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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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淹半載以上者悉議罪。帝稱善,亟從之。召拜刑部 右侍郎。山西大饑,人相食。命往賑,活三十餘萬人,還 流冗十四萬戶。還朝,會安寧宣撫使楊友欲奪嫡弟 播州宣慰使愛爵,誣愛有異謀。命喬新往勘,與巡撫 劉璋共白愛誣友,奪官,安置他府,播人遂安。孝宗嗣 位,萬安、劉吉等忌喬新剛正,出為南京刑部尚書。沿 江蘆洲率為中官占奪,託言備進奉費,喬新奏還之 民。初,喬新之出,中官懷恩不平。一日以事詣閣,言:「新 君踐阼,當用正人,胡為出何?」公安等默然。既而刑部 尚書杜銘罷,群望屬喬新,而吉代安為首輔,終忌之, 久不補。弘治改元,用王恕薦,始召喬新代。銘奏言:「舊 制,遣官勘事及逮捕,必齎精微批文赴所在官司驗 視,乃行。近止用駕帖,不合符。設有矯詐,誰敢拒之?復 舊制便。」帝立報許。時吉仇正人,頻興大獄,喬新率㨿 法直之。坐是益憾,數摭他事奪俸。至二年夏,京城大 水。喬新既請恤被災者家,又慮刑獄失平,條上律文 當更議者數事,吉悉格不行。郎中魏紳者,喬新素重 之,薦為大理丞。而御史鄒魯覬遷,以喬新薦,紳恨之。 會喬新外家與鄉人訟,魯即誣喬新受賕曲庇,吉取 中旨下諸人詔獄,喬新乃拜疏乞歸。頃之,窮治無驗, 魯坐停俸,喬新亦許致仕。後魯謫知蕭山,以殘虐為 仇,家矐兩目,罪至遣戍,而喬新晚節彌厲。福建市舶 中官死,鎮守者分其貲遺三司,喬新獨固辭不得,輸 之於庫。楊愛德喬新甚,既家居,遣使厚致贈,且獻良 材可為櫬者,喬新堅卻之。喬新年十一時侍父京邸, 修撰周旋過之。喬新方讀《通鑑續編》,旋問曰:「書法何 如《綱目》」對曰:「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 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採怪妄, 似未有當也。」旋大驚異。比長,博綜群籍,聞異書輒借 鈔,積三萬餘帙,皆手較讎。著述甚富。尤篤好濂、洛之 學,與人寡合氣節友彭韶,學問友丘濬而已。罷歸後, 中外多論薦,竟不復起。十五年卒,年七十六。江西巡 撫林俊為彭韶及喬新請諡,吏部覆從之。有旨令上 喬新致仕之由。給事中吳世忠言:「喬新奄逝,士類咨 嗟。今追考當日事,欲與雪前枉耶?抑聖意別有在耶? 喬新學行政事莫不優,忠勤剛介,老而彌篤。御史魯 挾私誣劾,一辭不辯,恬然退歸,杜門著書,人事寡接, 士大夫莫不高其行。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賢之典, 則如宋蔣之奇嘗誣奏歐陽修矣,胡紘輩嘗誣奏朱 熹矣,未聞當時人主以一人私情廢萬世公論也。」事 竟寢。正德十一年,廣昌知縣張傑復以為言,乃贈太 子太保,予廕。明年賜諡文肅。喬新五世孫源,萬曆初 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節。濤舉鄉試第一,授安慶府 推官。到官三日,吏白當伏謁監司,濤顰蹙曰:「非我所 能。」即棄官去。

閔珪

按《明外史》本傳:「珪字朝瑛,烏程人。天順末進士。授御 史,出按河南,以風力聞。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進廣 東按察使。久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贑諸府 多盜,率強宗家僕。珪請獲盜,連坐其主。法司議從之。 尹直輩謀之李孜省,取中旨責珪不能弭盜,左遷廣 西按察使。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入為」 刑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與總兵官 毛銳討古田獞。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自臨桂深入, 敗死,軍遂退。詔停俸討賊。珪復進兵,連破七寨,他賊 悉就撫。弘治七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尋召為左都御 史,加太子少保,再加太子太保。以災異與都御史戴 珊共陳時政八事,又陳刑獄四事,多報可。珪久為法 官,議獄皆會情比律,歸於仁恕。宣府妖人李道明聚 眾燒香,巡撫劉聰令千戶黃珍鞫之,株連數十家,謂 道明將引北寇攻宣府。聰信之,奏於朝,籍諸人產,廣 行捕逐。及逮訊無驗,珪乃止坐道明一人,餘悉得釋, 而抵珍罪,聰亦下獄貶官。帝之親鞫吳一貫也,將寘 大辟,珪進曰:「一貫推案不實,罪當徙。」帝不允,珪執如 初。帝怒,戴珊從旁解之。帝乃霽威,令更擬。珪終以原 擬上。帝不悅,召語劉大夏。大夏對曰:「刑官執法乃其 職,未可深罪。」帝默然久之,曰:「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 但此事太執耳。」卒如珪議。及劉瑾用事,九卿伏闕固 諫,韓文被斥,珪亦連章乞休。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 卒贈太保,諡「莊懿。」從孫如霖,南京禮部尚書。如霖曾 孫洪學,吏部尚書。洪學從弟夢得,兵部戎政尚書。他 為庶僚者復數人。

屠勳

按《明外史》本傳:「勳字元勳,平湖人,成化五年進士,授 工部主事,督造清浦漕舟。時王恕總河事,知其能,薦 之,改刑部,歷郎中。有疑獄或事干權貴,尚書林聰輒 屬勳,勳剖決無滯。有李勝者,誘其主之子李福為私 鑄,而陰令邏者發之,福坐戍邊。勳曰:『此奴利主產也』。 以福罪罪之,而歸其產。擢南京大理寺丞。弘治初,入」 為大理寺少卿。六年,久旱求言。勳上十事,如南京暑 月一體疏決罪囚。五年遣官錄天下刑獄,皆著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