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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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歲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使,海陵謂礪曰:「彥 恭官在卿下,以其舊勞,故使卿副之。」遷翰林學士,改 刑部尚書。扈從至汴,得疾,海陵數遣使臨問,卒,深悼 惜之,年五十五。

王競

按《金史》本傳:「競字無競,彰德人。警敏好學。年十七,以 廕補官。宋宣和中,太學兩試合格,調屯留主簿。入國 朝,除大寧令,歷寶勝鹽官,轉河內令。時歲饑盜起,競 設方略以購賊,不數月盡得之。夏秋之交,沁水泛濫, 歲發民築隄,豪民猾吏因緣為奸。競覈實之,減費幾 半。縣民為之諺曰:『西山至河岸,縣官兩人半』。」蓋以前 政韓希甫與競相繼治縣,皆有幹能,絳州正平令張 元亦有治績,而差不及,故云然。天眷元年,轉固安令。 皇統初,參政韓昉薦之,召權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 博士。詔作《金源郡王完顏婁室墓碑》,競以行狀盡其 實,乃請國史刊正之,時人以為法。二年,試館閣,競文 居最,遂為真。遷尚書禮部員外郎。時海陵當國,政由 已出,欲令百官避堂諱,競言人臣無公諱,遂止。蕭仲 恭以太傅領三省事封王,欲援遼故事,親王用紫羅, 無事下禮部,競與郎中翟永固明言其非是,事竟不 行,海陵由是重之。天德初,轉翰林待制,遷翰林直學 士,改禮部侍郎,遷翰林侍講學士,改太常卿,同修國 史,擢禮部尚書,同修國史如故。大定二年春,從太傅 張浩朝京師,詔復為禮部尚書。是歲,奉遷睿宗山陵 儀注,不應典禮,競削官兩階。詔改創「五龍車」,兼翰林 學七承旨修國史。四年,卒官。競博學能文,善草隸書, 工大字,兩都宮殿牓題,皆競所書,士林推為第一云。

蕭永祺

按《金史》本傳:「永祺,字景純,本名蒲烈。少好學,通契丹 大小字。廣寧尹耶律固奉詔譯書,辟置門下,因盡傳 其業。固卒,永祺率門弟子服齊衰喪。固作《遼史》未成, 永祺繼之,作《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上之。加宣 武將軍,除太常丞。海陵為中京留守,永祺特見親禮。 天德初,擢左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同修國史」, 再遷翰林學士。明年,遷承旨。尚書左丞耶律安禮出 守南京,海陵欲以永祺代之,召見內閣,諭以旨意。永 祺辭曰:「臣材識卑下,不足以辱執政。」海陵曰:「今天下 無事,朕方以文治,卿為是優矣。」永祺固辭,既出,或問 曰:「公遇知人主,進取爵位,以道佐時,何多讓也?」永祺 曰:「執政繫天下休戚,縱欲貪冒榮寵」,如蒼生何海陵 嘗選廷臣十人備諮訪,獨永祺議論寬厚,時稱長者。 卒。年五十七。

楊伯仁

按《金史》本傳:「伯仁字安道,伯雄之弟也。天性孝友,讀 書一過成誦。登皇統九年進士第,事親不求調。天德 二年,除應奉翰林文字。初名伯英,避大子光英諱,改 今名。海陵嘗夜召賦詩,傳趣甚亟,未二鼓,奏十詠,海 陵喜,解衣賜之。海陵射烏,伯仁獻《獲烏》詩以諷。丁父 憂,起復,賜金帶襲衣,及賜白金以奉母,改左拾遺。進」 士呂忠翰,廷試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 示伯仁,問其優劣。伯仁對曰:「當在優等。」海陵曰:「此今 試狀元也。」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一,遂宿諫省, 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轉翰林修撰。孟宗獻發 解第一,伯仁讀其程文,稱之:「此人當成大名。」是歲,宗 獻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號「孟四元」,時論以為知文。 故事,狀元官從七品階承務郎。世宗以宗獻、獨異等, 與從六品階,授奉直大夫,改著作郎。居母喪。服除,調 鎮西節度副使,入為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論時務 六事,改大名少尹。郡中豪民橫恣甚,莫可制,民受其 害。伯仁窮竟渠黨,四境帖然。讞館陶大辟,得其冤狀, 館陶人為立祠。府尹「荊王文坐贓削封,降德州防禦 使。」同知裴《滿子寧》及伯仁、判官謝奴,皆以不能匡正 解職,伯仁降南京留守判官,改同知安化軍節度使。 到官三日,召為太子右諭德兼侍御史,改翰林待制, 復兼右諭德,除濱州刺史。郡俗有遣奴出亡,捕之以 規賞,伯仁至,責其主而杖殺其奴,如是者數輩,其弊 遂止。入為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翰林直學士。故 事,諫官、詞臣入直禁中,上閔其勞,特免入直。改吏部 侍郎,直學士如故。鄭子聃卒,宰相舉伯仁代之,乃遷 侍講兼禮部侍郎。伯仁久在翰林,文詞典麗。上曰:「自 韓昉、張鈞後,則有翟永固,近日則張景仁、鄭子聃,今 則伯仁而已,其次未見能文者。」呂忠翰草「《降海陵庶 人詔》,點竄再四,終不能盡朕意。狀元雖以詞賦甲天 下,至於辭命,未必皆能。凡進士可令補外,考其能文 者召用之。」不數月,兼左諫議大夫,俄兼太常卿。大臣 舉可修起居注者數人,上以伯仁領之。從幸上京。伯 仁多病,至臨潢池寒,因感疾還中都。明年,上還幸中 都,遣使勞問,賜以丹劑。是歲卒。

移剌子敬

按《金史》本傳:「子敬,字同文,本名屋骨朵魯,遼五院人。 曾祖霸哥,同平章事。父拔魯,准備任使官。都統杲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