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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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嘗登鍾山,以寧與朱升、秦裕伯等扈從擁翠亭,給 筆札賦詩。洪武二年秋奉命使安南,封其主陳日煃 為國王,御製詩一章遣之。甫抵境而《日煃》卒。國人乞 以印詔授其世子,以寧不聽,留居洱江。上諭世子告 哀於朝,且請襲爵。既得命,俟後使者《林唐臣》至,然後 入境將事。事竣,教世子服三年喪,令其國人效中國 行頓首稽首禮。安南大悅。天子聞而嘉之,賜璽書,比 諸陸賈、馬援,再賜御製詩八章。及還,道卒。詔有司歸 其柩所在致祭。以寧為人潔清,不營財產。奉使往還, 襆被外無他物。本以《春秋》致高第,故所學尤專,《春秋》 多所自得。譔《胡傳辨疑》,最辨博。惟《春王正月考》未就。 寓安南,踰半歲始卒業。閱月病革,竟死。元故官來京 者,素及以寧名尤重。素長於史,以寧長於經。素,宋、元 史槁俱失傳,而以寧《春秋》學遂行。家古田翠屏山下, 學者稱「翠屏先生。」

秦裕伯

按《明外史張以寧傳》:「秦裕伯,字景容,大名人。仕元,累 官至福建行省郎中。遭世亂,棄官客揚州。久之,復避 地上海養母。母卒,居喪盡禮。張士誠據姑蘇,遣人招 之,拒不納。吳元年,太祖命中書省檄起之,裕伯對使 者曰:『食元祿二十餘年,而背之,不忠也。母喪未終,忘 哀而出,不孝也』。乃上書中書省,固辭。洪武元年,復徵」, 稱病不出。帝乃手書諭之曰:「海濱民好鬥,裕伯智謀 之士,而居此地,堅守不起,恐有後悔。」裕伯拜書,涕泗 橫流。不得已,偕使者入朝。授侍讀學士。固辭,不允。帝 登鍾山,與學士朱升、張以寧等扈從擁翠亭,給筆札 賦詩,甚見寵待。二年改待制,旋為治書侍御史。三年 始詔設科取士,以裕伯與御史中丞劉基為京畿主 考官。裕伯博辨善論說,占奏悉當帝意,帝數稱之。出 知隴州,卒於官。

范常

按《明外史》本傳:「常字子權,滁人。太祖至滁,杖策謁軍 門。太祖夙知其賢,與語意合,留置幕下。有所疑,即問 常,常每以實對,太祖輒喜。從克和州,見諸將兵不戢, 言於太祖曰:『得一城而使人肝腦塗地,何以成大事』? 太祖立召諸將切責,軍中所掠婦女,悉還其家,民大 悅。太祖以四方割據,戰爭無虛日,命常為文禱於上」 帝,其辭曰:「今天下紛紜,生民墜於塗炭,不有所屬,物 類盡矣。元祚未終,則群雄宜早息,某亦在群雄中,請 自某始。若已厭元德,有當膺天命者,天命宜首歸之, 無使生民久阽危苦。存亡之機驗於三月。」太祖嘉其 能達己意,命典文牘,授元帥府都事。取太平,定集慶, 皆與謀議。尋命為太平知府,諭之曰:「太平,吾股肱郡。 其民數困兵革,當令得所。」常興學恤民,以簡易為治。 官廩有穀數千石,請於朝,給民乏種者,秋稔輸官,公 私皆足。居三年,民親愛之。召入為侍儀。洪武元年擢 為翰林直學士,兼太常卿。帝初即位,銳意稽古禮文, 群臣集議,間有異同。常能參合眾言,委曲當上意。尋 以病免歸。歲餘,手詔徵詣闕,仍故官。帝宴閒,輒命儒 臣列坐,賦詩為樂。常每先成,語多率。帝笑曰:「老范詩 真樸,殊似其為人也。」遷起居注。常有足疾,數在告,賜 以安軍。尋乞歸,帝賦詩四章送之,賜宅於太平。子祖, 歷官雲南左參政,有修潔稱。

潘庭堅

按《明外史》本傳:「庭堅,字叔聞,當塗人。元末為富陽縣 教諭。浙東兵起,行省留置幕中,謝去。太祖駐太平,陶 安入謁,太祖詢人才,以汪廣洋及庭堅對。設太平翼 元帥府,遂以庭堅為教授。太祖初渡江,江東豪傑未 有至者,賓從參機密,惟庭堅、安廣洋及王愷而已。庭 堅以慎密謙約為太祖所稱。下集慶,擢中書省博士」, 取婺州,改為金華府,以庭堅同知府事。時上游諸郡 次第平定,擇儒臣撫綏之,先後用安廣洋於江西,而 庭堅與愷守浙東。及太祖為吳王,設翰林院,以庭堅 為侍讀學士,與安同召。而庭堅已老,子黼亦以文學 嚮用,遂告歸。洪武四年復召主會試。黼,字章甫。幼師 事陶安,授太平府學教授,改金壇簿。未幾,擢起居注, 徙中書省左司郎中。吳元年,除江西湖東道按察使, 會修律令,留為《議律》官,書成,卒。黼謹飭類父,而文采 清雅過之。父子皆由鄉校顯,時以為榮。

羅復仁

按《明外史》本傳:「復仁,吉水人。少嗜學,尤通天文書。陳 友諒辟為翰林院編修,已見友諒非帝王器,遁去。太 祖取九江,復仁來謁,留置左右。從破友諒於鄱陽,齎 蠟書諭降江西未下諸郡,授中書諮議。從圍武昌,太 祖欲招陳理降,以復仁故友諒臣也,遣入城諭理,且 曰:『理若來,不失富貴』。復仁頓首曰:『如陳氏遺孤,得保 首領,俾臣不食。言於異日,臣死不憾』。」太祖曰:「汝行,吾 不汝誤也。」復仁至城下,號慟者竟日。理驚縋使入見, 持理哭。哭止問故,乃以太祖意諭之。理心動,因語理 曰:「大兵所向,摧拉枯朽,不降且屠,城中民何罪。」理善 其言,即率官屬出降。遷國子助教。以復仁老,特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