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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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遼主西走,留拔魯督輜重,被掠,拔魯乃自髡逃 於山林。子敬讀書好學,皇統間,特進移剌因修遼史, 辟為掾屬。遼史成,除同知遼州事。舊本廳自有占地, 歲入數百貫,州官歲取其課,地主以為例,未嘗請辯。」 子敬曰:「已有公田,何為更取民田?」竟不取。秩滿,郡人 請留於行臺省,不許。天德三年,入為翰林修撰,遷禮 部郎中。正隆元年,諸將巡邊,詔子敬監戰。軍師以戰 獲分將士,亦以遺子敬,子敬不受。及還,入見,海陵謂 之曰:「汝家貧而不苟得,不受俘獲,朕甚嘉之。凡同行 官僚所取者,皆沒入於官。」其後詔子敬宴賜諸部,諭 之曰:「凡受進,例遣宰臣,以汝前能稱職,故特命汝。」使 還,遷翰林待制。大定二年,以待制同修國史。是時,窩 斡餘黨散居諸猛安謀克中,詔子敬往撫之,仍宣諭 猛安謀克及州縣漢人,無以前時用兵相殺傷,挾怨 輒害契丹人。使還,改祕書少監,兼修起居注,修史如 故。詔曰:「以汝博通古今,故以命汝。」常召入,講論古今 及時政利害,或至夜半。子敬有良馬,平章政事完顏 元宜索之,子敬以元宜為相也,不與。至是,元宜乞致 仕,罷為東京,子敬乃以此馬贐行,識者韙之。是時,僕 散忠義伐宋,宋請和而《書》式,疆界未定,子敬與祕書 少監石抹頤、修起居注張汝弼侍便殿上曰:「宋主求 成,反覆無信,喜為夸大。」子敬對曰:「宋人自來浮辭相 欺。來書言海陵敗於采石,大軍北歸,按兵不襲,俾全 師而還。海陵未嘗敗於采石,其譎詐多此類。回書宜 言:『往者大軍若令渡江,宋國境土必為我有』。」上曰:「彼 以詭詐,我以誠實,但當以理折之。」遷右諫議大夫,起 居注如故。上幸西京,州縣官入見,猛安謀克不得隨 班。子敬奏:「軍民一體,合令猛安謀克隨入見。」上嘉納 之。於是責讓宣徽院及端午朝會,詔依子敬奏行之。 子敬言山後禁獵地太廣,有妨百姓耕墾。上用其言, 遂以四外獵地與民。遷祕書監,諫議、起居如故。子敬 舉同知宣徽院事移剌神獨斡、兵部侍郎移剌安答、 太子少詹事烏古論三合自代,上不許,子敬與同簽 宣徽院事移剌神獨斡侍上曰:「亡遼不忘舊俗,朕以 為是。海陵習學漢人風俗,是忘本也。若依國家舊風, 四境可以無虞,此長久之計也。」世宗將如涼陘,子敬 與右補闕粘割斡特剌、左拾遺楊伯仁奏曰:「車駕至 曷里滸,西北招討司囿於行宮之內地矣,乞遷之於 界上,以屏」蔽環衛。上曰:「善。」詔尚書省曰:「招討斜里虎 可徙界上治蕃部事」,都監撒八仍於燕子城治猛安 謀克事。上與侍臣論古之人君賢否,子敬奏曰:「陛下 凡與宰相謀議,不可不令史官知之。」上曰:「卿言是也。」 轉簽書樞密院事、同修國史。出為河中尹,請老,河中 地熱,上恐子敬不耐暑,改興中尹。子敬女自懿州來 興中省謁,遇盜,途中剽掠其行李且盡,既而還之,謝 曰:「我輩初不知為府尹家也。尹有德於民,尚忍侵犯 耶!」徙咸平、廣寧尹。二十一年,致仕,卒於家,年七十一。 子敬嘗使宋及受諸部進貢,所受禮物皆散之親舊。 及卒,家無餘財,其子質宅以營葬事。

趙可

按《金史》本傳:「可字獻之,高平人。貞元二年進士,仕至 翰林直學士。博學高才,卓犖不羈。天德、貞元間,有聲 場屋。後入翰林,一時詔誥多出其手,流軰服其典雅。 其歌詩樂府尤工,號《玉峰散人集》。」

郭長倩

按《金史》本傳:「長倩,字曼卿,文登人。登皇統丙寅經義 乙科,仕至祕書少監兼禮部郎中,修起居注。與施朋 望、王無競、劉喦老、劉無黨相友善。所撰《石決明傳》,為 時軰所稱。有《崑嵛集》行於世。」

鄭子聃

按《金史》本傳:「子聃,字景純,大定府人。父宏,遼金源令, 二子子京、子聃。楊丘行嘗謂人曰:『金源二子,鳳毛也。 小者尤特達,後必名世』。」子聃及冠,有能賦聲。天德二 年,丘行為太子左衛率府率,廷試明日,海陵以子聃 程文示丘行,對曰:「可入甲乙。」及拆卷,果中第一甲第 三人,調翼城丞,遷贊皇令,召為書畫直長。子聃頗以 才望自負,常慊不得為第一甲第一人。正隆二年,會 試畢,海陵以第一人程文問子聃,子聃少之,海陵問: 「作賦何如?」對曰:「甚易。」因自矜,且謂他人莫己若也。海 陵不悅,乃使子聃與翰林修撰纂戩楊伯仁、宣徽判 官張汝霖、應奉翰林文字李希顏同進士雜試。七月 癸未,海陵御寶昌門,臨軒觀試,以不「貴異物民乃足」 為賦題,「忠臣猶孝子」為詩題,「憂國如饑渴」為論題。上 謂讀卷官翟永固曰:「朕出賦題,能言之,或能行之,未 可知也。詩論題,庶戒臣下。」丁亥,御便殿,親覽試卷,中 第者七十三人,子聃果第一,海陵奇之。有頃,進官三 階,除翰林修撰,改侍御史。京畿旱,詔子聃決囚,遂澍 雨,人以比顏真卿。遷待制兼吏部郎中,改祕書少監, 遷翰林直學士,兼太子左諭德。顯宗深器重之。以疾 求補外,遂為沂州防禦使。皇太子幣贐甚厚,命以安 輿之官。召還,為左諫議大夫兼直學士。改吏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