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0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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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買之。待,猶給也。有灋,百官之公用也。泉始蓋一品,周景王鑄大泉而有二品,後數變易,不復識本制。至漢,惟有五銖久行。王莽改貨而異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於民間,多者有貨布、大泉。貨泉。貨布長二尺五寸,廣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其右文曰「貨」 ,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大泉,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泉,直十五貨泉,貨泉徑一寸,重五銖,右文曰貨,左文曰「泉」 ,直一也。齎,行道之財用也。《聘禮》曰:「問幾月之齎。」 鄭司農云:「齎或為資。」 今禮家定齎作資。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 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司會掌邦之 六典、八灋、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 貢之灋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灋令田野之財用, 以九功之灋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灋均節邦之 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 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攷 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以周知四國之 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逆受而鉤考之。郊,四郊,去國百里。野,甸,稍也。甸,去國二百里。稍,三百里;縣,四百里;都,五百里。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版,戶籍也。圖,土地形,象田地廣狹。參互謂司書之要貳,與職內之入,職歲之出,故「書互」為巨。杜子春讀為參互。周猶遍也。言四國者,本逆邦國之治,亦鉤考以告。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司 書掌邦國之六典、八灋、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 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 入於職幣。「凡上之用財用,必攷於《司會》。」「三歲則大計 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 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 斂,掌事者受灋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攷焉。

九正,謂九賦、九貢、正稅也。九事謂九式。變言之者,重其職明本而掌之,非徒相副貳也。敘猶比次也。謂鉤考其財幣所給及其餘見,為之簿書。故書受為「授。」鄭司農云:「授當為受,謂受財幣之簿書也。」鄭元謂亦受錄其餘幣而為之簿書,使之入於職幣。幣物當以時用之,久藏將朽蠹。上謂王與冢宰,王雖不會,亦當知多少而闕之。《司會》「以九式均節邦之財用」,械猶兵也。逆受而鉤考之,山林川澤,童枯則不稅。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 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 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 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辨財用之物處之,使種類相從。」總謂簿書之種別與大凡官府之有財入,若關市之屬。受財,受於職內,以給公用者。貳令者,謂若今御史所寫下本,奏王所可者書之,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詔書出某物若干,給某官某事。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 待會計而攷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灋 於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灋 贊逆會。」

以貳者,亦如《職內》,書其貳令而編存之。百官之公用式灋多少,職歲掌出之,舊用事存焉。敘,敘受賜者之尊卑。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 二人,徒二十人。《職幣》「掌式灋,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 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 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 之會事,以式灋贊之。

幣,謂給公用之餘。凡用邦財者,謂軍旅。振,猶抍也,檢也。掌事謂以王命有所作為。先言斂幣,後言振財,互文奠,定也。故《書》「錄」為祿,杜子春云:「祿當為錄,定其錄籍。」鄭司農云:「楬之,若今時為書以著其幣。」

《地官司徒》,「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 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 王安擾邦國。」

「教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擾亦安也,言饒衍之。

教官之屬:「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 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 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 十人。」

師,長也。司徒掌六鄉,鄉師分而治之。二人者共三鄉之事,相左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