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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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三十卷目錄

 工部部彙考二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四則

  明總一則 世宗嘉靖三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二則 康熙二則

官常典第三百三十卷

工部部彙考二

唐仍設工部尚書、侍郎佐之,統工部、屯田、虞部、水部 之屬。而土木又有將作監,軍器又有軍器監,河渠又 有都水監。

按《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 而大抵皆沿隋。故尚書省其屬有六,尚書六曰工部。 工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 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其屬有四,一曰工 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掌 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貳。凡京都營 繕,皆下少府將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 州縣為團,五人為火,五火置長一人,四月至七月為 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十月至正月為短 功。雇者日為絹三尺。內中尚巧匠,無作則納資。凡津 梁、道路,治以九月。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 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以主事、令史、 書令史署覆文案,以亭長啟閉、傳禁約,以掌固守,當 倉庫及陳設。

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龍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寶十一載,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職 田,諸司公廨田」,以品給焉。

虞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苑囿山澤草 木,及百官蕃客時蔬薪炭、供頓畋獵之事。每歲春,以 戶《小兒》《戶婢仗》內蒔種溉灌,冬則謹其蒙覆。凡郊祀 神壇、五岳名山,樵採芻牧,皆有禁距壝三十步外得 耕種,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內,正月、五月、 九月禁弋獵,山澤有寶可供用者以聞。

水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津濟、船艫、渠梁、堤堰、溝 洫、漁捕、運漕、碾磑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標。京畿有 渠長、斗門長。諸州堤堰,刺史、縣令以時檢行而涖其 決築;有埭,則以下戶分牽,禁爭利者。

將作監。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掌土木 工匠之政,總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監。大 明、興慶、上陽宮、中書、門下六軍、仗舍、閑廐,謂之「內作」; 郊廟、城門、省、寺、臺監、十六衛、東宮王府諸廨,謂之「外 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 治宮廟,太常擇日以聞。

丞四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凡外營繕,大事則聽制 敕,小事則須省符。功有長短,役有輕重,自四月距七 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自十月距正 月為短功。《長上匠》州率資錢以酬雇,軍器則勒歲月, 與工姓名。

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龍朔二年,改將作監曰繕工監,大匠曰大監,少匠曰「少監。」咸亨元年,繕工監曰「營繕監。」天寶十一載,改大匠曰大監,少匠曰「少監。」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計史三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資》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從七品下。掌官吏糧料、俸食,假使必由之。 諸司供署,監物有闕舉焉。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左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梓匠 之事,樂縣、簨簴、兵械、喪葬儀物皆供焉。宮室之制,自 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修者左校為之。監作十人