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 佐王安擾邦國。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 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
〈注〉輪。從也。名物者。十等之名。與所生之物。
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 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 社與其野。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 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 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 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專而長。四曰 『《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物,其民晳而瘠。五 曰《原隰》,其動物宜臝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 庳。
〈注〉會,計也。以土計貢稅之法,因別此五者也。毛物,貂、狐。猯貉之屬,縟毛者也。鱗物,魚龍之屬,津,潤也。羽物,翟雉之屬。覈物,李梅之屬,專圜也。介物,龜鱉之屬,水居陸生者。莢物,薺莢王棘之屬,晳,白也,瘠臞也。臝物,虎豹貔𧴁之屬。淺毛者,叢物,萑葦之屬。豐,猶厚也,庳猶短也。杜子春讀生為「性」,鄭司農云:「植物,根生之屬。皁物,柞栗之屬。」今世間謂柞實為皁斗。膏物,謂楊柳之屬,理致且白如膏。鄭元謂:「膏當為櫜,字之誤也。」蓮芡之實有《櫜韜》。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禮 教敬,則民不苟。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三曰以 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不乖。五 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七 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九 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 職。《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 祿」,則民興功。
〈注〉陽禮謂鄉射飲酒之禮也;《陰禮》謂男女之禮。昏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儀謂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屬。俗謂土地所生習也。愉謂朝不謀夕。恤謂災危相憂,民有凶患,憂之則民不解怠。度謂宮室車服之制。「世事」謂士農工商之事。少而習焉,其心安焉,因教以能,不易其業。「慎德」謂矜其善德,勸為善也。庸,功也,爵以顯賢,祿以賞功,故書「儀」或為「義。」杜子春讀為儀,謂九儀。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 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繫十二次,各有所宜也。相,占視也。阜,猶盛也。蕃,蕃息也。育,生也。任,謂就地所生,因民所能。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蓺。」
〈注〉壤亦土也,變言耳。以萬物自生焉則言「土」,「土」,猶吐也。以人所耕而樹蓺焉則言「壤。」壤,和緩之貌。《詩》云:「樹之榛栗。」又曰:「我蓺黍稷。」蓺,猶蒔也。
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 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注〉均,平也。五物,五地之物也。九等,騂剛、赤緹之屬。征,稅也。民職,民九職也。地貢,貢地所生,謂九穀。財,謂泉穀。賦謂九賦及軍賦。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 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 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 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 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 「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 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 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 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土其地」,猶言度其地。鄭司農云:「土其地但為正四方耳,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屬天子。參之一者亦然。故《魯頌》曰:『錫之山川,土地附庸,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於海邦』。《論語》曰:『季氏將伐顓臾,孔子曰:『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則方五百里、四』」百里合於《魯頌》。《論語》之言「諸男食者,四之一,適方五十里。」獨此與今五經家說合耳。鄭元謂「其食者半,參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國禮、俗、喪紀、祭祀之用,乃貢其餘,若今度支經用,餘為司農穀矣。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凡諸侯為牧正帥長及有德者,乃有附庸,為其有祿者當取焉。公無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進則取焉,退則歸焉。魯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錫之」也。地方七百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