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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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七十五卷目錄

 翰林院部名臣列傳十

  明一

  陶安       朱升

  答祿與權     劉三吾

  汪叡       張以寧

  秦裕伯      范常

  潘庭堅      羅復仁

  王汝玉      梁潛

  馬京       董倫

  王景       曾棨

  陳繼       錢習禮

  楊翥       周敘

  劉儼       邢讓

  柯潛       楊守陳

  楊守阯      陳音

官常典第二百七十五卷

翰林院部名臣列傳十

明一

陶安

按《明外史》本傳:「安字主敬,當塗人。少敏悟有大志,博 涉經史,從耆儒李習游。元至正初,舉江浙鄉試,授明 道書院山長,避亂家居。太祖取太平,安與習率父老 出迎,安謂習曰:『龍姿鳳質,非常人也。吾輩今有主矣』。 太祖召與語,安進曰:『海內鼎沸,豪傑並爭,率攻城屠 邑,掠子女玉帛,非有撥亂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 神武不殺,人心悅服。應天順人,以行弔伐,天下不足 平也』。」太祖曰:「善。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 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太祖又曰: 「善。」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授習太平知府。習字伯 羽,年八十餘矣,卒於官。安從克集慶,進郎中。太祖得 劉基、宋濂、章溢、葉琛,問安四人者何如,對曰:「臣謀略 不如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 能讓。後克黃州,思得重臣鎮之,曰:「無逾安者。」遂命知 黃州。寬租省徭,民以樂業。坐事謫知桐城,起知饒州。 陳友定兵攻城,督吏人拒守。援兵至,敗去。諸將欲盡 屠從寇者,安曰:「民為所脅,奈何殺之?」不許。太祖嘉安 功,賜詩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吳元年初置翰林院, 首召安為學士。時徵四方宿儒議禮,命安為總裁官, 與省臣條上《郊社宗廟議》。帝悉從之。已,又為議律官, 與李善長、劉基、周禎、滕毅等刪定律令。洪武元年命 知制誥兼修國史。帝御東閣,安與章溢等侍,命安論 前代興亡本末。安言「喪亂之源,由於驕侈。」帝曰:「居高 位者易驕,處佚樂者易侈。驕則善言不入,而過不聞; 侈則善道不立,而行不顧。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當。」 又嘗論學術,安曰:「道不明,邪說害之也。」帝曰:「邪說害 道,猶美味之悅口,美色之眩目。邪說不去,則正道不 興,天下何從治?」安頓首曰:「陛下所言,可謂深探其本 矣。」安事帝十餘歲,視諸儒最舊,及官侍從,寵愈渥,御 製《門帖子》以賜,時人榮之。御史或言安隱過,帝詰曰: 「安寧有此,且若何?」從知曰:「聞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中書省臣進曰:「御史職當言,言即有失,宜寬假。」帝卒 不聽。既又命安為江西行省參知政事,諭曰:「朕渡江 初,卿首謁軍門,敷陳王道,及參幕府,裨益良多。繼入 翰林,益聞讜論。江西上游」地,撫綏莫如卿,安辭,帝不 許。至江西,政績益著。其年卒於官。疾劇,草上時務十 二事。帝親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安所學尤長於 《易》,筮驗若神。方國初之議諸禮也,宋濂以外艱家居, 其儀率安裁定。《大祀禮》專用安議;《祫禘禮》用詹同《齋 戒禮》、朱升《五祀禮》、崔亮《朝會禮》、劉基《祝祭禮》、魏觀《軍 禮》、陶凱,後復有改易,語在《禮樂志》。安子晟,洪武中為 浙江按察使,貪賄不檢。下帝怒,并其兄昱誅之,發家 屬四十餘人為軍,後,死亡且盡,所司復至晟家勾補。 安繼妻陳詣闕訴,帝念安功,除其籍。前妻喻,名德常, 有賢行。王師克集慶,安移家就之。喻邀母同行,母不 可。喻曰:「四海兵爭,惟高城深池都會之地可以託身。」 母從之。陳友諒陷姑孰,母以移居免。人服其先見云。 福王時,追諡《安文憲》。

朱升

按《明外史》本傳:「升字允升,休寧人。少師同里陳櫟,復 往學於九江黃澤,歸讀書紫陽祠中。舉元鄉薦,為池 州學正。講授有法,學者雲集。會蘄黃盜起,退隱石門, 覃思著書,數避兵逋竄,卒未嘗一日廢。太祖下徽州, 以鄧愈薦,召問時務,升對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太祖善之,遂參密議,典禮章程,悉預裁畫。吳元年,授」 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以年老特免朝謁,尋進 學士。洪武元年定宗廟時享之禮。尋命與諸儒修《女 誡》。采古賢后妃事可法者編上之。封爵諸功臣制詞 多升撰。時稱其典核。踰年,請老歸。卒年七十二。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