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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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基一人而已。自今部上省三議不合,即具以聞』。」 《韓企先傳》:「鐸字振汝,企先次子也,遷刑部員外郎。海 陵」遣中使諭之曰:「郎官,高選也。汝勳賢之子,苟能夙 夜在公,當不次擢用,雖公相可到。」鐸感奮。獄或有疑, 據經議讞

《賈少沖傳》:「少沖字若虛,大定二年,調御史臺典事,累 遷刑部郎中,往北京決獄,奏誅首惡,誤牽連其中者, 皆釋不問,全活凡千人。以本職攝右司員外郎,嘗執 奏刑名甚堅,既退,上謂侍臣曰:『少沖居下位,有守如 此』。」

《張汝霖傳》:「汝霖字仲澤,大定八年,除刑部郎中,召見 於香閣,諭之曰:『卿以待制除郎中,勿以為降。朕以刑 部闕漢官,故以授卿。且卿入仕未久,姑試其能耳。如 職事修舉,當有陞擢。爾父太師以戶部尚書升諸相 位,由崇德大夫躐遷金紫,卿所目見也。當既厥心,無 忝乃父』。」

《越王永功傳》:永功,大定十五年除刑部尚書。上曰:「侍 郎張汝霖,汝外舅也,可學為政。」

《賈鉉傳》:鉉改刑部尚書,泰和三年,拜參知政事。亳州 醫者孫士明,輒用黃紙,大書「『敕賜神針先生』等十二 字,及於紙尾年月間,摹作寶樣,朱篆『青龍』二字,以誑 惑市人。有司捕治,款伏。值赦,大理寺議,宜准偽造御 寶,雖遇赦,不應原。已奏可矣。」鉉奏:天子有八寶,其文 各異。若偽造,不限用泥及黃蠟。今用筆描成「青龍二」 字,既非《八寶,文論》以偽造御寶非本法意。上悟,遂以 赦原。明日,上謂大臣曰:「已行之事,賈鉉猶執奏,甚可 嘉也。群臣亦當如此矣。」

《元史阿魯圖傅》:阿魯圖一日與僚佐議除刑部尚書, 宰執有所舉,或難之曰:「此人柔軟,非刑部所可用。」阿 魯圖曰:「廟堂即今選儈子耶?若選儈子,須選強壯人。 尚書欲其詳讞刑牘耳。若不枉人,不壞法,即是好刑 官,何必求強壯人耶?」左右無以答。其為治知大體類 如此。

《謝讓傳》:仁宗即位二年,朝廷以吏多滯事,責曹按不 如程者。令下,讓曰:「刑獄非錢穀銓選之比,寬以歲月, 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於宰相曰:「尚書 言是也。」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違。

《王約傳》:「約除太常少卿。尋詔約同宗正、御史讞獄京 師,約辭職在清廟,帝不允。乃閱諸獄,決二百六十六 人,當死者七十二人,釋無罪者八十六人。平反吳得 誠冤,嫁良家入倡女十人,杖流,元旦帶刀闌入殿庭 者八十人。因議鬥毆殺人者,宜減死一等,著為令。」又 以浙民於行省、南臺互訟不決,命約訊之。約至杭,二 十日而理,省臺無異辭。特拜刑部尚書,以錄前功。大 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懷州,肅清宮禁。以平章賽典赤、 安西王阿難答與左丞相阿忽台潛謀為變,命刑曹 按責其狀。約曰:「在法,謀逆不必搒掠。」竟當伏誅。由是 結知仁宗。富寧庫失金,約疑番直宿衛者盜之。未幾, 果得實庫,官吏獲免。監察御史言:「通州倉米三萬石 因雨而濕,約謂必積氣所蒸,驗且堪用,釋守者罪。宗 王兄弟二人守邊,兄陰有異志,弟諫不聽,即上馬馳 去。兄遣奴挾弓矢追之,弟發矢斃其奴。兄訴囚其弟, 獄當死。約慮囚,曰:『兄之奴即弟之奴,況殺之有故』。」立 釋之。

《卜天璋傳》:「天璋遷刑部郎中,適盜賊充斥,時議犯者 并家屬咸服青衣巾以別民伍。天璋曰:『赭衣塞路,秦 弊也,尚足法耶』。相悟而止。有告諸侯王謀不軌者,敕 天璋訊正之,賞賚優渥。尚書省臣得罪,仁宗召天璋 入見,時興聖太后在座,帝指曰:『此不貪賄卜天璋也』。 因問今何官,天璋對曰:『臣待罪刑部郎中。復問誰所 薦者』?」對曰:「臣不才,誤蒙擢用。」帝曰:「先朝以謝仲和為 尚書,卿為郎中,皆朕親薦也。汝宜奉職勿怠。」即以中 書刑部印章付之。既視事,入覲,賜酒隆福宮及錦衣 三襲。後被命治反獄,帝顧左右曰:「天璋,廉慎人也,必 得其情。」天璋承命,獄賴不冤。

《掾曹名臣錄》:「劉敏,河間府肅寧縣人。洪武十三年,由 工部侍郎轉刑部侍郎。其誥曰:『於戲!昔聖人以德化 天下,故民樂於從善而天下治。然聖人之心,必欲天 下之人皆善無惡,有不率者,然後用刑以齊之。故賞 當其功,罰當其罪,而民之不從善者無有也。故上曰 君聖,中曰臣賢,下曰民良,而天地致和,品物咸亨矣』。」 後世之君臣,乏誠意正心之學,蔑成己及物之善。是 以刑罪不當,仁義倒施,法愈繁而犯愈眾,此為世之 大病也久矣。求君之聖、臣之賢、民之良者幾希。故善 治國者,必擇人治刑,否則法由此而煩,期於無刑之 地,焉可得哉!今以爾敏為刑部侍郎,特授通議大夫, 爾尚敬慎之哉!

《獻徵錄》:「李質字文彬,洪武時陞刑部尚書。值山東饑, 遣質往賑,賜以御製詩云:『遣卿持檄按山東,念爾賢 勞久著功。經國老臣勤撫恤,行天使者起疲癃。官儲 有粟宜從賑,囊橐無私任至公。七十二城皆歷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