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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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李泂

按《元史》本傳:「泂字溉之,滕州人。生有異質,始從學,即 穎悟彊記,作為文辭,如宿習者。姚燧以文章負大名, 一見其文,深歎異之,力薦於朝,授翰林國史院編修 官。未幾,以親老就養江南。久之,辟中書掾,非其志也。 及考除集賢院都事,轉太常博士。拜住為丞相,聞泂 名,擢監修國史長史,歷祕書監著作郎、太常禮儀院」 經歷。泰定初,除翰林待制,以親喪未克葬,辭而歸。天 曆初,復以待制召。於是文宗方開奎章閣,延天下知 名士充學士員,泂數進見,奏對稱旨,超遷翰林直學 士,俄特授奎章閣承制學士。泂既為帝所知遇,乃著 書曰《輔治篇》以進,文宗嘉納之,朝廷有大議,必使與 焉。會詔修《經世大典》,泂方臥疾,即強起曰:「此大制作 也,吾其可以不預。」力疾同修。書成,既進奏,旋謁告以 歸。復除翰林直學士,遣使召之,竟以疾不能起。泂骨 骼清峻,神情開朗,秀眉疏髯,目瑩如電,顏面如冰玉, 而唇如渥丹,然峨冠褒衣,望之者疑為神仙中人也。 其為文章,奮筆揮洒,迅飛疾動,汨汨滔滔,思態疊出, 縱橫奇變,若紛錯而有條理,意之所至,臻極神妙。泂 每以李太白自儗,當世亦以是許之。嘗游匡廬、王屋、 少室諸山,留連久乃去,人莫測其意也。僑居濟南,有 湖山花竹之勝,作亭曰「天心水面」,文宗嘗敕虞集製 文以記之。泂尤善書,自篆、隸、草、真皆精詣,為世所珍 愛。卒,年五十九。有《文集》四十卷。

歐陽元

按《元史》本傳:「元字原功,其先家廬陵,與文忠公修同 所自出。至曾大父新,始遷居瀏陽,故元為瀏陽人。幼 岐嶷,母李氏親授《孝經》《論語》《小學》諸書,八歲能成誦。 始從鄉先生張貫之學,日記數千言,即知屬文。十歲 有黃冠師注目視元,謂貫之曰:『是兒神氣凝遠,目光 射人,異日當以文章冠世,廊廟之器也』。言訖而去,亟」 追與語,已失所之。部使者行縣,元以諸生見,命賦《梅 花詩》,立成十首。晚歸,增至百首,見者駭異之。年十四, 益從宋故老習為詞章,下筆輒成章,每試庠序,輒占 高等。弱冠下帷數年,人莫見其面,經史百家,靡不研 究,伊、洛諸儒源委,尤為淹貫。延祐元年,詔設科取士, 元以尚書與貢。明年,賜進士出身,授岳州路平江州 同知,調太平路蕪湖縣尹。縣多疑獄,久不決,元察其 情,皆為平翻。豪右不法,虐其驅奴,元斷之從良。貢賦, 徵發及時,民樂趨事,教化大行,飛蝗獨不入境。改武 岡縣尹。縣控制溪洞,蠻獠雜居,撫字稍乖,輒弄兵犯 順。元至踰月,赤水、太清兩洞聚眾相攻殺,官曹相顧 失色,計無從出。元即單騎從二人,徑抵其地諭之,至 則死傷滿道,戰鬥未已。獠人熟元名,棄兵仗,羅拜馬 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緣訴其事於縣,縣官不為直,反 以繇役橫斂掊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 煩我清廉官自來。」元喻以禍福,歸為理其訟,獠人遂 安。召為國子博士,陞國子監丞。致和元年,遷翰林待 制,兼國史院編修官。時當兵興,元領印攝院事,日直 內廷,參決機務,凡遠近調發,制詔書檄。既而改元天 曆,郊廟、建后、立儲、肆赦之文,皆經撰述。復條時政數 十事,實封以聞,多推行之。明年,初置奎章閣學士院, 又置藝文監隸焉,皆選清望官居之。文宗親署元為 「藝文少監」,奉詔纂修《經世大典》,陞太監,檢校書籍事。 元統元年,改僉太常禮儀院事,拜翰林直學士,編修 《四朝實錄》,俄兼國子祭酒。召赴中都議事,陞侍講學 士,復兼國子祭酒。重紀至元五年,足患風痺,乞南歸 以便醫藥。帝不允,拜翰林學士。未幾,懇辭去位。帝復 不允,免其行朝賀禮。至正改元,更張朝政,事有不便 者,集議廷中,元極言無隱。科目之復,沮者尤眾,元尤 力爭之。未幾南歸,復起為翰林學士,以疾未行。詔修 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 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元不以口舌 爭,俟其呈槁,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於論贊表奏, 皆元屬筆。五年,帝以元歷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諭 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及入奏,上 稱怏者再三。已而乞致仕,帝復不允。御史臺奏除福 建廉訪使,行次淛西,疾復作,乃上休致之請,作南山 隱居,優游山水之間,有終焉之志。復拜翰林學士承 旨。元屢力辭,不獲命,奉敕定《國律》。尋乞致仕,陳情懇 切,乃特授湖廣行中書省右丞,致仕,賜白玉束帶,給 俸賜以終其身。將行,帝復降旨不允,仍前翰林學士 承旨,進階光祿大夫。十四年,汝、潁盜起,蔓延南北州 縣,幾無完城。元獻《招捕之策》千餘言,鑿鑿可行,當時 不能用。十七年春,乞致仕,以中原道梗,欲由蜀還鄉, 帝復不允。時將大赦天下,宣赴內府。元久病不能步 履,丞相傳旨肩輿至延春閣下,「實異數也。」是歲十二 月戊戌,卒於崇教里之寓舍,年八十五。中書以聞,帝 賜賻甚厚,贈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國, 追封楚國公,諡曰「文元。」性度雍容,含弘縝密,處己儉 約,為政廉平。歷官四十餘年,在朝之日殆四之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