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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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大軍旅,涖戮於社。」

社謂社主在軍者也。鄭司農說以《書》曰:「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

凡邦之大事,使其屬蹕。

屬士師以下也。故書「蹕」作「避。」杜子春云:「避當為辟,謂辟除姦人也。」鄭元謂蹕,止行也。

《小司寇》之職,「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 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

外朝,朝在雉門之外者也。「國危」,謂有兵寇之難。「國遷」,謂徙都改邑也。「立君」,謂無冢適選於庶也。

其位:王南鄉,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 東面。

群臣,卿大夫,士也。群吏,府史也。「其孤不見」者,孤從群臣、卿大夫在公後。

《小司寇》「擯以敘進而問焉,以眾輔志而弊謀。」

擯,謂揖之使前也。敘,更也。輔志者,尊王賢明也。

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至於旬乃 弊之,讀書則用法。

附猶著也。故書「附」作「付。」訊,言也,用情理言之,冀有可以出之者。卜日乃斷之。《王制》曰:「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鄭司農云:「讀書則用法,如今時讀鞫已乃論之。」

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

「為治獄吏」,褻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者,必使其屬若子弟也。

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鄭司農云:「刑諸甸師氏。《禮記》曰:『刑於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

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

觀其出言,不直則煩。

二曰色聽,

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

三曰「氣聽」,

觀其氣息,不直則喘。

四曰「耳聽」,

觀其聽聆,不直則惑。

五曰「目聽」,

觀其眸子視,不直則眊然。

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

辟,法也。杜子春讀麗為羅,鄭元謂麗,附也。

一曰議親之辟。

鄭司農云:「若今時宗室有罪,先請是也。」

二曰,《議故之辟》

故,謂舊知也。鄭司農云:「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三曰議賢之辟。」

鄭司農云:「若今時廉吏有罪先請是也。」鄭元謂「賢有德行者。」

四曰《議能之辟》,

能,謂有道藝者。

五曰,《議功之辟》,

謂有大勳勞立功者。

六曰《議貴之辟》,

鄭司農云:「若今時吏墨綬有罪先請是也。

七曰議勤之辟。」

謂「憔悴以事國。」

八曰「《議賓》之辟。」

謂「所不臣者,三恪,三代之後與?」

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

中謂罪正所定。

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

刺,殺也。三訊罪定則殺之。訊,言也。

「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

宥,寬也。民言殺,殺之言寬,寬之。上服劓墨也,下服宮刖也。

及大比,登民數,自生齒以上,登於天府。

《大比》,三年。大數民之眾寡也。人生齒而體備,男八月而生齒,女七月而生齒。

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制國用。

「人數定而《九賦》可知」,國用乃可制耳。

《小祭祀》,奉犬牲。

「奉」,猶進也。

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

「納亨」,致牲也。其時鑊水,當以洗解牲體肉。

大賓客,前,王而辟。

鄭司農云:「小司寇,為王道辟除姦人也,若今時執金吾,下至令尉奉引矣。」

《小師》涖戮。

「小師」,王不自出之師。

凡國之大事,使其屬蹕。

屬士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