及子郁,字古風,始生而孤,與朗育 于伯父汜,擢進士第最,為權德輿所稱,以女妻之。元 和初,舉制科高等,拜右拾遺,俄兼史館修撰,進右補 闕。吐突承璀討王承宗,郁執不可,挺議鯁固,號稱職, 擢翰林學士。德輿輔政,以嫌去內職,拜考功員外郎, 仍兼修撰。憲宗歎德輿乃有佳婿,詔宰相高選世族」, 故杜悰尚岐陽公主,然帝猶謂不如德輿之得郁也。 俄知制誥。德輿去位,還為學士。九年,以疾辭禁近,徙 祕書少監,屏居鄠卒,年四十,贈絳州刺史。郁有雅名, 帝遇之厚,議者亦謂當宰相共以早世惜之。子庠,字 賢府。喪父始十歲,有至性,聞呼父官及弔客來,輒號 慟幾絕。後舉進士,仕至尚書丞。
丁公著
按《唐書》本傳:「公著,字平子,蘇州吳人。三歲喪母,甫七 歲,見鄰媼抱子,哀感不肯食,請于父緒,願絕粒學《老 子》道。父聽之。稍長,父勉敕就學,舉明經高第,授集賢 校書郎。不滿秩輒去,侍養于家。父喪,負土作冢,貌力 癯惙,見者憂其死孝。觀察使薛苹表上至行,詔刺史 弔問,賜粟帛,旌闕其閭。淮南節度使李吉甫表授太」 子文學,兼集賢校理。會入輔政,擢為右補闕,遷直學 士,充皇太子諸王侍讀,因著《太子諸王訓》十篇。穆宗 立,未聽政,召居禁中,條詢治理,且許以相。公著陳讓 牢切,乃擢給事中,遷工部侍郎,知吏部選事。公著內 知帝欲進用,故辭疾求外,遷授浙西觀察使,徙為河 南尹,治以清靜聞。四遷禮部尚書、翰林侍講學士。長 慶中,浙東災癘,拜觀察使,詔賜米七萬觓,使賑饑捐。 久之,入為太常卿。大和中,以病丐身還鄉里。卒,年六 十四,贈尚書右僕射。公著清約守道,每進一官,輒憂 見顏間。四十喪妻,終身不畜妾。及卒,天下惜之。
薛放
按《唐書薛戎傳》:戎弟放,端厚寡言,第進士,擢累兵部 郎中。穆宗為太子,拜侍讀,及即位,參贊機命。帝謂曰: 「『小子新立,懼不克荷,先生宜相,以輔不逮』。放叩頭曰: 『臣庸淺,不足塵大任,自有賢能處之』。」帝美其誠,進工 部侍郎、集賢學士,寵待尤至,改刑部侍郎。帝嘗問:「『朕 欲學經,與史何先』?放曰:『《六經》者,聖人之言,孔子所發』」 明天人之極也。《史記》道成敗得失,亦足以鑒,然謬于 是非,非六經比。帝曰:「吾聞學者白首不能通一經,安 得其要乎?」對曰:「《論語》,六經之菁華也;《孝經》,人倫之本 也。漢時《論語》首立于學宮,光武令虎賁士皆習《孝經》, 元宗親為注訓。蓋人知孝慈則氣感和樂也。」帝曰:「聖 人以孝為至德要道。信然。」終江西觀察使,諡曰「簡。」
韋表微
按《唐書》本傳:「表微,字子明,隋郿城公元禮七世孫。羈 丱能屬文,母訓諭稍厲,輒不敢食,以是未嘗讓責。韋 皋鎮西川,王緯、司空曙、獨孤良弼、裴涗居幕府,皆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