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李成名恐帝因煥去,斥逐言官,復劾煥伐「異黨 同。」煥遂稱疾篤,堅不起。踰月,乃許乘傳歸。四十六年, 吏部尚書鄭繼之去國。時黨人勢成,清流斥逐已盡。 齊黨亓《詩教》,勢尤張,以煥為鄉人,老而易制,力引煥 代。繼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聽《詩教》指揮,不敢異 同。由是素望益損。帝終以煥清操,委信之。及明年七 月,遼東告警。煥率廷臣詣文華門固請。帝臨朝議政。 抵暮,始遣中官諭之。退而諸軍機要務廢閣如故。煥 等復具疏趣之,且作《危語》曰:「他日薊門蹂躪,敵人叩 閽。陛下能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帝由是嗛焉。考 滿當增秩,寢不報。煥尋卒,卹典不及。光宗立,始賜如 制。熹宗初,贈太子太保。
裴應章
按《明外史》本傳:「『應章,字元闇,清流人。隆慶二年進士, 授行人,擢吏科給事中。萬曆初,三遷兵科都給事中。 御馬太監陳輔托言駕出馬乏,請太僕馬三千匹。應 章言:御馬飼秣,歲費二十萬金。苟馬不足,則金有侵 耗。即馬足,今日不宜濫乞,宜命官覈之』。詔乃減半。中 都副留守于嵩為守備中官廖欽所劾,兵部劾嵩無」 過。帝入《欽言》罷嵩。應章抗疏伸救,部議不納。考察軍 政,錦衣僉書王之化等當罷,有私於應章者,執不許, 竟劾之。四年春,詔遣大臣三人閱視諸邊,以兵部司 屢從,應章以大臣行邊,供張送迎,不能無擾,請罷之。 無已,則省司屬。格不行。莊浪軍譟,焚監司署。總督石 茂華以節制不嚴請罪參將裴尚質、巡按耿鳴世則 以給餉踰期,為副使鄒廷望罪。應章言「二人法當並 按,但軍之譁,不由乏餉,則尚質罪尤不可貸。至驕軍 悖驁,急宜懲創」,論者以為允。薊鎮屬夷炒蠻入犯,前 總兵湯克寬等追擊,死之。巡按御史劉良弼劾失事 諸將,并及總兵官戚繼光、巡撫王一鶚。應章論繼光 訓練南兵初無實效。章並下兵部,尚書譚綸右,繼光 與一鶚,並停俸。應章以罰輕復爭之,竟不從。已,又劾 貴州總兵官吳國大罪十。帝為罷國,詰責撫按之不 糾者。應章居兵垣久,評覈功罪,敷晰事宜,號為稱職。 六年擢太僕少卿。養馬戶馬斃,困追直。應章為請,多 所蠲減。累遷太常卿。奏祀典當釐者四,語詳《禮志》。十 六年,鄖陽兵變,辱巡按李材,詔改應章右副都御史 往代之。至則戮其渠魁而宥脅從,亂遂定。召拜戶部 右侍郎。父老乞歸省。遭喪,服除,起故官。尋改吏部,進 左侍郎。尚書蔡國珍致政,應章署部事。會帝以推舉 事積怒,吏部敕應章會都察院甄別前後諸司屬,已 而列上,帝不盡從。于是削籍者四人,改用者十八人, 僅五人得留。一時銓曹賢才殆盡,廷臣皆言譴謫過 多,弗省也。二十八年拜南京工部尚書。以鷹架楠木 為民累,請罷之。謝病去。久之,起南京吏部尚書,屢辭 不拜,卒於家。贈太子少保。天啟初,賜諡「恭靖。」應章初 官京師,與御史候官蔡夢說、給事中蘄州李盛春以 名節相砥礪,故三人歷官皆有聲。夢說至布政使。
張光前
按《明外史》本傳:「光前,字爾荷,澤州人。萬曆三十八年 進士。授蒲圻知縣,補安肅。甫兩月,擢吏部驗封主事, 歷文選員外郎、稽勳郎中,乞假去。天啟四年,趙南星 為尚書,起為文選郎中。」視事。魏忠賢欲逐南星,假 廷推謝應祥事,矯旨切責南星。時與推應祥者,員外 郎夏嘉遇,非光前也。光前抗疏爭之曰:「南星人品事 業,昭灼人耳目。忽奉嚴旨,責以不公,忠臣竊惑之。選 郎諸曹領袖,尚書臂指,南星所甄別進退,臣實佐之, 功罪與共,乞先賜罷斥。」亦被旨切責。未幾,以推喬允 升等代南星,忤忠賢意,削侍郎陳于廷及楊漣、左光 斗籍。光前又抗疏曰:「會推尚書,于廷主議,臣執筆,謹 席槁待罪。」遂貶三秩,調外任。光前操行清嚴,峻卻請 謁。知縣石三畏贓私狼籍,得奧援,將授臺諫,光前出 之為王官。其黨咸側目。明年,光前兄右布政使光縉 治兵遵化,為奄黨門克新所劾,亦削籍。兄弟並以忤 奄去,見稱於世。崇禎元年起光祿少卿,不赴。三年起 太常。已,進大理少卿。累疏乞休,及家而卒。
徐大相
按《明外史》本傳:「大相字覺斯,江西安義人。萬曆四十 四年進士。授東昌推官,改武學教授,稍遷國子博士。 四十七年九月朔,百僚將早朝,司禮中官盧受傳免, 眾趨出,受從後姍侮。大相憤,歸草二疏,一論遼左事, 一論受奸邪。時接疏者即受也,見遼事疏曰:『此小臣, 亦敢言事』。及帝閱第二疏,顧受曰:『此即論汝罪者』。受」 錯愕,叩頭流血請罪曰:「奴當死。」疏乃留中。是日,南京 國子學錄喬拱璧亦疏劾受,不報。明年遷兵部主事。 天啟二年,調吏部稽勳主事,移考功。明年,進驗封員 外郎。進士薛邦瑞為其祖蕙請諡,大相與尚書張問 達議,如其請。熹宗方惡卹典冗濫,鐫大相三秩,出之 外。問達等引罪不問。大學士葉向高、都御史趙南星 等連疏救,乃改鐫二䄮。大相方候命,群奄黨受者數 十輩,持梃譟於門曰:「若猶戀此署耶?」搜大相橐,止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