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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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焉。漳州溫文進煽亂。勳承命往視。諭以禍福,誅其渠,

一方遂靖。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整飭薊州 邊備。勳以密雲孤懸,有警不及援,潮河川漫延難守, 黃花鎮拱護諸陵,守備單弱,奏分薊州為中路,密雲、 建昌為東西二路,屯兵犄角,緩急相救。築城堡於潮 河川,扼險居守,增置黃花鎮戍壘,使烽堠相望,自是 塞垣加固。熊兒谷騎兵曰寄操營,去水十餘里,鑿井 數丈,皆堅石,人馬病渴。豬圈頭關地平衍,夏水溢,營 壁傾圮,歲苦修築。勳曰:「無水而立營舍,要地而屯沮 洳,皆兵忌也。」奏徙寄操營。平谷便地,就水泉,而移關 於南北水谷,歲省役卒數百人。寶坻產銀魚,中使歲 取擾民。麻峪山有銀礦,鎮守內臣以中旨按索,吏民 駭懼。勳皆論之。詔戒約中使罷礦,事不行。又以京邑 役重民貧,奏減舊設庫夫、壇戶、旛夫數千計。昌平諸 陵供億浩穰,請免計丁養馬。民深德之。歷刑部左、右 侍郎。壽寧侯張鶴齡與肅寧民爭地,命勳往勘。勳奏: 「食祿之家不言利,況母后誕毓之鄉,豈宜與小民爭 尺寸土。」弗聽。歷右都御史,協理院事。武宗立,上郊祀、 籍田、幸學三事,謂新政宜求實意,勿徒循故事為美 觀。正德二年代閔珪為刑尚。時劉瑾竊政,勳知事不 可為,彌年遽引疾去。詔加太子太保,賜敕《馳傳》歸。月 廩歲隸悉如制。又八年卒。贈太保,諡「康僖。」勳為人果 斷,明習律令。服官四十年,始終不離法曹,故其讞獄 尤著。素不附瑾。及瑾敗,治其黨辦事官,詞引勳及尚 書王華、顧佐、韓邦問,侍郎沈銳,於是各下巡按御史 逮訊,皆坐杖輸贖。既見抑於瑾,而又為所連染,君子 惜焉。子應塤、應坤、應峻,並舉進士,應塤副使,應坤參 政,應峻諭德,有文名。應峻子仲律、叔方,孫謙亦舉進 士。仲律知府,叔方及謙皆副使。先是,建文朝殉難諸 臣,神宗登極,詔書已褒卹,而親黨謫戍者猶未釋還。 萬曆十二年,叔方為御史,具疏懇言之,獲釋者數千 人。

劉訒

按《明外史》本傳:「訒,鄢陵人。父璟,刑部尚書。訒舉正德 十年進士,為寧國推官,攝蕪湖事。武宗南巡,中貴索 賄不得,執繫詔獄。世宗立,復官。尋擢御史,遷南京通 政參議,歷南京刑部尚書,召改北部。初,帝幸承天,河 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武知縣王聯,聯貪污,為 巡按陶欽夔效罷。聯素兇狡,嘗毆其父良,良訴之御」 史,論死。久之,以良請出獄,復坐殺人。求解不得。後知 帝喜告訐,乃摭《纘宗迎駕詩》「穆王八駿」等語為謗詛, 言纘宗命已刋布,不從,屬欽夔論黜,羅織成大辟。凡 生平所不悅,若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 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百 十人,悉搆入之。候長至日,令其子詐為常朝官,闌入 闕門,於朝班訟冤。帝大怒,立遣官捕《纘宗》等下獄,命 訒會法司嚴訊。訒等盡得其誣罔,仍坐聯死,當其子 詐冒朝官律斬,而為纘宗等乞宥。帝既從法司奏,坐 聯父子辟。然心嗛纘宗,頗多詰讓。下禮部、都察院參 議,嚴嵩為之解。乃革纘宗職,杖四十,訒亦除名。法司 正貳停半歲俸,郎官承問者下詔獄。嵩以對制平獄 有功,令兼支大學士俸,嵩辭,乃允。時帝以喜怒為生 殺,每遇大獄,法官率骩法徇上意。稍執正,譴責隨至 訒。於是獄獨能持法,身雖黜而天下稱之。纘宗,泰安 人,有文名,在獄中猶賦詩不輟。

錢如京

按《明外史》本傳:「如京,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歷知 青田、定海二縣,徵授御史。正德中,清軍江西。屬府粟 當輸南京者,有司懼督責虛文,報竣後荒歲除逋租 不在蠲數,民困益甚。如京奏其狀,乃詔免徵,改按畿 輔。后父慶陽伯夏儒乞清河地三千三百頃,民以失 業,競愬闕下。詔中官張淮、侍郎王瓊往按,不為辯,民」 復走愬。詔如京再勘之。如京官清河,止德府退地七 百頃,足以𢌿儒。他皆民產,不當「奪。且縣賦歲止千餘 石,而戚畹家徵銀乃至萬有餘兩。重困民力,崇殖私 門。倘民窮生變,亦豈戚里之福。」帝竟不許。十一年詔 遣中貴史宣、崔通織造南方,劉允迎佛烏斯藏。如京 偕同官力諫不納。歷太僕卿。嘉靖七年以右都御史 巡撫保定。累遷南京戶部尚書。三載考績,留掌刑部。 九廟災,軍民入運瓦礫,得金銀灰燼中。緝獲下吏,郎 官懼失帝意,坐以盜內府物如京不可,悉予輕比。浹 歲,引疾去,以端操稱於鄉。卒,贈太子少保。

趙大佑

按《明外史》本傳:「大佑,字世引,浙江太平人。嘉靖十四 年進士。除鳳陽推官,徵授御史,巡按貴州。宣慰安萬 銓多行不義,指揮張仁、李木助之,大佑執二人正其 罪,將按萬銓。巡撫劉彭年受賄,密令萬銓先移牒諸 司,指仁、木之死為召釁,以脅大佑。大佑持益堅,萬銓 窘,遂囚服出就理。蜡爾山苗叛,大佑劾故貴撫韓士」 英及湖撫陸杰養寇貽患,請罷斥。頃之,劾南京兵尚 王堯封及右侍郎費寀,言:「堯封嗜利無恥。大學士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